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德园、经开区建造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中德园、经开区建造修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度中德园、经开区建造修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中德园、经开区建造修缮工程项目
2.采购内容:为确保中德园、经开区内建筑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提升整体环境质量,对中德园、经开区内的危大建筑、公共设施、功能性设施等建筑设施进行维修。
3.采购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技术要求
1.工程造价以最终审计结算为准,结算价格不超过财政预算价。
2.成交供应商所施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必须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要求,并且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中标后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按要求签订安全合同或安全承诺。
3.本项目工期要求较紧,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工程特点、工期要求配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工人,满足采购人进度要求。成交供应商资料员、预算人员须就施工进度、工程内业资料的完成等及时与采购人沟通,确保及时有效的完成送审结算、施工内业资料报送归档备案。
4.成交供应商项目经理、造价员等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在每个工程施工前3天内向采购人报送经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章的工程预算、工程量,同时向采购人报送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监理工程师、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成交供应商自行施工项目采购人不予认可。其他成交供应商自行施工项目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不在采购人管理送审范围内。
5.由于本项目较为零散,要求成交供应商应配备两台以上工程专用车辆及成手司机,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应24小时开机,保证在接到采购人指令后第一时间组织好人员赶到工程现场。如遇有采购人要求的急需维修项目,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在得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必要时立即赶赴施工现场,满足采购人工期要求。
6.成交供应商如果不能满足采购人工期要求,除无条件赔付采购人相关损失外,每拖延一天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人工程估算造价5‰作为赔偿,采购人将在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成交供应商施工过程中,请审计部门全程进行跟踪审计,成交供应商应配备专业内业管理人员,施工完成后,二周内报送工程量认证单,会同监理、使用方负责人、建设方项目负责人现场测量认证,并于完工后15日内办理完成验收和向使用方移交手续,工程量认证单及报审材料的报送签认,完成后超过一个月未报送工程量施工方自行承担。
7.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工程师齐全,配备专业安全员、内业人员,满足工程及采购人施工进度需要。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工程及采购人要求配备施工所需工种及工人数量,保证进度工期要求。施工方应及时完成认证单、验收移交手续的办理,并与采购人及时沟通确保工程手续齐全。
8.成交供应商施工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施工必要条件,包括水源、电源、临时设施、包括按使用单位作息时间施工的降效及协调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己负责;项目人员包括派驻采购人办公的内业人员就餐、通勤等以上条件均在投标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9.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时完工或出现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利委托其他施工方完成施工任务。
10.成交供应商三次收到监理单位下发的监理整改通知单或收到采购人关于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口头、书面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施工合同终止,工程款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重新委托其他合格单位进行施工。
11.成交供应商组织成立工程项目部,人员视项目进展按采购人要求随时增减。
12.成交供应商委派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自动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三、商务要求
1.报价及结算方式:100.00%,此项目按费率报价。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套用《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所有工程材料费、不可竞争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不参与折扣,其它项目正常参与折扣。以工程总造价扣除所有工程材料价格及不可竞争费后余额做为折扣基数,按照折扣的百分比报价。本工程最终以据实发生为准,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结算价格不超过财政预算价(3,200,000.00元)。
2.合同期限:2年(按甲方项目进度要求)。
3.付款方式及条件:按形象进度付款,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4.质量标准:合格
5.质保期:2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6.验收:
(1)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2)验收程序:执行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3)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成交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0时00分至2024年08月2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54号)五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4.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5.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经开区建设管理部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大街56-39号中粮广场F座707
邮箱地址: lnzhongchengguanli@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沈阳胜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唯、汪湛、苏瑞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