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峰区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石峰区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残联文件精神,为提高农村残疾人产业增收水平,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进程,增强农村残疾人的创业能力和致富能力,实现强农富民的目标。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并结合市残联实施2024年度“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
时间:2024年5月
二、实施对象范围及人数
(一) 实施时间:2024年5月—9月
(二) 人数:30人
(三) 对象范围:
1.具备石峰区农村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就业年龄段(阳光增收可放宽至65周岁)
3.有培训意愿和就业创业能力的持证残疾人。
4.且纳入2024年石峰区阳光增收项目的残疾人。
三、阳光增收承办机构及方式
承办机构:株洲市盛康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承办方式:政府购买服务
四、帮扶内容
(一)组织开展现场培训。通过基地直训、实操演练、观摩交流等方式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参加培训的残疾人能学会、能掌握相应的劳动生产技能。
(二)农村实用技术指导。聘请发展能力较强的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与周边建档立卡的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发挥生产资料供应、生产技术支持、病虫害防治和营销管理等辐射带动作用,并向残疾人传授生产技术和实践经验,在生产经营的重要时节为残疾人提供技术、产销、风险预警等服务。
(三)生产物资扶持。根据参训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和生产需求,提供相关农业物资用于其生产经营实践。
(四)网络推广技术指导。结合当今社会网络发达实际情况,聘请专业老师指导参训残疾人及其家庭形成网络营销、网络推广的经营理念,掌握通过网络推广增收的方法。
五、阳光增收资金安排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补贴资金按照不低于2000元/人的标准,用于购置农资、种苗等实物,不得直接发放现金。
石峰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5月17日
标签: 残疾人阳光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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