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任城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政策依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8号),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印发〈2021—2023年济宁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农机字〔2021〕12号)。
一、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根据中央、省规定,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42个品目,其中农机专项鉴定产品13个品目。
三、补贴标准:山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收获机单机、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2021年起,我省对30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拉机、玉米脱粒机、铡草机等低端、安全性差的品目或档次机具逐步退出补贴范围,其中2021年将30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拉机退出补贴范围。
四、申请程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发布实施规定。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二)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三)受理补贴申请。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申请,购机者通过下载“山东农机补贴APP”,自主向区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提交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事项。申请成功后,购机者携带机具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购机税控发票、结算凭据、所购机具合格证、惠民一本(卡)通(农商银行卡)等有关资料到区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现场签署告知承诺书、申请表,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并提供登记证书。
(四)审验公示信息。区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及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有关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区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补贴申请工作全部结束后,在镇街公示栏中公开公示信息。
(五)兑付补贴资金。区财政局审核区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申请材料:身份证(营业执照)、机具合格证、行驶证、
车辆登记证书、购机发票、交易凭证、一本通或农商银行卡。
咨询电话:157*****825
受理单位:区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
办理时限:全年实施
联系方式:157*****825
举报电话:157*****800
举报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任兴商务中心C429室
标签: 农机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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