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山 西 省 文 物 局
晋文物审批函〔2024〕170 号
山西省文物局
关于国道 241 线右玉境改扩建工程项目
选址的意见
右玉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国道 241 线右玉境改扩建工程项目选址意见的请
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你局提供的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范围
四至坐标及相关资料,我局依法组织山西省文化遗产勘测与保护
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拟用地范围进行了考古调查。项目线
路上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河西长城,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杀虎
口长城、南梁一号烽火台、八里铺一号烽火台、元堡子烽火台、
董半川堡址的共 6 处的保护范围,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二十五
湾长城、杀虎口一号烽火台、杀虎口二号烽火台、杀虎口三号烽
火台、杀虎口四号烽火台、马营河烽火台、红旗口烽火台、右卫
城、南梁二号烽火台、八里铺二号烽火台、胡村堡址共 11 处的
建设控制地带,涉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万全桥遗址保护范围,涉
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平丰桥(清代)、杀虎口遗址(汉代)、红旗
口墓群共 3 处的保护范围和风神台遗址、李亨家族墓地共 2 处的
建设控制地带。此外,工程线路距离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
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康家湾南墓葬、右玉城墓群、北坡遗址较近。
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你局尽可能避让上述各级不可移动文物,确实无法避让
的,尽快组织编制项目用地范围所涉及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
物影响评估、文物保护方案,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启动相应的报
批手续。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基本建设
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晋政办发〔2022〕8 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请你局根据用地面积尽早对接考古勘探机构,协商开展项目
沿线拟用地范围地下文物可能埋藏区的考古勘探等文物保护工
作。
三、项目拟用地范围内完成所涉文物保护单位行政审批手续
及地下文物保护工作结束前,不得动工。
四、工程项目实施中,针对距离较近的三处遗址,应做好文
物保护预案,降低堆土、临时设施等对遗址周边风貌的影响。
山西省文物局(代章)
2024 年 8 月 1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局文物保护利用处,山西省文化遗产勘测与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朔州市文物局,右玉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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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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