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号楼食堂劳务及零星用工服务采购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衢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号楼食堂劳务及零星用工服务采购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衢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号楼食堂劳务及零星用工服务采购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衢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衢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号楼食堂劳务及零星用工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衢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号楼食堂劳务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家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号楼食堂劳务服务

标项二

标的名称:衢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食堂零星劳务用工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家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食堂零星劳务用工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经招标,衢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与新日月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新增食堂零星劳务用工补充协议》,因自聘员工的逐年减少,招聘替补 岗位的零星劳务人员数量逐渐增多,为保证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参照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上,更换承接主体将 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 者原有投资损失”,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二、因工作需要,衢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拟将1号楼劳务外包食堂和3号楼自聘食堂撤销合并到2号楼食堂,为确保2号楼食堂劳务服务的一致性和服 务配套要求,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 上,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 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经专业人员小组讨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议衢州市机 关后勤服务中心2号楼食堂劳务及零星用工服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现合作的新日月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食堂劳务外包管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日月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水街11号302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77*****799

传 真:/

地 址:衢州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六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0-*******

传 真:0570-*******

地 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工服务 食堂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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