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乡环境卫生整治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柏林乡环境卫生整治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舒城县柏林乡环境卫生整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CGS2016-0075
询价通知书
采购人:舒城县柏林乡人民政府
集中采购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
舒城县柏林乡环境卫生整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CGS2016-0075各潜在供应商:受舒城县柏林乡人民政府委托,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以询价方式采购柏林乡境内环境卫生保洁,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服务范围和作业任务(一)服务范围:1、秦桥街道:东至车管所门前,西至秦杨康居点。2、X043道口向北至秦杨康居点东门入口处。3、干秦路道口至三桥村水泥路入口处,麒麟路。4、秦桥农贸市场(含公厕)及通往农贸市场各个入口道路。5、柏林乡政府大院西侧水泥路至柏林中心校门口。6、秦杨康居点,粮站停车场,农综中心停车场。7、各村垃圾集中点、舒张路两边、以及蔡店、井岗、新店、石岗等四个小集镇(市)。8、境内丰乐河沿线。9、乡垃圾中心。(二)作业任务:1、保洁区域内的路面、行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同时绿化带内的各类垃圾也要及时清理。2、垃圾(清扫保洁的垃圾、垃圾容器内垃圾、临时摊点产生的垃圾)收集并清运至县垃圾中转站。3、每天早晨对集镇建成区(服务范围内的前五项)的道路进行洒水作业。4、车辆带泥行驶以及渣土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微量零星垃圾的清除。5、承包区域内的杂草清除和绿化养护。6、环卫设施外表的清洁,夏天杀虫灭蝇,对集镇建成区内的小广告、小贴单及时清理。7、及时清扫清除路段两边的生活垃圾(沿路有建筑物可视范围内;无建筑物沿路10米内);路旁沟渠内无裸露悬浮垃圾。8、每天负责对保洁区域内所有垃圾及时收集清运至县垃圾中转站。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和管理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人民币10000元,作为保洁清运垃圾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或因故解除合同,除扣除被考核不合格经费和违约金外,余款全部退还乙方,不计利息。1、每月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沿路村、街道)负责人、街道居民、农户代表不定期开展卫生测评及考核,满意率低于70%的(以满意和不满意两项进行测评),立即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扣除保证金5000元,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自行承担。2、被电视、报刊等上级主流媒体曝光每出现一次扣除保证金2000元,并限期整改。被上级领导和乡主要领导通报批评,立即整改,整改仍未落实的扣除保证金500元。如果出现3次同类问题,甲方立即终止合同,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自行承担。3、甲方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处罚款项,甲方按月从拨付的承包费中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需续缴至壹万元。三、保洁清运费的收取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收取集镇范围内卫生保洁清运费,并及时上交财政,不得增项加码。四、用工管理1、乙方必须为所聘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聘用人员必需身体健康,工作负责。2、如果在15天内,乙方因用工人数不足导致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未达标的,甲方有权限定乙方最低用工人数。3、乙方所聘用人员上岗时必须统一穿着环卫标志服,统一挂带上岗证,服从统一管理。4、乙方要加强环卫作业时的安全管理。乙方承担其所聘用人员在工作时造成的损害健康和人身伤亡事故等赔偿责任。5、乙方将聘用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及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单提交甲方备案。6、乙方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五、环卫工具的配发和管理1、现有区域的清扫保洁车辆和劳动工具由甲方移交给乙方,根据承包区域实施需要,不足部分由甲方一次性配齐垃圾桶、垃圾收集点和垃圾车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交付给乙方,其日常养护与维修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承包期限内确需购置保洁工具,由乙方自行配置。2、甲方将保洁车辆办理相关证照后交付乙方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所有的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移交给乙方的保洁车辆和工具,严禁乙方外借他人或另作它用。3、承包期满后,乙方应根据移交清单,将保洁车辆、保洁设施和保洁工具完好移交给甲方。六、承包时间承包期限暂定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期满后乙方经考核合格且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备 注: 本项目为一个包,采购预算总价为人民币4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总价的为无效投标。 |
考核项目 | 目标要求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得分 |
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标准 (40分) | 保洁公司根据实际需求配足保洁人员,工作时间内所有保洁员必须在岗。保洁人员上岗时必须穿着工作服,劳动工具齐全, | 5分 | 每脱岗一人扣1分; 未着装的每人次扣1分。 | |
保洁范围内按要求实现每天普扫和巡回保洁(10分)。保洁人员要及时清扫路面,及时清除临时垃圾和保洁区域墙面、电线杆、垃圾桶等乱贴的广告,及时清除杂草、规劝村民不在保洁区域存放杂物 | 10分 | 每项不达标扣1分。 | ||
普扫达到的标准是“六净六无”。“六净”即路面净,边沟净,水面净,空闲宅基地净,路边至墙脚净,公共停车场净;“六无”即无飘浮垃圾袋,无污泥脏水,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杂物,无连片纸屑,无卫生死角。 | 15分 | 每项不达标扣2分,直到全部扣完为止。 | ||
树木落叶,当天清理完毕,不得出现成堆落叶。 | 5分 | 清扫不干净扣2分。 | ||
清扫收集的垃圾及时倒入垃圾桶,严禁焚烧。 | 5分 | 每项不达标扣2分。 | ||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 (40分) | 垃圾桶布局合理,排放整齐,方便群众投放垃圾。 | 2分 | 垃圾桶布局不合理扣1分; 摆放不整齐扣1分。 | |
垃圾桶因保洁员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清运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垃圾桶损坏。 | 3分 | 每发现一个扣1分; 损坏不赔的扣全分。 | ||
垃圾清运及时、不涨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后垃圾桶归位,做到车走地净,盖好垃圾桶并摆放整齐。 | 10分 | 涨桶率在10%以上的扣5分; 垃圾桶周边出现垃圾、污水扣5分。 | ||
清运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保持车况良好,外观整洁,标志清晰;垃圾清运车辆每天进行清洗,保持车容整洁。 | 8分 | 未购买车辆保险扣5分, 其它项扣1分。 | ||
生活垃圾实现密闭运输,安全作业,运至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严禁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 5分 | 乱倒、乱卸、乱抛垃圾每项扣2分 | ||
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严禁抛、撒、滴、漏现象。 | 2分 | 每项扣1 | ||
垃圾清运 量的考核 (10分) | 垃圾清运量由垃圾中转站提供,完成清运基数(按每人每天产生0.5公斤垃圾测算)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得满分。 | 10分 | 清运量每低于清运基数一个百分点扣0.5分,低于清运基数的百分之七十的不得分 | |
通报批评 媒体曝光 群众投诉 (10分) | 县以上通报、明查暗访,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投诉。 | 10 | 有其中一项扣除3分,当月有全项不得分 | |
应急工作 加分项目 (2分) | 应急工作包括突发事件、重大活动、重要检查及乡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保洁公司主要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听从安排,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完成。各项应急工作结束后,由集镇办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 2分 | 加分项必须完成突发事件、重大活动、重要检查及乡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才加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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