纳雍县妇幼保健院影像云平台服务采购公告

纳雍县妇幼保健院影像云平台服务采购公告

纳雍县妇幼保健院拟采购影像云平台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纳雍县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纳雍县妇幼保健院影像云平台服务采购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8:00起至2024年8月28日下午6: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

报名邮箱:*********@qq.com

现场报名地点:纳雍县妇幼保健院(老院区)信息科办公室

采购需求: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交换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我院拟采购影像存储服务,服务公司需满足《毕节市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实施方案》规定:1.二维码电子云胶片便民应用功能需要实现市域内检查检验报告、云胶片医学影像图像资料的统一数据库、统一二维码索引、共享互认;2.云胶片影像平台必须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完成相应等级等保,服务器和数据存储必须部署在本地自建机房或毕节市本地云资源,数据传输网络必须使用卫健卫生专网。其余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二、报名要求

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请在电子邮件正文注明公司名称、代表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编号,另扫描以下资料作为附件同步发至报名邮箱: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加盖公章);

4.代表人须为供应商的法人或正式员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有良好的市场业绩;

7.产品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获取

1.报名审核不合格或者未进行报名的,失去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2.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可在本公告期限内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采购文件在报名截止后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出。

五、采购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委托人应携带响应文件按要求准时参加。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纳雍县妇幼保健院(老院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57-*******


纳雍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影像云平台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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