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成都体育学院引入第二家共享电单车和自行车运营企业公开招募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QXZB-2024-0745X)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体育学院引入第二家共享电单车和自行车运营企业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由经营企业自行落实,招标人为成都
体育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成都体育学院新校区位于成都市东部新区环湖北路
1942号,占地面积1500亩,在校师生员工共计13000人左右,未来三年人数可能
会增加至15000左右。共享电单车不低于1500辆,共享自行车不低于500辆,停
放点可以进行现场踏勘后由经营企业设计,经与招蓦人确认后由经营企业出资
建设。运行车辆数量和停放点在营运后,招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经营企
业增加运行车辆;经营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服务更优的情况下,
经招募人同意,可适当调整数量和停放点。对师生自有自行车进行实名化管理
,解决此类车辆无法实名、乱停放等问题,经营企业须为招募人建设自行车管
理系统。该系统采用“车+人”双重认证方式对车辆进行管理。即车需完成实名
登记后,在自有自行车使用fid射频芯片,进行车辆远程识别门禁,同时人员
须满足为校内已办理人脸识别的人员,非机动车车道闸机开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引入第二家共享电单车和自行车运营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引入第二家共享电单车和自行车运营企业)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参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一)获取招募文件的地点:http:/小w,qxztb.cn(仁)获取招
募文件的方式:1,在本项目招募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在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网
阔
站http:/ww,qxztb.cn)获取,具体获取流程详见该网站的“标书在线获取
流程”。2.报名咨询电话:028-
4
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01或602。(三)招募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份(招募文件售后不退,
响应资格不得转让)。(四)经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招募文
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注:1.首次注册我公司报名系统的经营
企业需提交公司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17时00分;2
,因经营企业未按照要求上传注册所需资料或未及时提交注册申请导致其未能成
功报名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注册审核电话:028-
61375575转656;3.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更新其在报名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因经营
企业未及时更新导致响应无效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本项目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本项目会议室
七、其他
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体育学院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19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8-850970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人:陈介
电话:028-84882960转637
电子邮件:scqxzb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为迹(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理有
招募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
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成都体育学院新校区位于成都市东部新区环湖北路1942号,占地面积1500
亩,在校师生员工共计13000人左右,未来三年人数可能会增加至15000左右。
共享电单车不低于1500辆,共享自行车不低于500辆。停放点可以进行现场踏勘
后由经营企业设计,经与招募人确认后由经营企业出资建设。运行车辆数量和
停放点在营运后,招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经营企业增加运行车辆:经营
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服务更优的情况下,经招募人同意,可适当
调整数量和停放点。对师生自有自行车进行实名化管理,解决此类车辆无法实
名、乱停放等问题,经营企业须为招募人建设自行车管理系统。该系统采用“
车+人”双重认证方式对车辆进行管理。即车需完成实名登记后,在自有自行车
使用fid射频芯片,进行车辆远程识别门禁,同时人员须满足为校内已办理人
脸识别的人员,非机动车车道闸机开后。
一、★服务要求
序号产品名称
服务要求
共享电动车:
(1)投入本项目的共享电动车需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
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要求,经
营企业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
测报告,送检车辆所含电池需与送检电池为相同型号。提供
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予以佐证。
(2)投入本项目的共享电动车电池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
共享电动车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
2024)的要求,经营企业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
具的检测合格的高能量锂离子电池组检测报告。
(3)共享电动车的解锁和分时计费等使用功能均由手机扫码
控制。
(4)投入本项目的共享电动车具备准确的定位。
(⑤)投入本项目的共享电动车须为全新未使用车辆。
(6)共享电动车软件平台具有免押功能,且经营企业投放校
序号产品名称
服务要求
园的共享电单车为免押金骑行收费模式,先骑行后付费
(7)共享电动车的允许骑行范围须设置为校内全域以及至三
岔湖地铁站、三岔街道等。
共享自行车
(1)投入本项目的共享自行车需符合GB3565
2022《自行车安全要求》的要求,经营企业提供国家认可的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
加盖经营企业公章予以佐证。
(2)共享自行车的解锁和分时计费等使用功能均由手机扫码
共享自行车
控制。
(③)投入本项目的共享自行车具备准确的定位。
(⑤)投入本项目的共享自行车须为全新未使用车辆。
