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关于征集2024年下半年赛事运营服务的公告
广西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关于征集2024年下半年赛事运营服务的公告
项目概况
广西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2024年下半年赛事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运营单位应在http://tyj.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2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无 项目名称:2024年下半年赛事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1分标:0.00元;02分标:0.00元;03分标:0.00元;04分标:0.00元;05分标:0.00元;06分标: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1分标:0.00元;02分标:0.00元;03分标:0.00元;04分标:0.00元;05分标:0.00元;06分标:0.00元; 采购需求:01分标: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2024年度广西青少年射击(飞碟)总决赛运营服务 | 1项 | 详见:附件2 |
02分标: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2024年广西青少年攀岩U系列比赛(难度赛、速度赛)运营服务 | 1项 | 详见:附件3 |
03分标: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2024年广西青少年攀岩U系列比赛(攀石赛)运营服务 | 1项 | 详见:附件4 |
04分标: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2024年广西青少年射箭U系列比赛运营服务 | 1项 | 详见:附件5 |
05分标: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2024年广西青少年射箭精英赛暨年度总决赛运营服务 | 1项 | 详见:附件6 |
06分标: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2024年度广西青少年攀岩总决赛运营服务 | 1项 | 详见:附件7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运营单位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运营单位应在近五年内具有成功承办或运营至少1项市级及以上体育赛事活动的业绩。
三、获取采购文件(征集文件)时间:2024年8月19 日-2024年8月22日
地点:http://tyj.gxzf.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四、申报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9号广西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413室
五、开启时间:截标时间后七个工作日内(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9号广西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申报文件组成:
1、申报材料应一式叁份,密封盖章,密封封面需注明:运营单位名称、运营单位地址、电话及运营项目名称。
2、赛事申请表。(格式参见附件1,必须提供)
3、运营单位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证明申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注册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5、运营单位应在近五年内具有成功承办或运营至少1项市级及以上体育赛事活动的业绩。(必须提供)
6、以上材料应当加盖运营单位公章。
7、密封申报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快递的申报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申报”字样。邮寄或速递方式的申报文件送达时间不能晚于申报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二)信息公布和评审办法:
1、本次赛事征集和申报结果信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官网http://tyj.gxzf.gov.cn/发布。
