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道路管网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道路管网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道路管网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150*****240********)
一、招标条件
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道路管网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已由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批准。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内蒙古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道路管网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升改造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路面结构,道路长度3200米,红线宽度40米,两侧绿线宽度5~30米,绿线面积约*****平方米;同时完善电力、照明、通信、再生水、给水、交通、绿化等配套工程。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后期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5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设计周期(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元) |
1 | 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道路管网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升改造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路面结构,道路长度3200米,红线宽度40米,两侧绿线宽度5~30米,绿线面积约*****平方米;同时完善电力、照明、通信、再生水、给水、交通、绿化等配套工程。 | 30 | 116.71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
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投标单位如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点击CA公司信息。
3、技术支持电话:**********。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8日23时59分59秒。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3.2章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9月11日上午09时30分 (同开标时间);
5.2 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3.2 章节。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点击帮助手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nmg.gov.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
九.其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一纬路一号
联系人:任仲麒
电话:0471-*******
招标代理:内蒙古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路水岸小镇四区13号楼四区102号底商
联系人:张春梅
电 话: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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