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建筑公司大兴2-002A地块项目电梯含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建筑公司大兴2-002A地块项目电梯含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目 录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2-******
一、招标条件受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为大兴2-002A地块项目采购电梯及安装一批,采购电梯及安装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及工程结算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地2-002A地块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部地区西红门镇域内DX04-0101街区,五环路以里,毗邻南五环、京开高速、规划广阳大街、现状槐房西路,距离北京市中心仅14km,距离北京南站仅9.2km,距离北京西站仅12.9km,距离大兴国际机场仅31km。 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包括5#、9#办公楼,其中5#楼地下2层、地上9层,地上高度44.75m,9#楼地下2层、地上10层,地上高度44.85m;1#-4#、6#-8#、10#-12#楼为人才公寓,1#、2#人才公寓为地上15层,地上高度45m,3#、4#、6#人才公寓为地上14层,地上高度42.05m,7#、8#、10#人才公寓为地上14层,地上高度42.75m,11#人才公寓为地上10层,地上高度30.25m,12#人才公寓为地上12层,地上高度36.15m,人才公寓除1#-4#楼为地下2层外均地下3层,地上构筑物还包括1座小区大门及2座低压变配电室,总建筑面积******.53㎡(其中:地上******㎡,地下******.53㎡)
2、招标范围: 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地 2-002A 地块项目1#、2#、3#、4#公寓楼、9#办公楼(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电梯采购、电梯安装、36个月运维检验、电梯检测取证验收等相关服务 ,包含但不限于:电梯及安装的设计、设计联络、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设备主体、设备附件、产品检测与认证、软件制作、验收(主要部件和主要元器件验收、样品验收、出厂验收)、装车、运输与保险、卸车、仓储、设备到货开箱验收、设备安装、安装水电费、安装及调试临时用主电缆(现场临时一级配电柜到屋面电梯机房、井道内等)、设备调试及验收、联合调试、售后服务(包括工程移交前的维护和质保期间的年检)、调试用测试仪器仪表、运行技术服务、培训、技术文件(含技术资料、手册、图纸)、资产移交、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伴随服务等以及完成本合同采购项目的措施费、规费、税金、利润及设备达到保修期限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风险金。电梯安装服务费:参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尺寸进行安装,包含全部有关电梯安装的材料费用及预埋件(总包按照电梯深化图进行圈梁和孔洞等预留,厂家负责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相关的配合工作),电梯机房吊环预埋由招标人负责预埋,投标人根据已有土建和预埋自行调整,费用不再另外计算。
3.采购、安装数量:
楼号 | 电梯编号 | 电梯种类 | 台数 | 载重量 | 速度 | 机房要求 | 提升高度 | 层/站/门 (服务楼层) | 电梯控制方式 |
9#楼 | XFDT-01 | 消防电梯 | 1 | 1350 | 1.75 | 无机房 | 46.15 | 11/11/11 | 并联 |
XFDT-02 | 消防电梯 | 1 | 1350 | 1.75 | 无机房 | 46.15 | 11/11/11 | ||
DT-03 | 客梯 | 1 | 1600 | 1.75 | 无机房 | 46.15 | 11/11/11 | 三台群控 | |
DT-04 | 客梯 | 1 | 1600 | 1.75 | 无机房 | 46.15 | 11/11/11 | ||
DT-05 | 客梯 | 1 | 1600 | 1.75 | 无机房 | 46.15 | 11/11/11 | ||
XFDT-06 | 消防电梯兼无障碍 | 1 | 1350 | 1.75 | 无机房 | 46.15 | 11/11/11 | 单台集选 | |
XFDT-07 | 消防电梯 | 1 | 1350 | 1.75 | 无机房 | 50.35 | 12/12/12 | 单台集选 | |
XFDT-08 | 消防电梯 | 1 | 1600 | 1.75 | 无机房 | 50.35 | 12/12/12 | 单台集选 | |
XFDT-09 | 消防电梯兼无障碍 | 1 | 1350 | 1.75 | 无机房 | 50.35 | 12/12/12 | 单台集选 | |
DT-10 | 客梯 | 1 | 1600 | 1.75 | 无机房 | 46.15 | 11/11/11 | 并联 | |
DT-11 | 客梯 | 1 | 1600 | 1.75 | 无机房 | 46.15 | 11/11/11 | ||
XFDT-12 | 消防电梯兼无障碍 | 1 | 1350 | 1.00 | 无机房 | 46.15 | 11/11/11 | 单台集选 | |
1#楼 | 1#-DT1、DT4 | 消防兼担架梯兼无障碍梯 | 2 | 1000 | 1.75 | 无机房 | 48.85 | 17/17/17 | 并联(1与2、3与4) |
1#-DT2、DT3 | 客梯 | 2 | 1000 | 1.75 | 无机房 | 48.85 | 17/17/17 | ||
2#楼 | 2#-DT2、DT3、DT5 | 消防兼担架梯兼无障碍梯 | 3 | 1000 | 1.75 | 无机房 | 48.85 | 17/17/17 | 并联(1与2、3与4、5与6) |
2#-DT1、DT4、DT6 | 客梯 | 3 | 1000 | 1.75 | 无机房 | 48.85 | 17/17/17 | ||
3#楼 | 3#-DT2、DT3 | 客梯兼担架梯兼无障碍梯 | 2 | 1000 | 1.75 | 无机房 | 45.9 | 16/16/16 | 并联(1与2、3与4) |
3#-DT1、DT4 | 客梯 | 2 | 1000 | 1.75 | 无机房 | 45.9 | 16/16/16 | ||
4#楼 | 4#-DT2、DT3 | 客梯兼担架梯兼无障碍梯 | 2 | 1000 | 1.75 | 无机房 | 45.9 | 16/16/16 | 并联(1与2、3与4) |
4#-DT1、DT4 | 客梯 | 2 | 1000 | 1.75 | 无机房 | 45.9 | 16/16/16 | ||
总计: | 30 |
供货范围:电梯设备及配套附件、设备材料的保管、预埋件(若有)、其他(安装及调试、运输、卸车)、新梯验收、36个月的免费维修保养及检验检测等相关工作。
4、预计交货时间:2024年09月至2024年12月;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预计安装调试验收时间:2025年03月,最终以现场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地2-002A地块。
6、技术及质量要求:
(1)本项目均为直梯,所选的有机房及无机房电梯,性能总体要求:安全可靠性:所投标电梯必须保证安全,在运行中绝对不能因设备制造、安装等原因而造成乘员的伤亡。操作必须可靠,各种指令执行准确、无误,各种显示清楚、醒目; 先进性:保证所投标电梯技术先进性。在驱动系统、控制系统、操作系统等方面均是采用目前最先进的技术,能符合电梯技术的发展方向和水平; 经济性:能较优地保证电梯体经济性能,且便于操作、维护,经常性费用低; 电梯功能的适用性:保证所投标电梯功能充分满足本项目设计使用需求;电梯主要设备与器件来源的真实性、可靠性:保证所投标电梯主要设备器件如:曳引系统、控制系统、执行器件、门机系统、门锁、旋转解码器、光幕、安全钳、限速器、超速保护装置、称重装置、钢丝绳,缓冲器、轿内操纵盘控制板、厅外一体型召唤盒、各种安全开关等器件来源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电梯及主要部件(主机、控制柜)、安全部件(安全钳、限速器、超速保护装置、门锁、缓冲器) 必须符合电梯制造出厂标准,取得国家生产许可且型式试验合格;电梯选型:各投标商应以采购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所标明的井道、机房尺寸为依据,在所规定的尺寸基础上进行电梯选型。
(2)电梯为节能型电梯,采用电梯群控、电梯感应启停、车厢无人自动关灯技术、驱动器休眠技术、自动电梯变频感应启动技术等节能控制措施;
(3)消防电梯在首层的外壁上应设置消防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消防电梯轿箱内部装修应采用防火材料。
(4)质量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产品企业验收标准,一次合格率达100%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提供整机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投标产品的制造企业须满足第1条 “电梯生产制造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一个经销(代理)商只能选择一个制造企业的产品进行投标,并不得和制造企业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企业只能授权一个经销(代理)商参与投标。