2、申报文件提交截止后在广西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会议室择期组织申报评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西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9号
联系方式:0771-*******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 话:159*****751
附件1:赛事申请表
附件2:2024年度广西青少年射击(飞碟)总决赛运营服务采购需求清单
附件3:2024年广西青少年攀岩U系列比赛(难度赛、速度赛)运营服务采购需求清单
附件4:2024年广西青少年攀岩U系列比赛(攀石赛)运营服务采购需求清单
附件5:2024年广西青少年射箭U系列比赛运营服务采购需求清单
附件6:2024年广西青少年射箭精英赛暨年度总决赛运营服务采购需求清单
附件7:2024年度广西青少年攀岩总决赛运营服务采购需求清单
附件1:
赛事申请表
申办赛事名称 | ||||
申办单位 | ||||
协办单位 | ||||
承办时间 | 承办地点 | |||
申办理由 | ||||
申报联系人: 手机号码: | 申办单位:(盖章)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 |||
射运中心审批意见: | 审批单位:(盖章) 审批人: 审批日期:年月日 |
附件2:2024年度广西青少年射击(飞碟)总决赛运营服务采购需求清单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2024年度广西青少年射击(飞碟)总决赛运营服务采购 | 1项 | 一、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 二、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4年12月或2025年1月(具体时间以主办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广西射击飞碟射箭训练基地(地址:南宁市良庆区英岭路35号) 三、参加单位: 以广西各市、县(城区)业余体校、射击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赛。 四、项目经费: (一)运营单位可通过社会赞助、社会捐款捐物等方式筹措办赛经费。 (二)运营单位可向参赛单位或参赛运动员收取竞赛服务费(具体收费额度由主办单位与运营单位商量制定)。 (三)获取经费应全部用于本次赛事活动的竞赛组织服务,仅限使用于以下内容: 1.竞赛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劳务费; 2.比赛所需场地租用、竞赛器材租用、会议室租用费用; 3.比赛活动的策划、现场物料提供,现场布置与落地执行,包括且不限于比赛用品、宣传横幅、背景板、制作宣传片、颁奖台、音响、证件等费用; 4.聘请或招募裁判员、志愿者、礼仪人员、记者等人员劳务费用、培训费用; 5.获奖证书、前三名奖牌、秩序册、成绩册等制作费,包括且不限于制作费、印刷费、邮寄费等; 6.医疗、安保、防疫保障、公共责任保险、饮用水等费用; 7.活动器材、车辆租借费; 8.裁判员、竞赛工作人员、竞赛志愿者服装费用。 五、运营办法及要求 (一)运营形式 1.主办单位负责协调和监督赛事各项工作开展;制定和发布比赛通知、竞赛规程,组织报名和竞赛编排;选派竞赛官员、裁判员;协调解决赛事相关事宜。 2.运营单位负责赛事的竞赛组织。提供竞赛组织运营的服务人员;提供符合竞赛的比赛场地、竞赛器材、裁判用品;提供适合竞赛人员、参赛人员食宿的酒店;制作和布置现场宣传物料;提供安全、卫生、医疗、保险等服务保障;收取相关费用及承担各项经费支出。 (二)场地器材要求: 1.比赛场地:广西射击飞碟射箭训练基地举行(地址:南宁市良庆区英岭路35号)。 2.提供比赛所需的耗材、成统器材、成统电脑、打印机、裁判用品、颁奖台、奖牌证书、遮阳棚、音响宣告设备。 3.赛场有明显的赛事背景板或横幅等。 (三)竞赛人员要求: 1.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派,其余辅助人员由运营单位补足。 2.提供现场不少于4人的竞赛工作人员或竞赛志愿者及竞赛保障服务。 3.提供现场医务人员不少于1人、救护药品及医疗服务。 4.提供现场安保人员不少于3人及安保服务。 (四)其他要求 1.编印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要求秩序册应在赛前3天印制完成,成绩册在赛后7个工作日内印制完成。所有材料在印制前须提交主办单位审核,确认后方能复印和分发相关人员使用。 2.购买有效的赛事公共安全责任保险。 3.如根据比赛和工作需要,为竞赛官员、裁判员、参赛人员提供的酒店应具备住宿、餐饮条件。住宿条件应达到二星级酒店标准及以上;提供一日三餐,正餐不低于二荤二素一汤。 4.如住地与赛场不在同一驻所且路程超过1公里以上则需安排车辆接送参赛人员。 (五)验收要求 1.秩序册、成绩册各5本及电子版。 2.活动现场照片10张(其中须含3张带有主会标的照片)。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1-2项为必须提供的资料,于赛后10个工作日内交主办单位。所提供的书面材料必须签署运营单位名称、日期,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
