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猪肉、鸡蛋、牛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猪肉、鸡蛋、牛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金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猪肉、鸡蛋、牛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猪肉、鸡蛋、牛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ZM*******-CG
项目名称:金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猪肉、鸡蛋、牛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猪肉、鸡蛋、牛奶)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畜禽肉 | 猪肉、鸡蛋、牛奶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7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5年春季学期结束(壹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猪肉、鸡蛋、牛奶)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13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猪肉、鸡蛋、牛奶)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奶类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鸡蛋、肉类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奶类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鸡蛋、肉类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注册公示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8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当事人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
9.9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10供应商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3.12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2.获取方式: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使用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3.投标人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4.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从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
5.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宝鸡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开标时还应密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以便在线上交易系统出现故障、电子化开评标无法进行时,适时启动纸质评标,以应急解决项目的及时交易问题,未能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版文件,导致无法正常评标,后果自负。)
6.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发布。
名称:宝鸡市金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店子街4号
联系方式:151*****006
名称:陕西中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嘉华大厦9楼
联系方式:0917-*******
项目联系人:杨倩
电话: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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