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乡环境卫生整治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柏林乡环境卫生整治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舒城县柏林乡环境卫生整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CGS2016-0075

询价通知书

采购人:舒城县柏林乡人民政府

集中采购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

舒城县柏林乡环境卫生整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CGS2016-0075各潜在供应商:受舒城县柏林乡人民政府委托,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以询价方式采购柏林乡境内环境卫生保洁,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服务范围和作业任务(一)服务范围:1、秦桥街道:东至车管所门前,西至秦杨康居点。2、X043道口向北至秦杨康居点东门入口处。3、干秦路道口至三桥村水泥路入口处,麒麟路。4、秦桥农贸市场(含公厕)及通往农贸市场各个入口道路。5、柏林乡政府大院西侧水泥路至柏林中心校门口。6、秦杨康居点,粮站停车场,农综中心停车场。7、各村垃圾集中点、舒张路两边、以及蔡店、井岗、新店、石岗等四个小集镇(市)。8、境内丰乐河沿线。9、乡垃圾中心。(二)作业任务:1、保洁区域内的路面、行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同时绿化带内的各类垃圾也要及时清理。2、垃圾(清扫保洁的垃圾、垃圾容器内垃圾、临时摊点产生的垃圾)收集并清运至县垃圾中转站。3、每天早晨对集镇建成区(服务范围内的前五项)的道路进行洒水作业。4、车辆带泥行驶以及渣土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微量零星垃圾的清除。5、承包区域内的杂草清除和绿化养护。6、环卫设施外表的清洁,夏天杀虫灭蝇,对集镇建成区内的小广告、小贴单及时清理。7、及时清扫清除路段两边的生活垃圾(沿路有建筑物可视范围内;无建筑物沿路10米内);路旁沟渠内无裸露悬浮垃圾。8、每天负责对保洁区域内所有垃圾及时收集清运至县垃圾中转站。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和管理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人民币10000元,作为保洁清运垃圾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或因故解除合同,除扣除被考核不合格经费和违约金外,余款全部退还乙方,不计利息。1、每月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沿路村、街道)负责人、街道居民、农户代表不定期开展卫生测评及考核,满意率低于70%的(以满意和不满意两项进行测评),立即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扣除保证金5000元,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自行承担。2、被电视、报刊等上级主流媒体曝光每出现一次扣除保证金2000元,并限期整改。被上级领导和乡主要领导通报批评,立即整改,整改仍未落实的扣除保证金500元。如果出现3次同类问题,甲方立即终止合同,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自行承担。3、甲方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处罚款项,甲方按月从拨付的承包费中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需续缴至壹万元。三、保洁清运费的收取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收取集镇范围内卫生保洁清运费,并及时上交财政,不得增项加码。四、用工管理1、乙方必须为所聘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聘用人员必需身体健康,工作负责。2、如果在15天内,乙方因用工人数不足导致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未达标的,甲方有权限定乙方最低用工人数。3、乙方所聘用人员上岗时必须统一穿着环卫标志服,统一挂带上岗证,服从统一管理。4、乙方要加强环卫作业时的安全管理。乙方承担其所聘用人员在工作时造成的损害健康和人身伤亡事故等赔偿责任。5、乙方将聘用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及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单提交甲方备案。6、乙方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五、环卫工具的配发和管理1、现有区域的清扫保洁车辆和劳动工具由甲方移交给乙方,根据承包区域实施需要,不足部分由甲方一次性配齐垃圾桶、垃圾收集点和垃圾车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交付给乙方,其日常养护与维修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承包期限内确需购置保洁工具,由乙方自行配置。2、甲方将保洁车辆办理相关证照后交付乙方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所有的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移交给乙方的保洁车辆和工具,严禁乙方外借他人或另作它用。3、承包期满后,乙方应根据移交清单,将保洁车辆、保洁设施和保洁工具完好移交给甲方。六、承包时间承包期限暂定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期满后乙方经考核合格且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备 注: 本项目为一个包,采购预算总价为人民币4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总价的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物业管理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投标报价要求(一)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一次性包死。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日常管理所需要的人工费、保洁工具费、社会保险费、利润、税金等所有一切费用。中标人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服务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九、供应商投标须知(一)评标定标方法:有效最低评标价法。经询价小组评审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二)投标服务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条款,供应商承诺的服务时间期限、地点、服务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如投标人不能达到本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的服务内容,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1、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资料不全的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条款的;5、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有);6、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7、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四)供应商一旦提交报价,视同认可本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质疑函必须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书面送达的方式提交,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质疑的事项、请求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还须清楚地注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质疑人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或证明资料不齐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网络公示等)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投诉。