附件3:2024年广西青少年攀岩U系列比赛(难度赛、速度赛)运营服务采购需求清单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2024年广西青少年攀岩U系列比赛(难度赛)运营服务 | 1项 | 一、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 二、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4年10月(具体时间以主办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由主办单位指定广西区内符合办赛条件的攀岩场馆。 三、参加单位: 参赛队伍以广西区内各业余体校、中小学校、俱乐部或攀岩馆为代表单位参加,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队参赛,运动员需有广西区内各市户籍或学籍。 四、项目经费: (一)运营单位可通过社会赞助、社会捐款捐物等方式筹措办赛经费。 (二)运营单位可向参赛单位或参赛运动员收取竞赛服务费(具体收费额度由主办单位与运营单位商量制定)。 (三)获取经费应全部用于本次赛事活动的竞赛组织服务,仅限使用于以下内容: 1.竞赛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劳务费; 2.比赛所需场地租用、竞赛器材租用、会议室租用费用; 3.比赛活动的策划、现场物料提供,现场布置与落地执行,包括且不限于比赛用品、宣传横幅、背景板、制作宣传片、颁奖台、音响、证件等费用; 4.聘请或招募裁判员、志愿者、礼仪人员、记者等人员劳务费用、培训费用; 5.获奖证书、前三名奖牌、秩序册、成绩册等制作费,包括且不限于制作费、印刷费、邮寄费等; 6.医疗、安保、防疫保障、公共责任保险、饮用水等费用; 7.活动器材、车辆租借费; 8.裁判员、竞赛工作人员、竞赛志愿者服装费用。 五、运营办法及要求 (一)运营形式 1.主办单位负责协调和监督赛事各项工作开展;制定和发布比赛通知、竞赛规程,组织报名和竞赛编排;选派竞赛官员、裁判员;协调解决赛事相关事宜。 2.运营单位负责赛事的竞赛组织。提供竞赛组织运营的服务人员;提供符合竞赛的比赛场地、竞赛器材、裁判用品;提供适合竞赛人员、参赛人员食宿的酒店;制作和布置现场宣传物料;提供安全、卫生、医疗、保险等服务保障;收取相关费用及承担各项经费支出。 (二)场地器材要求: 1.比赛场地:须符合主办单位要求及该项比赛竞赛要求。 2.提供比赛所需的耗材、成统器材、成统电脑、打印机、裁判用品、颁奖台、奖牌证书、遮阳棚、音响宣告设备。 3.赛场有明显的赛事背景板或横幅等。 (三)竞赛人员要求: 1.比赛主要裁判员、定线员、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委派,其余裁判员、辅助裁判由运营单位补足。 2.提供现场不少于4人的竞赛工作人员或竞赛志愿者及竞赛保障服务。 3.提供现场医务人员不少于1人、救护药品及医疗服务。 4.提供现场安保人员不少于3人及安保服务。 (四)其他要求 1.编印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要求秩序册应在赛前3天印制完成,成绩册在赛后7个工作日内印制完成。所有材料在印制前须提交主办单位审核,确认后方能复印和分发相关人员使用。 2.购买有效的赛事公共安全责任保险。 3.如根据比赛和工作需要,为竞赛官员、裁判员、参赛人员提供的酒店应具备住宿、餐饮条件。住宿条件应达到二星级酒店标准及以上;提供一日三餐,正餐不低于二荤二素一汤。 4.如住地与赛场不在同一驻所且路程超过1公里以上则需安排车辆接送参赛人员。 (五)验收要求 1.秩序册、成绩册各5本及电子版。 2.活动现场照片10张(其中须含3张带有主会标的照片)。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1-2项为必须提供的资料,于赛后10个工作日内交主办单位。所提供的书面材料必须签署运营单位名称、日期,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