3、具有近三年(2021-至今)内不少于一个单项合同在1000万以上或50台以上室内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代理商或电梯制造单位的业绩均可)。
4、有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正常。
5、投标人不存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6、投标电梯需为合资品牌。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8 月 26 日10:00时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9 月 0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互连”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平台“集中解密”方式,各投标人在确保投标成功后,无须远程签到、远程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标办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招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南小街1号
邮编:******
联系人:乐先生/刘先生
九、监督机构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10-********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招标采购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招标公告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招标 | 详见招标公告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10 | 招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2.2.1 | 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4年 08 月 26 日10时00分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2024年 08 月 27 日10时00分 |
2.3.1 | 对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2024年 08 月27日10时00分 |
3.2.3 | 投标报价要求 | 1、投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设备材料费、安装服务费和36个月运维服务费分别报送。设备材料费包含电梯生产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以及应考虑的其他费用;安装服务费包括安装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验收检测费、取证费、税金税费、售后服务等费用。36个月运维服务费包含交付使用后36个月内的检查维保、维修所需人工、设备、材料、检验检测费、年检及保证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费用。以上所有费用均已包含括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 2、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规定的设备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3、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为:固定单价 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为13%。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3.4.1 | 投标担保 | 1、形式: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形式,必须由投标人的公司账户出账,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 2、金额:人民币2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4、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必须是五大行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原件密封送达(可邮寄)至指定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南小街1号,收件人:刘春雨,电话:186*****575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送达原件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投标保函原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以招标公告中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为准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招标公告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封面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纸质版份数 | 全流程,2份与上传平台电子版一致的纸质文件备案留存,一正一副。 | |
投标文件 | 1、电子投标文件,以集采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4.2.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招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6.3 | 评标方法 | 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招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具体详见第三章。 |
6.4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
7.4.1 | 履约担保 | 1、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5%。 3、履约担保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 4、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国奥村支行 联行号:302*****1585 4、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必须是五大行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原件密封送达(可邮寄)至指定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南小街1号,收件人:刘春雨,电话:186*****5755。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送达原件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
10 | 是否采购用电子招标 | 全流程 |
11 | 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招标控制价为(含税): *****00.00 元。 |
本章以下内容不得修改,若需明确或增加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或增加。
1. 总则1.1.1根据股份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采购。
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采购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招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连个体在本招标项目或标段中招标,否则各相关招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招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招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安全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招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招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招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招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招标将被否决。
