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霍邱县原城西湖军垦农场部分国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公告
关于确定霍邱县原城西湖军垦农场部分国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公告
原城西湖军垦农场位于安徽六安霍邱县城西湖乡境内,上个世纪60年代,为了减轻人民负担,支援国家恢复经济,人民军队发扬优良传统,大力开展农副业生产。1966年6月,城西湖围垦指挥部正式成立,原南京军区73师在城西湖开展围湖造田工程。1986年底,部队撤出城西湖农场,主动将湖内的房屋、树木、线路和水利设施等固定资产无偿地移交给霍邱县人民政府。为便于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现需将原城西湖军垦农场其中2宗地块确定国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经现场勘测,该2宗地块总面积:4546.6亩,其中地块一:宗地面积1859.2亩;地块二:宗地面积2687.4亩。
经现场调查查看,该宗土地历史占用事实清楚、权属明确、界址清晰。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依据一九五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实施一九六二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但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和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者经国家依法划拨、出让或解放初期接收、沿用,或通过依法转让、继承、接受地上建筑物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确定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等相关规定,依法确定该4546.6亩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人为霍邱县人民政府。现对该宗土地确权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30日。若对公布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等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19日前到霍邱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复查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霍邱县自然资源局三楼确权登记股
联系电话:0564-*******
2024年8月19日
附件:1212.pdf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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