(6)共享自行车软件平台具有免押功能,且经营企业投放校
园的共享自行车为免押金骑行收费模式,先骑行后付费。
(7)共享自行车的允许骑行范围须设置为校内全域以及至成
都市全域。
对师生自有自行车进行实名化管理,解决此类车辆无法实名
乱停放等问题,经营企业须为甲方建设自行车管理系统。
自有自行车该系统采用“车+人”双重认证方式对车辆进行管理。即车
管理系统
需完成实名登记后,在自有自行车使用rfid射频芯片,进行
车辆远程识别门禁,同时人员须满足为校内已办理人脸识别
的人员,非机动车车道闸机开层。
项目建设目标及营运标准:
奥
1,由经营企业全额出资在成都体育学院棱园内提供共享交通
服务,打造安全、绿色、自助、经济的出行方式,缓解校园
非机动车停放杂乱无序、违规充电、密集拥挤等问恩。维护
校园有序的骑行环境,经营企业的一切服务活动必须遵守国
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治安、消防及交通秩序管理规定
科学合理投放和建设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其他要求
2.本项目学校让利给师生,免收经营企业管理费及场地租用
费。营运过程中涉及的水电费由成交经营企业向学校能源管
理部门足领支付。
3.经营企业收费价格(以招募后的价格为准)
项目服务要求:
1,经营企业须投放具有招募人标识的专属共享电动车、共亨
自行车,车辆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车辆需满足智能
蓝牙头盔锁及头盔功能、车辆不能载人(单人骑行)、具有显
序号产品名称
服务要求
示功能(电量、续航里程等)车辆配色小清新色调与校外车型
外观有所区分,车身上须印有成都体育学院字样,仅限校内
和单人骑行,最高速度限制在20公里/小时
2.经营企业须组建专职的运营团队并制定服务管理规范,保
障校内共享电动车、共享自行车的日常运转,包括且不限于
提供以下服务:保养维护、巡检维修、规范摆放、潮汐调度
、清理清洁、客诉客服、保险赔付、定期消毒、电池更换、
故障回收等,保障车况良好、出行便捷、骑行舒适。
安排现场专职运维人员不低于6人,每日按要求在校园内刷
脸签到,合同期限内如有人员调整应及时通知校方
3.经营企业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共享自行车须具备定点还车
功能,车辆须能精准的停入停车区域,
在停车区域以外停车则须有语音和APP
等提醒功能,引导师生就近停入停车区域,限制乱停乱放行
为。除技术手段外,经营企业配备的专职人员须严格按照校
园停车区域进行共享电动车、共享自行车的日常摆渡运转】
做到整齐摆放,保障校园骑行环境的良好。
4.经营企业须提供运营管理服务方案,要求车辆故障响应时
间s24
小时、路面车辆完好率≥90%、师生满意度≥90%、投诉处理时
效≤24小时、客诉解决率299%、车辆摆放有序290%:学校每
年对经营企业的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进行师生满意度调查,
上述指标的调查结果将作为签订下一年度合同的重要依据】
5.经营企业应针对招募人校区现有非机动车的实际情况,制
定科学合理的收车折参或现金方案,在新老校区成立项目管
理机构,回收师生车辆进行骑行补偿,鼓励师生得自有的电
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折换成合理等价的优惠券、次卡、月
卡、季卡或学期卡等,逐步减少校内自有车辆和适度补充共
享电动车车辆。
6,经营企业应针对我校各校内建筑周边区域实际停枚情况,
制定科学合理的停车位建设方案,总容积率须满足所有共享
电动自行车停放。
7.经营企业应在校园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食堂、学生
公寓、训练场馆等建筑物附近的划线停车区域设立专属标识
引导师生规范停车。
8.经营企业须具备包括在线客服、客服电话等形式在内的24
小时客服服务。
序号产品名称
服务要求
9.经营企业须在校外建立电池仓,由运营管理团队每日对低
电量的共享电动车进行换电工作,保持车辆电量充足。
10.校内共享电动车、共享自行车的收物标准不得高干校外
同类车辆的收费标准,各种套餐费用总价低干分时计费标准
单次骑行时限不低于15分钟。包月不限骑行次数,不得限
制账号数量且须充分满足师生员工的办理需求:不得强制或
隐性绑架消费。
11.经营企业须为骑行师生购买骑行保险,并在APP中公示使
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程序、理赔程序、赔偿范围。
12.经营企业应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
律法规,对骑行师生的个人信息、手机号码、骑行轨迹等做
好安全防护,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漏。
13.在校园有重大活动时,经营企业须积极配合校方做好共
享电动车在活动现场的有序摆放或清场工作。
14.经营企业需提供车辆监管系统,具备可视化的校内共享
电动自行车、共享自行车分布展示的功能、骑行潮汐轨迹功
能、统计在校车辆及骑行人次功能等。
15.经营企业在合同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募人有权
终止合同,责合退场。
(1)在经营期间,不服从校方管理,师生投诉率高,导致校
园安全受影响,校园秩序混乱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2)在经营期间发生安全贵任事故,给校方或师生造成财产
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③)在经营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4)受到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理的
(⑤)因擅自提高价格或变相提价的:
(6)服务期间,违背服务合同或出现转包情况的
(⑦)未经校方允许在车辆和相关设备设施上作超出服务范围
的广告宣传的:
(8)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强制退出的条件包括上述8条,凡强制退出的经营企业须承
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在接到退出通知
一周内退场:同时不予退还经营企业的履约保证金。
16.根据运营管理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校方有权要求经
营企业增减运营服务管理需求等。经双方协商可增减车辆投
收数量以及调整车辆分布
17.经营企业除保障运营管理的设施、设备外,还须配置两
序号产品名称
服务要求
辆蔷电池换电巡逻车,须有密封车门,两辆转运四轮车。以
及配备应急工作用车。
18。车辆投入、运营服务人员、车辆维德及相关配套建设等
所有运营成本由经营企业自行承担。经营企业向校方提交履
约保证金拾万元人民币。在双方合作经营结束后。学较接到
成交经营企业通知以及由学校确认合作经营期间无安全责任
、纠纷等问题,本合同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
件后,招募人向成交经营企业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经营企业营运管理服务季度考核办法
校园共享交通营运考核办法
扣分项
序号
内容
分值
1
车辆卫生情况差(轴查10辆车/次)。
5
不按规划区域整齐摆放车辆(抽查20个点位/次)。
20
转移汽车违规鸣笛,扰乱教学秩序(轴查5个点位/次)。
5
4
故障车辆未及时转移(抽查20个点位/次)。
20
5
违规泄露用户隐私信息(随机询问10位同学/次)
有效投诉且核实。如:车辆长期停置影响校内交通、运行运维人员
与校内师生发生冲突基至殿打行为等(不定期抽查)。
5
7
发生轻微事故,(金额1万元以下,伤1-2人)由营运商责任造成。
5
8
发生一般交通事故,(金额10万元以下,伤大于3人,重伤1
2人)由营运商责任造成。
11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金额10-30万元,重伤3
10人)由营运商责任造成。
品
12