2.招标文件2.1.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在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招标活动。
3.投标文件3.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招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招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招标。
3.4.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招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招标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招标方案,否则其招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招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招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招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招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有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A)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分标情况和参加招标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工作纪律;
(6)主持开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3)开标结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标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招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招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中标人。
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ec.powerchina.cn)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投标文件的。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招标被否决的。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为2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只有1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招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招标或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察部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察部监督电话:01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招标全流程:投标人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招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采购中心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标期间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接受评标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1.1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投标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投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投标文件要求的;
(10)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招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投标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投标人不能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投标文件澄清
2.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投标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确认后发出。
2.3投标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投标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投标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投标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满分为40分,商务部分满分为20分,技术部分满分为40分。
投标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3.3.2报价部分评审
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者。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招标”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附表:
序号 | 项目 | 细项 | 分值 | 评标标准 |
1 | 技术部分评分(40分) | 1基本技术要求 | 6 |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整体质量和性能更优或提出更合理的优化建议时,每项加1分。 |
2主要零部件原厂原品牌 | 4 | 投标产品的曳引机(采用永磁同步电机)、控制柜、门锁、门电机、限速器、安全钳、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缓冲器采用电梯原厂原品牌的得4分,每一项0.5分,每缺一项扣0.5分(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或委托检验报告扫描件,制造商与整机制造商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可视为原产原品牌)。 | ||
3零部件产品质量 | 6 | 1、门机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次数不少于600万次的,最优得2分,依次扣减0.5分,最低的0.5分。 2、按钮的寿命不少于400万次,最优得2分,依次扣减0.5分,最低0.5分。 3、信号系统防水等级最优得2分,依次扣减0.5分,最低得0.5分。 (以上零部件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提供不得分) | ||
4节能环保性 | 4 | 1、电梯具有节能系统或能源再生系统,获得省级政府部门或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相关功能证书的得2分;获得国务院相关部委办(含内设机构)颁发的相关功能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所投垂直电梯型号具有A+++++级能效认证(ISO *****)的得2分,A++++级能效认证(ISO *****)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5安全稳定性 | 6 | 1、轿厢速度及位置的控制影响轿厢的稳定, 平层保持精度≤±15mm,最优得1分,依次扣减0.2分,最低不得分。采用无线射频技术平层系统与马达编码器两套独立系统控制轿厢位置和速度,得1分,采用传统平层技术与马达编码器控制轿厢位置和速度,得0.5分。 2、须有开关门时间可调功能,可调时间范围最大得2分,依次扣减0.5分,最低得0.5分,无此功能不得分。 3、恒加速度区域内的垂直振动峰值不高于30cm/s2,水平振动峰值不高于20cm/s2,最优2分,依次扣减0.5分,最低0.5分。 *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厂家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
