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彬州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方案》座谈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彬州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方案》座谈会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陕西省价格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召开《彬州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方案》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座谈会参加人构成、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座谈会参加人31名,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如下:

1.消费者14人。在我市城区范围内公开征集。有意向参加者可于2024年8月20日至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彬州市发改局价格股报名,人员名单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满额为止。

2、人大代表2人,由市人大推荐。

3、政协委员2人,由市政协推荐。

4、经营者2人,由市城投公司推荐。

5、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11人,由发改局负责邀请。其中:城管局(停车办)1人、交警大队1人、行政审批局1人、财政局1人、市场监管局1人、住建局1人、自然资源局1人、驻财政局纪检组1人、发改局3人。

二、消费者参加人员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

3、具有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

三、座谈会要点

(一)座谈会事项:征求对《彬州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方案》意见。

(二)《彬州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方案》要点。

拟定收费标准如下:

(一)道路停车泊位

1、收费时段:早8:00时至晚21:00时,其它时段为免费停放。

2、收费标准:(1)一类区域:计时收费。停车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超过30分钟至4小时(含4小时)按3元/车位收费;超过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车位,累计收费,停放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限价8元。(2)二类区域:计次收费。停车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超过30分钟的,按3元/次/车位收费。(3)三类区域:免收停车费。

(二)公共停车场

1、早8:00至晚21:00,停车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超过30分钟至4小时(含4小时)按3元/车位收费,超过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车位,累计收费,停放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

2、晚21:00-次日8:00时,按3元/次/车位收费。

(三)立体停车库

1、早8:00至晚21:00,停车2小时(含2小时),按3元/车位收费;超过2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车位,累计收费,最高限价10元;

2、晚21:00-次日8:00时,按5元/次/车位收费;

3、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限价15元;

4、法定节假日正常收费。

四、座谈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彬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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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动车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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