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内部审计协审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内部审计协审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内部审计
协审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内部审计协审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征集,筛选出3家供应商:深圳中瑞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日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深圳日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报价为144,000元;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价为147,000元;深圳中瑞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报价为148,500元。 按低价中标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为:深圳日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日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项目成交金额:144,00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项目概述 为促进街道部门完善内部治理,加强权力制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光明街道内审部门对市政组、执法组2021-2023年预算执行及内部控制情况等方面开展审计,聘请社会审计机构配合开展相关协审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社会审计机构负责按要求配合开展街道部门预算执行及内部控制情况等审计项目的协审工作,包括根据业务科室制定的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现场审计、编制审计取证单、审计工作底稿,撰写并出具依法依规、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反映审计情况的审计报告,整理审计项目资料等。 (二)服务期限: 1.在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2.因采购单位自身原因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时,则项目完工期由双方另行商议确定。(三)人员、设备配备要求。 1.项目团队人员总数至少3人,项目负责人需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及相关带队审计经验,其他团队人员需持有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服务团队的学历证明。 2.服务单位需自行配置办公所需设备等,如电脑等。 (四)信息保密要求 1.服务单位需与采购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 2.服务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单位的资料带出单位工作场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摘抄、复印、打印、修改或损毁采购单位资料。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纪工委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路北6号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8 月 19 日
标签: 审计协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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