附件4:2024年广西青少年攀岩U系列比赛(攀石赛)运营服务采购需求清单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2024年广西青少年攀岩U系列比赛(攀石赛)运营服务 | 1项 | 一、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 二、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4年9月(具体时间以主办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由主办单位指定广西区内符合办赛条件的攀岩场馆。 三、参加单位: 参赛队伍以广西区内各业余体校、中小学校、俱乐部或攀岩馆为代表单位参加,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队参赛,运动员需有广西区内各市户籍或学籍。 四、项目经费: (一)运营单位可通过社会赞助、社会捐款捐物等方式筹措办赛经费。 (二)运营单位可向参赛单位或参赛运动员收取竞赛服务费(具体收费额度由主办单位与运营单位商量制定)。 (三)获取经费应全部用于本次赛事活动的竞赛组织服务,仅限使用于以下内容: 1.竞赛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劳务费; 2.比赛所需场地租用、竞赛器材租用、会议室租用费用; 3.比赛活动的策划、现场物料提供,现场布置与落地执行,包括且不限于比赛用品、宣传横幅、背景板、制作宣传片、颁奖台、音响、证件等费用; 4.聘请或招募裁判员、志愿者、礼仪人员、记者等人员劳务费用、培训费用; 5.获奖证书、前三名奖牌、秩序册、成绩册等制作费,包括且不限于制作费、印刷费、邮寄费等; 6.医疗、安保、防疫保障、公共责任保险、饮用水等费用; 7.活动器材、车辆租借费; 8.裁判员、竞赛工作人员、竞赛志愿者服装费用。 五、运营办法及要求 (一)运营形式 1.主办单位负责协调和监督赛事各项工作开展;制定和发布比赛通知、竞赛规程,组织报名和竞赛编排;选派竞赛官员、裁判员;协调解决赛事相关事宜。 2.运营单位负责赛事的竞赛组织。提供竞赛组织运营的服务人员;提供符合竞赛的比赛场地、竞赛器材、裁判用品;提供适合竞赛人员、参赛人员食宿的酒店;制作和布置现场宣传物料;提供安全、卫生、医疗、保险等服务保障;收取相关费用及承担各项经费支出。 (二)场地器材要求: 1.比赛场地:须符合主办单位要求及该项比赛竞赛要求。 2.提供比赛所需的耗材、成统器材、成统电脑、打印机、裁判用品、颁奖台、奖牌证书、遮阳棚、音响宣告设备。 3.赛场有明显的赛事背景板或横幅等。 (三)竞赛人员要求: 1.比赛主要裁判员、定线员、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委派,其余裁判员、辅助裁判由运营单位补足。 2.提供现场不少于4人的竞赛工作人员或竞赛志愿者及竞赛保障服务。 3.提供现场医务人员不少于1人、救护药品及医疗服务。 4.提供现场安保人员不少于3人及安保服务。 (四)其他要求 1.编印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要求秩序册应在赛前3天印制完成,成绩册在赛后7个工作日内印制完成。所有材料在印制前须提交主办单位审核,确认后方能复印和分发相关人员使用。 2.购买有效的赛事公共安全责任保险。 3.如根据比赛和工作需要,为竞赛官员、裁判员、参赛人员提供的酒店应具备住宿、餐饮条件。住宿条件应达到二星级酒店标准及以上;提供一日三餐,正餐不低于二荤二素一汤。 4.如住地与赛场不在同一驻所且路程超过1公里以上则需安排车辆接送参赛人员。 (五)验收要求 1.秩序册、成绩册各5本及电子版。 2.活动现场照片10张(其中须含3张带有主会标的照片)。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1-2项为必须提供的资料,于赛后10个工作日内交主办单位。所提供的书面材料必须签署运营单位名称、日期,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
附件5:2024年广西青少年射箭U系列比赛运营服务采购需求清单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2024年广西青少年射箭U系列比赛运营服务 | 1项 | 一、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 二、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4年10月(具体时间以主办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广西体育局武鸣体育训练基地 三、参加单位: 以广西各市、县(城区)业余体校、体育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赛。 四、项目经费: (一)运营单位可通过社会赞助、社会捐款捐物等方式筹措办赛经费。 (二)运营单位可向参赛单位或参赛运动员收取竞赛服务费(具体收费额度由主办单位与运营单位商量制定)。 (三)获取经费应全部用于本次赛事活动的竞赛组织服务,仅限使用于以下内容: 1.竞赛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劳务费; 2.比赛所需场地租用、竞赛器材租用、会议室租用费用; 3.比赛活动的策划、现场物料提供,现场布置与落地执行,包括且不限于比赛用品、宣传横幅、背景板、制作宣传片、颁奖台、音响、证件等费用; 4.聘请或招募裁判员、志愿者、礼仪人员、记者等人员劳务费用、培训费用; 5.获奖证书、前三名奖牌、秩序册、成绩册等制作费,包括且不限于制作费、印刷费、邮寄费等; 6.医疗、安保、防疫保障、公共责任保险、饮用水等费用; 7.活动器材、车辆租借费; 8.