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机场1号航站楼候机厅电动遮阳帘维修招标公告

宁波机场1号航站楼候机厅电动遮阳帘维修招标公告




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范围及内容:对宁波机场1号航站楼候机厅内四幅故障电动卷帘进行维修,并对所有电动卷帘按区域匹配遥控器频道;

1.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价*****元,不含税价*****元;

1.3服务期限:接招标人通知后7日历天内完成;

1.4服务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1.5项目数量、主要技术规格及其他要求:

1.5.1技术标准:负责对宁波机场1号航站楼候机厅内四幅电动卷帘进行维修、安装、调试等全过程。

1.5.2维修及安装:

a.报价人应在维修配件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维修配件完好运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b.维修、安装、调试由报价人全权负责,报价人应使用有专业资质的安装人员进行施工,具备相关的特种作业上岗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由报价人负全责;安装调试结束后,经招标人确认验收。

c.验收标准:报价人应根据现场实际准确判断设备故障原因,高质高量地处理故障,让设备处于正常的状态。

1.5.3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须对有可能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费用作充分考虑,以制定出合理的施工方案。投标时综合考虑,对未实地查看现场和未考虑到项目实施中的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都已包含在报价内。

1.5.4本项目实施地点为1号航站楼内,报价人必须对进场的管理、实施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机场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施工前按规定办理证件并检查、督促项目实施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报价人对施工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任何工程实施均不能影响机场的正常运行,尤其对实施不停航施工的工程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自觉服从机场管理。

1.5.5施工现场临设围界等设施须按招标人要求设置,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物、积水、异味,并保证安全、美观;安全文明设施标志、标志牌应设置在明显位置;各种施工材料应集中堆放整齐。

1.5.6质保期:报价人应为维修项目提供12个月的免费质保期(含工时费和零部件费),时间自招标人签署最终验收合格确认书之日起计算。免费质保期内由于非招标人原因发生的故障或损坏,报价人免费提供维修和备件直至货物性能、状态等达到正常标准,可以正常安全使用为止。如无法修复,报价人应负责免费更换,若无法更换,则报价人退还甲方支付的价款,同时应承担该维修项目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货款市场报价利率及银行手续费、担保、抵押、法院执行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等)以及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5.7报价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或维修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报价人承担,招标人与第三方确认后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抵扣的,继续向报价人追偿。

1.5.8报价人承诺接到报修电话2小时内电话响应,在发生紧急故障时,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证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在质保期内,提供材料的免费更换或维修。

1.6 付款条件:报价人需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验收合格并经招标人委托的审核单位审定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剩余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3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6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报价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2.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3.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顺丰快递送达的时间为准)。

3.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航空路宁波栎社机场办公区6号楼509室。

(收件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4-********

3.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密封破损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4.1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4.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提供);

4.1.4报价单(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4.1.5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

询价响应文件须密封完好,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无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签的将不予拆封并退回报价人。不论结果如何,报价人均需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全部费用,递交的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4.2 询价响应文件的语言

与询价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4.3报价要求

4.3.1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合同价以外的其他款项。

4.3.2报价价格单位为人民币,报价时精确到元。

4.2.3 报价人的报价应按询价文件要求的格式、顺序编制,凡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4 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自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4.5 询价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4.5.1 询价响应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字样。

4.5.2 询价响应文件需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由报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报价人名称应写全称。

4.5.3 询价响应文件的份数: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正本壹份,且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且单位盖章。

4.5.4 询价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同一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报价人负责。

五、评定方式

5.1评审小组

询价评审小组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5.2参加询价的报价人

参加询价的报价人代表应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3询价程序

5.3.1在开启报价后,审评小组对报价进行评审。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不含税报价为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两家或多家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综合考虑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5.3.2本询价项目,若评审小组三分之二成员认为高于市场价,应重新组织全部报价人进行第二次询价,报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弃权。

5.3.3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选人。中选结果将在【宁波机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六、合同签订(如有)

6.1中选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进行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部分或全部已经承诺的条件和报价或者拒签合同者,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6.2 询价文件、中选人的询价响应文件及报价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谈判纪要等均作为合同附件。

七、其他

7.1 宁波机场公司将根据本次询价公告及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双方协商。

7.2 若中标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询价公告中的招标内容、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不符,按照询价公告或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工;联系电话:0574-********

招标监督电话: 0574-********

九、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1号航站楼候机厅电动遮阳帘维修项目-询价响应文件格式.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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