6施工组织方案 | 10 | 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保证措施(0-2分) 施工过程中安全、环保管理措施(0-2分) 施工过程中与其它单位或分包方的配合方案(0-2分) 具体合理的施工、调试方案(0-2分) 施工过程中紧急情况处理方案(0-2分)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施工方案各项分别评分,方案优秀的1.5-2分,方案一般的0.5-1分,方案较差不得分) | ||
7噪声 | 4 | 所投型号产品机房噪音≤80分贝,轿厢噪音≤55分贝,开关门噪音≤65分贝;噪声低于此标准最优者得4分,依次扣减0.5分,最低得2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不提供不得分)。 | ||
2 | 商务部分评分(20分) | 1企业荣誉 | 3 | 获得过国家级一个及以上质量类奖的得 3分;获得过省级一个及以上质量类奖的得1 分;获得过市级一个及以上质量类奖的得 0.5分。同一企业按最高奖项得分,不得 累计得分,最高3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2体系认证 | 3 | 制造商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 或 ISO*****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齐全得 3 分。每少一项扣 0.5 分,最低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 ||
3 类似业绩 | 4 | 2021年1月至今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不少于50台电梯销售及安装业绩只有一个不得分。 业绩(以所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数量为评标依据)提供最优得4分,依次扣减0.5分,最低得2分。 (提供供货及安装合同盖章页、台量、金额页扫描件) | ||
4售后机构营业执照 | 3 | 投标品牌制造商设立项目地分公司并有独立的安装维修资质的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提供投标品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资质证书扫描件)。 | ||
5制造商产品证书 | 2 |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响应时间、服务措施、增值服务、应急方案等)详细及全面程度、可行性、对本项目的针对性等。(优:2 分;良:1 分;其余不得分) | ||
6企业实力 | 3 | 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反映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达到30 亿得 1分,超过 60亿得 2 分,超过 100亿得3分,最高不超过3分。(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 ||
7商务部分偏差 | 2 | 根据横向综合比较评审,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0 分 | ||
3 | 投标报价得分 | 40 | 基准价: 取全部有效评标价 基准价=进入评审环节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3%做为评标基准价。 基准价保留小数 2 位,之后一位四舍五入。 得分公式: 采用评标基准价进行报价评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分40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5分;采用内插法进行计算。 本项最低得分20分。 |
1
【 项目】
合同编号:【 】
工程名称:【大兴2-002A地块项目电梯(含安装)采购】
工程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
采 购 人:【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供 货 人:【 】
签订日期:【 】年 【 】月【 】日
电梯设备采购合同
采购人:【 (全称) 】,简称甲方
供货人:【 (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 】电梯采购各项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内容:【 】
2、 承包范围:【 】
第二条 供货范围及要求
1、供货电梯数量:【 】台
2、电梯功能、配置及装饰要求,详见附件。
3、电梯的供货以甲、乙双方确认盖章的合同及附件为依据。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不含增值税合同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小写:¥【x】),增值税税率【13%】,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小写:¥【x】),含增值税的签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小写:¥【x】)。合同价格组成详见下表:
2、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设备采购、运输(含装卸)、现场保管、技术指导、培训等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定于:设备价、增值税、运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调试验收费、36个月维保费、装卸费、轿箱装饰、吊顶装饰、设备保管费、技术指导、培训、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费用,并已充分考虑价格波动及各类风险因素。本合同实行单价包干,除甲方要求变更设备型号、层站增减、配置调整外,其它情况不予调整。
3、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率为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本条款约定的增值税额为按国家增值税相关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税额,此税额不代表本合同执行中乙方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如因乙方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益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合同约定的税率为合同签订时国家实行的税率,实际税率应根据国家最新文件进行动态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动导致本合同约定的税率发生变化的,应根据国家规定调整相应税率;不含税总价保持不变,将税额及合同含税金额按照最新税法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条 设备交货时间:
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分批到货,每批电梯到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要求进场时间前 【6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实际进场时间以该批电梯全部送达【 】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通过验收为准。甲方如果调整到货时间,应至少在原定交货时间前【7】天通知乙方,在此期间仓储保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设备质量及保修
1、质量标准: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企业标准Q/KOS ******-2022)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所有设备及配件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别墅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梯等特殊地方用梯应执行GB/T 21739-2008 《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97)》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液压梯执行《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21240-2007)》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2、售后服务内容:详见双方议定的附件《电梯维保承诺书》。
3、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各批次电梯质量保证期为三十六( 36) 个月, 自该批次电梯安装调试完成, 通过项目采购合同所指向项目所在城市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或特种设备检验所) 验收并取得相应的电梯准运证之日起算。如非供方原因不能于交付该批次电梯后六(6)个月内开始安装,或者非供方原因,不能于该批次电梯安装完成后三(3)个月内按时报验的,则保修期自需方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四十二(42)个月后失效。如设备及部件自带有保修书,保修期超过3年的,以保修书中约定的保修期限为准,保修期不足3年的,保修期为3年。
