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无锡市分公司社保部租赁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人保财险无锡市分公司社保部租赁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人保财险无锡市分公司社保部租赁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9 17:41:41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竞争性磋商
本采购项目人保财险无锡市分公司社保部租赁用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2440STCH3171)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采购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无锡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无锡市分公司社保部租赁用车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人保财险无锡市分公司社保部租赁用车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3项目性质:服务。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成交人数量(N) |
标包1 | 人保财险无锡市分公司社保部租赁用车采购项目 | 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人保财险无锡分公司社保部提供租赁用车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10 | 1家 |
备注:最后报价(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如有),响应将被否决。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服务地点:江苏省无锡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3.9供应商需承诺成交后在经营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5.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5.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方式:①注册登录:请供应商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投标人登录”栏目办理手续。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免费注册,电子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码”,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供应商取得联系。供应商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在平台注册多个不同账户。
②文件获取:请供应商凭注册的手机号码、密码登录,获取并下载电子文件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上传、平台复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手续,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磋商文件。
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发票咨询:樊巧林、025-********-207。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4时00分。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中山路58号11楼会议室。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中山路5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68号新地中心二期1510A室
邮编:******
联系人(购买文件、发票咨询):樊巧林、025-********-207
联系人(项目问询):王薛昊、葛舒文、樊巧林、吴晨、徐平、王俊通
联系电话:025-********-108、025-********-207
电子邮箱:wangxh@sstc20.com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19日
标签: 租赁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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