5、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报请相关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投标人在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八)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九)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所有过程录像录音监控。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投标),资料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十)合同期:暂定1年。(十一)付款方式:按月拨付(按中标价款的1/12拨付),具体详见考核办法-环卫经费拨付。(十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1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汇款;合同履约完毕(如有结余)后10日内无息返还。中标人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录入舒城县招投标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十、报价时间及方式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9月9日15 :00时;报价方式:书面形式(不接受电子报价);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供应商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合格有效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4)投标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5)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格式详见附件)(7)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舒城县柏林乡人民政府联系人:袁主任联系方式:187*****288集中采购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联系人: 郭工联系电话: ****-*******十二、十三、发布时间本询价通知书发布日期为:2016年8月29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单位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日 期: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承诺书致:(采购人)、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已仔细阅读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自愿参加该项目投标,并就有关事项向采购人作出如下郑重承诺: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自觉维护招投标正常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2.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罚。3.保证投标报价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4.保证按照询价通知书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5.我单位承诺完全按照本询价通知书采购服务内容所规定的内容提供管理服务并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标准。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采购人可要求我方改正,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我方承担相关费用;改正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的,你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6、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在公示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投标报价函致:(采购人)、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根据你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询价通知书,我们决定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2、我方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投标单价为(大写)/年,(小写)/年;投标总价为(大写)元,,(小写)元。(投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照招标采购需求要求的服务内容完成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4、我方愿意提供你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地 址:电 话:传 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采购人)、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附件: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采购方(甲方):    电话:服务方(乙方):    电话:合同备案方:    电话:甲方通过招投标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1、服务要求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在询价通知书“采购服务内容”中有明确规定。2、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本项目询价通知书;(2)询价通知书说明补充函;(3)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 (5)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及附件(如有)。3、合同金额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和已方投标文件,本合同每年的服务费用为元,合同总价为元。4、付款方式:5、服务时间及地点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暂定一年。本合同服务地点:6、其他约定:7、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立即生效。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期限为1年。采购方: 服务方: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合同备案方: 单位盖章:代表签字:附件1:柏林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我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确保群众有一个清洁优美的居住环境。现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要求以及《舒城县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及原则考核对象:环卫保洁公司 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乡政府指导、村级监督、群众参与的管理模式。集镇办采取周检查、月汇总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二、考核依据及范围:(一)依据:依据《安徽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舒城县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实施方案》和《舒城县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实施方案》制定本考核办法。(二)范围:1、秦桥街道:东至车管所门前,西至秦杨康居点。2、X043道口向北至秦杨康居点东门入口处。3、干秦路道口至三桥村水泥路入口处,麒麟路。4、秦桥农贸市场(含公厕)及通往农贸市场各个入口道路。5、柏林乡政府大院西侧水泥路至柏林中心校门口。6、粮站停车场,农综中心停车场。7、各村垃圾集中点、舒张路两边、以及蔡店、井岗、新店、石岗等四个小集镇(市)。8、境内丰乐河沿线。