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扩股法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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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对新疆翰阳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法律服务机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19 16:30:01 浏览次数:5

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对新疆翰阳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法律服务机构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对新疆翰阳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法律服务机构
  2. 项目编号:XHST-FW-GKXJ-24-0030
  3.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4. 交货/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5. 供货范围: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对新疆翰阳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法律服务,对新疆翰阳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对发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规范建议方案,出具法律尽调报告,起草交易协议及协助甲方谈判,以及协助甲方履行投资决策会议,并完成修改等相关工作,直至完成对新疆翰阳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服务的全部工作。
  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公司资质要求:应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履行本次服务的其他必要资质。

3.资信良好,近2年内没有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 协会的行业处分。

4.项目经验:近三年内有服务央、国企或新能源行业领域增 资扩股、资产收购或相近资本运作项目的相关业绩及证明材料。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者财产 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 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 存在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渠道查询后,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

7.项目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律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至 少满十年,具备国央企、新能源领域项目服务经验,且有相应项 目的负责人经验;项目主办律师除具备律师资格证书外,还需具 备5年以上的相关领域项目服务经验,以及相关行业或专业法律 风险防范工作经验及业绩。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8月26日 10时3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对新疆翰阳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法律服务机构》,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0时3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789号城建大厦13楼

邮编:

联系人:叶函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增资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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