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2024年邮件处理中心增加火灾探测装置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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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2024年邮件处理中心增加火灾探测装置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2024年邮件处理中心增加火灾探测装置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2024年邮件处理中心增加火灾探测装置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项目

2、招标编号:XZJ244-064-GK

3、项目概述:采购并安装小件机钢平台下方增设烟感83个、设备钢平台下方增设烟感29个、指挥调度室(包括机房)增设烟感5个、无着处理用房增设烟感3个、函件处理用房增设烟感4个、业务用房两层26个;设备钢平台下方增设照明应急灯18个、增设疏散指示灯20个;另外在无着处理用房和商函处理用房分别安装一个端子箱,项目预算17.3万元。

4、招标内容:本项目选取一位中标人,清单及控制价详见文件。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涵盖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附承诺书);

(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6、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

2024年08月19日-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时,下午15:30至18: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提到的所有资料(无证明材料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一式两份(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鲜章)来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520室)现场获取。

7、标文件的递交:

2024年9月1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体:采购与招标、新疆招标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0991-*******

招标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潇镭

联系电话:151*****164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指示灯 探测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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