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齐齐哈尔北车辆段叉车托盘堆垛车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齐齐哈尔北车辆段叉车托盘堆垛车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齐齐哈尔北车辆段叉车(托盘堆垛车)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QBLXXKGY******)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齐齐哈尔北车辆段叉车(托盘堆垛车)购置采购人为齐齐哈尔北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叉车(托盘堆垛车)购置1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叉车(托盘堆垛车)购置1台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性质要求
(1)投标(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厂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报价)。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需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证明,且生产厂家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供货业绩要求:无
3.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应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6)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投标(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或投标(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在近一年内(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3)近三年内(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记录;
4)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发布的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
5)如(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填写说明:1-12、16(2)(3)(5)条须逐条响应,13-15、16(1)条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19日 17:00至2024年8月27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5日 14:00,地点为齐齐哈尔北车辆段。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齐齐哈尔北车辆段
地 址: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中华东路解放胡同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高旸
电 话: 151*****034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8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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