三、考核项目和内容(一)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标准(40分) 1.保洁人员在岗情况(5分)。保洁公司根据实际需求配足保洁人员,工作时间内所有保洁员必须在岗,每脱岗一人扣1分。保洁人员上岗时必须穿着工作服,劳动工具齐全,未着装的每人次扣1分。 2.保洁范围内按要求实现每天普扫和巡回保洁(10分)。保洁人员要及时清扫路面,及时清除临时垃圾和保洁区域墙面、电线杆、垃圾桶等乱贴的广告,及时清除杂草、规劝村民不在保洁区域存放杂物(不听规劝的要及时上报)。(每项不达标扣1分) 3.普扫达到的标准是“六净六无”(15分)。“六净”即路面净,边沟净,水面净,空闲宅基地净,路边至墙脚净,公共停车场净;“六无”即无飘浮垃圾袋,无污泥脏水,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杂物,无连片纸屑,无卫生死角。(每项不达标扣2分) 4.树木落叶,当天清理完毕,不得出现成堆落叶。(5分,不达标扣2分) 5.清扫收集的垃圾及时倒入垃圾桶,严禁焚烧。(5分,每项不达标扣2分) (二)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40分) 1.垃圾桶布局合理,排放整齐,方便群众投放垃圾。(2分,垃圾桶布局不合理扣1分;摆放不整齐扣1分) 2.垃圾桶因保洁员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清运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垃圾桶损坏。(3分,每发现一个扣1分,并给予赔偿)3.垃圾清运及时、不涨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后垃圾桶归位,做到车走地净,盖好垃圾桶并摆放整齐。(10分,每发现垃圾清运不及时且涨桶率在10%以上的扣5分,垃圾桶周边出现垃圾、污水扣5分)4.清运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保持车况良好,外观整洁,标志清晰;垃圾清运车辆每天进行清洗,保持车容整洁。(8分,未购买车辆保险扣5分,其它项扣1分)5.生活垃圾实现密闭运输,安全作业,运至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严禁乱倒、乱卸、乱抛垃圾。(5分,乱倒、乱卸、乱抛垃圾每项扣2分)6.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严禁抛、撒、滴、漏现象。(2分,每项扣1分)(三)垃圾清运量的考核(10分) 1.垃圾清运量由垃圾中转站提供,完成清运基数(按每人每天产生0.5公斤垃圾测算)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得10分。 2.垃圾清运量每低于清运基数一个百分点扣0.5分。3.垃圾清运量低于清运基数的百分之七十的,本项不得分。(四)各级通报、媒体曝光与投诉(10分)1.县以上通报、明查暗访。(5分)2.新闻媒体曝光。(3分)3.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投诉。(2分) 以上每项分值为单次检查最高扣分标准,10分扣完为止。(五)应急工作的考核(2分) 应急工作包括突发事件、重大活动、重要检查及乡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保洁公司主要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听从安排,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完成。各项应急工作结束后,由集镇办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四、考核方式与计分方法集镇办负责对全乡卫生保洁区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电话通知、现场整改、派发督单等形式,通知行政村、保洁公司对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给予整改和落实。保洁公司和村委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集镇办;集镇办每周将保洁公司的考核成绩、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以通知的形式反馈给保洁公司。每月累计考核平均成绩为保洁公司的月考核成绩。五、环卫经费拨付根据考核情况,每月考核成绩作为拨付当月环卫保洁费用的依据。1.月平均分数在95分以上(含95分),核拨当月全部经费;2.月平均分数在94分-70分(含70分)的,以94分为基准点,每降低1分扣除当月经费的1%。2.月平均分数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拨付当月50%经费。3.月平均分在60分(含60分)以下,不拨付当月经费,并由合同甲方责令期限整改,整改仍未达标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所有保洁项目按照相应的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对未正常开展相应作业项目的,从月度保洁经费中予以扣除。对于连续三月得分达到98分以上的,乡政府奖励环卫保洁公司2000元。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柏林乡集镇办公室负责解释。柏林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细则主办单位:检查时间:2016年 月 日
考核项目目标要求评分标准评分办法得分
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标准 (40分)保洁公司根据实际需求配足保洁人员,工作时间内所有保洁员必须在岗。保洁人员上岗时必须穿着工作服,劳动工具齐全,5分每脱岗一人扣1分; 未着装的每人次扣1分。
保洁范围内按要求实现每天普扫和巡回保洁(10分)。保洁人员要及时清扫路面,及时清除临时垃圾和保洁区域墙面、电线杆、垃圾桶等乱贴的广告,及时清除杂草、规劝村民不在保洁区域存放杂物10分每项不达标扣1分。
普扫达到的标准是“六净六无”。“六净”即路面净,边沟净,水面净,空闲宅基地净,路边至墙脚净,公共停车场净;“六无”即无飘浮垃圾袋,无污泥脏水,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杂物,无连片纸屑,无卫生死角。15分每项不达标扣2分,直到全部扣完为止。
树木落叶,当天清理完毕,不得出现成堆落叶。5分清扫不干净扣2分。
清扫收集的垃圾及时倒入垃圾桶,严禁焚烧。5分每项不达标扣2分。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 (40分)垃圾桶布局合理,排放整齐,方便群众投放垃圾。2分垃圾桶布局不合理扣1分; 摆放不整齐扣1分。
垃圾桶因保洁员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清运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垃圾桶损坏。3分每发现一个扣1分; 损坏不赔的扣全分。
垃圾清运及时、不涨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后垃圾桶归位,做到车走地净,盖好垃圾桶并摆放整齐。10分涨桶率在10%以上的扣5分; 垃圾桶周边出现垃圾、污水扣5分。
清运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保持车况良好,外观整洁,标志清晰;垃圾清运车辆每天进行清洗,保持车容整洁。8分未购买车辆保险扣5分, 其它项扣1分。
生活垃圾实现密闭运输,安全作业,运至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严禁乱倒、乱卸、乱抛垃圾。5分乱倒、乱卸、乱抛垃圾每项扣2分
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严禁抛、撒、滴、漏现象。2分每项扣1
垃圾清运 量的考核 (10分)垃圾清运量由垃圾中转站提供,完成清运基数(按每人每天产生0.5公斤垃圾测算)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得满分。10分清运量每低于清运基数一个百分点扣0.5分,低于清运基数的百分之七十的不得分
通报批评 媒体曝光 群众投诉 (10分)县以上通报、明查暗访,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投诉。10有其中一项扣除3分,当月有全项不得分
应急工作 加分项目 (2分)应急工作包括突发事件、重大活动、重要检查及乡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保洁公司主要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听从安排,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完成。各项应急工作结束后,由集镇办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分加分项必须完成突发事件、重大活动、重要检查及乡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才加满分
检查组长(签名):检查组成员(签名):

标签: 保洁服务 整治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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