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金额30万元以上,重伤10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采取-
票否决制。合同自动终止)。
13
其他不确定因素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直至取消经营
加分项
序号
内容
分值
其他不确定因素,如:配合管理方完成工作,或积极组织参加抢险
1
救灾、赈灾、教死扶伤、优质服务等具有较大影响的公益活动,每
次加5分。
2全年服务质量无投诉,一次性加5分。
5
3全年安全运营无事故,
一次性加5分。
5
考评等级:优秀:得分290,合格:80≤得分89,不合格:<80。每三个月按此表内容
进行考核。每年按季度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则暂停下一年共享单车运营
服务。
参与考评人员签字
考评对象签字:
三、履约能力要求
增值服务要求:基于自愿原则,经营企业可自愿提供捐资助学金,并在响
应文件中承诺每年的捐资助学金额,承诺西格式自拟(本条不作为实质性要求,
也不进行评分,在总得分、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情况下捐资助学金额高者优先成
)。
注:①经营企业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
②经营企业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
交的,将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③经营企业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响应文件,能
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
其词和空口许诺。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和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累计3年,具体起止时间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2.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3.服务地点:招募人指定地点。
(二)售后服务
1,项目质保期: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3年;质量保修范围:经营企业提供的
服务完全满足招募文件实质性要求。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内):即时响应(包括电话响应);电话响应无
法解决1小时内到达现场。修复时间24小时内解决:如在24
小时内无法修复,则提供部件冗余服务或采取应急措施,提供相同产品或不低
干故障产品规格档次的备用产品供招募人使用,以确保货物的正常使用。
(三)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不接受保。成交后合同签订前,向招募
人指定账户缴纳,如果成交经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招募文件的规
定缴纳,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得视为放弃经营,其缴纳的招募保证金将不予退
还。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双方合作经营结束后,学校接到成交经营企业通知
以及由学校确认合作经营期间无安全责任、纠纷等问题,本合同约定事项已经
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招募人向成交经营企业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如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导致被罚没的,则扣除罚没金后无息退还剩余
的履约保证金,如成交经营企业出现重大违约行为导致取消合同资格的,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验收标准
成交经营企业与招募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募文件要求、成交经
营企业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考核。
(五)其他要求
1.本文件中第七章采购合同条款,除按照招募文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完善外,合同中条款未经招募人同意不得更改,若成交经营企业因合同条款内
容拒绝签订合同的,招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
经营企业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募人签订采购合同。
2.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及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
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招募人及服务人员造成的
损失由经营企业承担。
3.经营企业服务从业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
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经营企业承担。
4.经营企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招募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
项及其进度。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招募人的监督。
6.采购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履约验收等要求详见招募文件第八章。
7.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招募人的风险控制管
理要求执行。
8.2019年1月1日(含)至今,经营企业有共享电单车或共享自行车的业绩5个
,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证明材料加盖经营企业公章。
9.经营企业对车辆购买骑行人意外伤残、身故、意外伤害医疗补偿及第目
者责任赔偿险的情况,每次事故赔付限额100万元。(经营企业需提供保单及购
买保险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成交后签订合同前经营企业需提供保单及购
买保险发票原件供招募人核查)。
10.经营企业所投产品具有经营企业主体自持开发的租车程序,提供由“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盖章颁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权利取得
方式为原始取得。
11.经营企业应根据招募项且需求结合实地考察情况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
的实施方案,具体包括:日常管理制度、整体运营方案(共享车辆运营方案中包
括但不限于:对本项且的理解,对大学校园共享电动车、共享自行车的总体经
营管理理念,经营服务质量,投诉处理,车辆电子围栏建设、运维人员配置及
管理)、安全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等五个方面。
注意: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经营企业若未满足的,将被视
为无效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