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寻源晋能控股集团兴峪公司设备2024年4月干雾除尘自清洗降尘系统物资采购
二次寻源晋能控股集团兴峪公司设备2024年4月干雾除尘自清洗降尘系统物资采购
询价单号 | RA240*****015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8-22 18:33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8-26 18:33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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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雾除尘自清洗降尘系统 | 干雾除尘自清洗降尘系统 | 5 | 套 | 2024-09-18 |
一、交货地址:山西阳泉市盂县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一、报价要求:
按照技术要求明细报价,所报价格应含13%增值税含其他运杂费、施工费,即包到价。
*二、资质要求:
报价时需提供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可印证技术参数的资料、设备分项报价表。送货时需提供相关证件(产品合格证,井下及地面涉及防爆区域的使用设备要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
三、售后服务:
出卖人按合同要求,对产品质量问题负全责,自产品验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质保1年,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出卖人更换、修复质量缺陷后重新计算。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产品,因设计、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缺陷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四、供货时间规定:
签订合同后30天内。
五、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并完成挂账手续后,买受人于3年内分期支付出卖人90%的合同价款,其余 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经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不计利息)。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买受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式进行支付(买受人不承担贴息)。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六、运输方式:
出卖人以汽车运输方式送货至阳泉煤业集团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并完成卸货,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七、交货地点:
阳泉煤业集团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仓储中心,到货前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八、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30天内。
九、包装要求:
符合国家包装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出卖人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
供应商需签定《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十一、中选方案
中选方案:整包中选。不超计划单价。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 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 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 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 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 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 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9、对安全生产有重大影响的关键设备、材料、配件,询单中可要求供应商首次中选的试用 (原则上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试用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加盖公章) 后签定合同。
10.若出卖人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5‰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出卖人支付该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并不能免除出卖人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
11.出卖人延迟交货15日的,买受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一款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2.在合同履行期间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免费及时修理、更换,出卖人拒不进行维修、更换或者经维修、更换无法达到买受人使用目的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返还货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
13.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将本次寻源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转让债权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
14.出卖人违约的,买受人有权从与出卖人发生的任何一笔应付账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
十三、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3-*******。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单位名称:阳泉煤业集团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盂县路家村镇石坡峪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振江(138*****798)
备注:“*”号为否决性条款
1、质量标准:符合相应物资的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 验收标准:按照合同交货期限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到甲方验收。单证齐全:供货厂商应具有的相关资质、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设备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要求附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授权商或代理商报名,授权或代理一年或一年以上。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按照附件要求上报设备分项报价,设备分项报价表作为成交通知书的附件,按照分项报价表中的明细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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