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慢病筛防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慢病筛防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慢病筛防中心建设项目 JSZC-******-HWZX-G2024-049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joccon.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10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WZX-G2024-0490
项目名称: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慢病筛防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80.******万元(采购包1:60.******万元;采购包2:60.******万元;采购包3: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项目预算(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 |
1 | 泰兴市虹桥镇卫生院慢病筛防中心建设 | 1项 | 60 | 不接受 |
2 | 泰兴市曲霞镇卫生院慢病筛防中心建设 | 1项 | 60 | 不接受 |
3 | 泰兴市珊瑚镇卫生院慢病筛防中心建设 | 1项 | 60 | 不接受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价格扣除)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www.joccon.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500.00元
2024-09-10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永定路288号泰州金融中心1号楼708室开标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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