裁判员、竞赛工作人员、竞赛志愿者服装费用。 五、运营办法及要求 (一)运营形式 1.主办单位负责协调和监督赛事各项工作开展;制定和发布比赛通知、竞赛规程,组织报名和竞赛编排;选派竞赛官员、裁判员;协调解决赛事相关事宜。 2.运营单位负责赛事的竞赛组织。提供竞赛组织运营的服务人员;提供符合竞赛的比赛场地、竞赛器材、裁判用品;提供适合竞赛人员、参赛人员食宿的酒店;制作和布置现场宣传物料;提供安全、卫生、医疗、保险等服务保障;收取相关费用及承担各项经费支出。 (二)场地器材要求: 1.比赛场地:广西体育局武鸣体育训练基地。 2.提供比赛所需的耗材、成统器材、成统电脑、打印机、裁判用品、颁奖台、奖牌证书、遮阳棚、音响宣告设备。 3.赛场有明显的赛事背景板或横幅等。 (三)竞赛人员要求: 1.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派,其余辅助人员由承办单位补足。 2.提供现场不少于4人的竞赛工作人员或竞赛志愿者及竞赛保障服务。 3.提供现场医务人员不少于1人、救护药品及医疗服务。 4.提供现场安保人员不少于3人及安保服务。 (四)其他要求 1.编印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要求秩序册应在赛前3天印制完成,成绩册在赛后7个工作日内印制完成。所有材料在印制前须提交主办单位审核,确认后方能复印和分发相关人员使用。 2.购买有效的赛事公共安全责任保险。 3.如根据比赛和工作需要,为竞赛官员、裁判员、参赛人员提供的酒店应具备住宿、餐饮条件。住宿条件应达到二星级酒店标准及以上;提供一日三餐,正餐不低于二荤二素一汤。 4.如住地与赛场不在同一驻所且路程超过1公里以上则需安排车辆接送参赛人员。 (五)验收要求 1.秩序册、成绩册各5本及电子版。 2.活动现场照片10张(其中须含3张带有主会标的照片)。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1-2项为必须提供的资料,于赛后10个工作日内交主办单位。所提供的书面材料必须签署运营单位名称、日期,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
附件6:2024年广西青少年射箭精英赛暨年度总决赛运营服务采购需求清单: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2024年广西青少年射箭精英赛暨年度总决赛运营服务 | 1项 | 一、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 二、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4年12月或2025年1月(具体时间以主办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广西射击飞碟射箭训练基地举行(地址:南宁市良庆区英岭路35号) 三、参加单位: 以广西各市、县(城区)业余体校、体育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赛。 四、项目经费: (一)运营单位可通过社会赞助、社会捐款捐物等方式筹措办赛经费。 (二)运营单位可向参赛单位或参赛运动员收取竞赛服务费(具体收费额度由主办单位与运营单位商量制定)。 (三)获取经费应全部用于本次赛事活动的竞赛组织服务,仅限使用于以下内容: 1.竞赛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劳务费; 2.比赛所需场地租用、竞赛器材租用、会议室租用费用; 3.比赛活动的策划、现场物料提供,现场布置与落地执行,包括且不限于比赛用品、宣传横幅、背景板、制作宣传片、颁奖台、音响、证件等费用; 4.聘请或招募裁判员、志愿者、礼仪人员、记者等人员劳务费用、培训费用; 5.获奖证书、前三名奖牌、秩序册、成绩册等制作费,包括且不限于制作费、印刷费、邮寄费等; 6.医疗、安保、防疫保障、公共责任保险、饮用水等费用; 7.活动器材、车辆租借费; 8.裁判员、竞赛工作人员、竞赛志愿者服装费用。 五、运营办法及要求 (一)运营形式 1.主办单位负责协调和监督赛事各项工作开展;制定和发布比赛通知、竞赛规程,组织报名和竞赛编排;选派竞赛官员、裁判员;协调解决赛事相关事宜。 2.运营单位负责赛事的竞赛组织。提供竞赛组织运营的服务人员;提供符合竞赛的比赛场地、竞赛器材、裁判用品;提供适合竞赛人员、参赛人员食宿的酒店;制作和布置现场宣传物料;提供安全、卫生、医疗、保险等服务保障;收取相关费用及承担各项经费支出。 (二)场地器材要求: 1.比赛场地:广西射击飞碟射箭训练基地举行(地址:南宁市良庆区英岭路35号)。 2.提供比赛所需的耗材、成统器材、成统电脑、打印机、裁判用品、颁奖台、奖牌证书、遮阳棚、音响宣告设备。 3.赛场有明显的赛事背景板或横幅等。 (三)竞赛人员要求: 1.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派,其余辅助人员由承办单位补足。 2.提供现场不少于4人的竞赛工作人员或竞赛志愿者及竞赛保障服务。 3.提供现场医务人员不少于1人、救护药品及医疗服务。 4.提供现场安保人员不少于3人及安保服务。 (四)其他要求 1.