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2024)建字第086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7#厂房适应性改造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贵阳国家高新区产业发展局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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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7#厂房建设面积约4200平方米适应性改造,改造范围为1层卫生间、楼梯间及电梯厅;2层装饰装修工程(包含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监控报警门禁系统、卫生间、楼梯间及电梯厅;3层卫生间、楼梯间及电梯厅;不含软装、电器、数据机房; 设计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含软装)、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完成施工图审查、获得经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后续设计配合服务、进行设计技术交底,配合施工至本项目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至工程结算完成止的全部设计和与设计相关的所有服务工作;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含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所明示的施工和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的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附属设施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联合体整体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贵阳市)(工程建设类)、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监督部门: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贵阳市高新区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聚月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陆先生 | 联系人: | 王兰 |
电话: | | 电话: |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