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商检集资房小区改造项目项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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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原“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招标文件修改后的附表1《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如下:

项目内容

评 审 标 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 (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且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职 位

最低数量

要求(人)

职称、岗位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

土建施工员

1

取得上岗证

设备安装或水电施工员

1

取得上岗证

质检(量)员

1

取得上岗证

安全员

1

取得上岗证

材料员

1

取得上岗证

机械(管)员

1

取得上岗证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2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大楼三层。

  5、招标文件中第12.2条款工程发包价修改为:

  “12.2工程发包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发包价=工程审核后预算价×(1-下浮率),暂约为******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0%。

  注: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暂定为******元,具体的发包价以审核后的预算价下浮10%作为最终的发包价,各投标人投标时投标报价均暂按******元填写。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项目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不一致的,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城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泽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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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泽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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