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附中晓庄校区新建工程科学创新实验中心项目采购公告
南师附中晓庄校区新建工程科学创新实验中心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师附中晓庄校区新建工程科学创新实验中心项目 | ||
品目 | 教育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 20: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7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3楼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01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开、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18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褚飞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767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察哈尔路3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5*****5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磨盘街5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褚飞虎 |
项目概况 南师附中晓庄校区新建工程科学创新实验中心项目 JSZC-******-NJCJ-G2024-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3楼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11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JCJ-G2024-0004
项目名称:南师附中晓庄校区新建工程科学创新实验中心项目
预算金额:182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39.51万元
采购需求:
南师附中晓庄校区科学创新实验中心项目是满足我校高品质高中的创新人才培养要求的。坚持走基础研究人才自主培养之路,深入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优化基础学科教育体系,加强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源源不断地造就规模宏大的基础研究后备力量。“探索高中阶段育人方式变革,推动拨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助力国家创新发展”是我校的办学使命,我校将努力在中学阶段发现和发展学生的创新潜能,实现在研究中学会研究,在创新中学会创新,培养有担当、会选择、能创新、懂生活的领军人才,让教育既符合学生未来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也符合创新型国家发展的需要。科学创新实验室项目包含了理、化、生竞赛实验室,化学分析实验室,生物工程与生态实验室,物理数字智慧实验室以及配套的阶梯教室。承担的实验任务都是基础课程教材的创新拓展,目的是实现新技术、新方法与实验教学的整合,进而培养学生在新型环境下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自主探究能力。保障高品质高中创新人才培养及满足构建智慧教育的要求,包括科学创新实验中心项目采购及安装等,划分为一个标段,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买方通知,卖方应当在9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并完成设备、材料的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时授权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3楼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01室
方式:供应商可选择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报名表中须列明:项目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内容):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获取可提供扫描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网上获取可提供扫描件);④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网上获取可提供扫描件)一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网上获取不需要收费)
售价:0.00元
2024-09-1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3楼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0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形式,单独封装;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4、现场递交文件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6.5、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文件。
6.6、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
6.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报价一览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打印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裁止日前,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9、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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