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前锋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前锋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广安市前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广安市前锋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更新改造工业八路、代市、观阁垃圾压缩站场设施设备(含垃圾压缩、生物除臭设施、过滤设备、渗滤液处理设备各3套);更换新能源环卫车辆共72辆(含雾炮车2辆、洗扫车8辆、垃圾清运车27辆、三轮运输车35辆);更新智慧管理平台:改造更新分类亭900个,改造压缩箱12个,项目建成后节约标准煤35.37吨,减少碳排放量76.53吨,总处理规模提升至400吨/日,降低能耗15%。;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80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等全部招标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7.72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8-20 00:00至2024-08-22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8-20 00:00至2024-08-22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3、以上人员至少一人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师(招标与采购)高级资格(附带官方二维码证书扫描件和官方网站:http://www.cncsqglrc.org/个人查询截图);4、申请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已完成1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项目业绩(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原件扫描件、招标公告及评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5、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
联系人 | 郑老师 | 联系电话 |
标签: 城乡环卫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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