编印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要求秩序册应在赛前3天印制完成,成绩册在赛后7个工作日内印制完成。所有材料在印制前须提交主办单位审核,确认后方能复印和分发相关人员使用。 2.购买有效的赛事公共安全责任保险。 3.如根据比赛和工作需要,为竞赛官员、裁判员、参赛人员提供的酒店应具备住宿、餐饮条件。住宿条件应达到二星级酒店标准及以上;提供一日三餐,正餐不低于二荤二素一汤。 4.如住地与赛场不在同一驻所且路程超过1公里以上则需安排车辆接送参赛人员。 (五)验收要求 1.秩序册、成绩册各5本及电子版。 2.活动现场照片10张(其中须含3张带有主会标的照片)。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1-2项为必须提供的资料,于赛后10个工作日内交主办单位。所提供的书面材料必须签署运营单位名称、日期,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
附件7:2024年度广西青少年攀岩总决赛运营服务采购需求清单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2024年度广西青少年攀岩总决赛运营服务 | 1项 | 一、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 二、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4年12月或2025年1月(具体时间以主办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由主办单位指定广西区内符合办赛条件的攀岩场馆。 三、参加单位: 参赛队伍以广西区内各业余体校、中小学校、俱乐部或攀岩馆为代表单位参加,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队参赛,运动员需有广西区内各市户籍或学籍。 四、项目经费: (一)运营单位可通过社会赞助、社会捐款捐物等方式筹措办赛经费。 (二)运营单位可向参赛单位或参赛运动员收取竞赛服务费(具体收费额度由主办单位与运营单位商量制定)。 (三)获取经费应全部用于本次赛事活动的竞赛组织服务,仅限使用于以下内容: 1.竞赛官员、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劳务费; 2.比赛所需场地租用、竞赛器材租用、会议室租用费用; 3.比赛活动的策划、现场物料提供,现场布置与落地执行,包括且不限于比赛用品、宣传横幅、背景板、制作宣传片、颁奖台、音响、证件等费用; 4.聘请或招募裁判员、志愿者、礼仪人员、记者等人员劳务费用、培训费用; 5.获奖证书、前三名奖牌、秩序册、成绩册等制作费,包括且不限于制作费、印刷费、邮寄费等; 6.医疗、安保、防疫保障、公共责任保险、饮用水等费用; 7.活动器材、车辆租借费; 8.裁判员、竞赛工作人员、竞赛志愿者服装费用。 五、运营办法及要求 (一)运营形式 1.主办单位负责协调和监督赛事各项工作开展;制定和发布比赛通知、竞赛规程,组织报名和竞赛编排;选派竞赛官员、裁判员;协调解决赛事相关事宜。 2.运营单位负责赛事的竞赛组织。提供竞赛组织运营的服务人员;提供符合竞赛的比赛场地、竞赛器材、裁判用品;提供适合竞赛人员、参赛人员食宿的酒店;制作和布置现场宣传物料;提供安全、卫生、医疗、保险等服务保障;收取相关费用及承担各项经费支出。 (二)场地器材要求: 1.比赛场地:须符合主办单位要求及该项比赛竞赛要求。 2.提供比赛所需的耗材、成统器材、成统电脑、打印机、裁判用品、颁奖台、奖牌证书、遮阳棚、音响宣告设备。 3.赛场有明显的赛事背景板或横幅等。 (三)竞赛人员要求: 1.比赛主要裁判员、定线员、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委派,其余裁判员、辅助裁判由运营单位补足。 2.提供现场不少于4人的竞赛工作人员或竞赛志愿者及竞赛保障服务。 3.提供现场医务人员不少于1人、救护药品及医疗服务。 4.提供现场安保人员不少于3人及安保服务。 (四)其他要求 1.编印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要求秩序册应在赛前3天印制完成,成绩册在赛后7个工作日内印制完成。所有材料在印制前须提交主办单位审核,确认后方能复印和分发相关人员使用。 2.购买有效的赛事公共安全责任保险。 3.如根据比赛和工作需要,为竞赛官员、裁判员、参赛人员提供的酒店应具备住宿、餐饮条件。住宿条件应达到二星级酒店标准及以上;提供一日三餐,正餐不低于二荤二素一汤。 4.如住地与赛场不在同一驻所且路程超过1公里以上则需安排车辆接送参赛人员。 (五)验收要求 1.秩序册、成绩册各5本及电子版。 2.活动现场照片10张(其中须含3张带有主会标的照片)。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1-2项为必须提供的资料,于赛后10个工作日内交主办单位。所提供的书面材料必须签署运营单位名称、日期,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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