4、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供货电梯结算价的3%,如在质保期内电梯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按《电梯维保承诺书》要求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甲方的维修公司须有厂家的维保授权书),维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提出双倍索赔,如金额超出该年批次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但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设备款结算与支付
1、设备款结算,每批次设备全部到达现场7天内,经甲方、监理、电梯安装单位验收合格后且向电梯安装单位办理电梯设备交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该批次电梯结算资料,甲方办理本批次电梯设备与增值税结算。
2、质量保证金结算,质保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报送质量保证金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后,结算该批次电梯质量保证金。
3、乙方人办理结算时,须按甲方的结算管理制度办理结算。
4、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署后不支付任何订金和定金;
(2)本项目采用 供应链金融、银行票据、信用证、银行转账、电建融信通等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
(3)设备发货前50天,乙方向甲方发出供货通知后,向甲方提交该批次电梯设备价及其增值税的50%付款申请,并向甲方提交等额的银行保函作为预付款保证;乙方应先向甲方出具相当于待运电梯货款总额百分之五十(50%)的发票;甲方在该批次订单约定的发货日期前十(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待运电梯货款总额百分之五十(50%)的款项,乙方收到款后在十(10)个工作日内发货。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付款,乙方须按照供货通知单时间完成供货。
(4) 通过项目采购合同所指向项目所在城市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特种设备检验所)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准运证件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同时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结算办理完毕后次月向乙方支付剩余百分之四十七(47%)的款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电梯不能正常安装或办理报验手续,甲方将于电梯到场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六(6)个月内支付该款项)。剩余3%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按照第五条约定执行。
(5)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且乙方履行完全部保修义务,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书,双方办理完付款手续后,一次性支付剩余质保金(无息);
(7)甲方办理付款手续审批时间不超过30日天,每月15-25日为付款日,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在该时段内办理完毕付款手续,则无条件顺延至次月15-25日付款。甲方的付款总周期自接到乙方的合格付款申请后不超过60天,乙方原因可延后。
(8)乙方提交每批次电梯的首次付款申请时需向甲方提供该批次电梯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批次结算的全部付款。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5%的现金、银行转账或中标价5%的五大国有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三天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以现金形式缴纳,缴纳额为合同暂定含税总额的的5%(人民币 元,大写: 元),如以银行开具的保函缴纳,缴纳额为合同暂定含税总额的5%((人民币 民币 元,大写: 元))(不接受第三方开具的商业保函,银行保函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有效期应覆盖本工程专业完整工期,本工程专业未在有效期内完成,乙方应在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到期30日历天前提供延期保函;
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应向甲方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退还:
现金: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了相关竣工资料、且乙方已足额发放相关农民工工资后(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按合同约定可申请退还60%,双方完成专业工程最终结算且乙方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清算支付完成本工程所有的应付账款,将相关证据交甲方备案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40%履约保证。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无须出具证明和陈述理由,可以随时无条件扣除履约保证金。
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本工程专业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了相关竣工资料、完成合同最终结算、乙方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清算支付完成本工程所有的应付账款后,将相关证据交甲方备案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函原件。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无须出具证明和陈述理由,可以随时无条件兑付保函,保函有效期至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之日。
乙方出现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直接从设备采购费中扣除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提出索赔;若乙方对甲方自履约保函中扣除款项持有异议,双方争议范围仅限于是否应当扣除及扣除金额是否合理。因履约保函中扣除款项可能给乙方造成的其它影响不属于纠纷范围。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完全补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同时并不免除乙方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派【 】为现场工程师代表,负责协调现场工作,联系电话:【 】;
(2)设备到安装现场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专门区域存放;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付款;
(4)甲方对产品生产、包装、运输、调试、检测有监督权;
(5)甲方有权参与或主持任何一次产品验收;有权不定期发起对任何批次产品的抽检;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规范规定检验批次以外的检验,抽检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抽检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用并无条件更换产品,且安装工期不予延长。合格与否按相关国家标准和本合同约定,如有争议,由当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裁定。
(6) 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建筑施工图。
(7) 监理单位职权:产品质量、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协调工作,工程形象进度审核、投资控制初审、产品相关资料的审核等相关技术性管理工作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产品生产、到货计划并通过甲方确认;
(2)依本合同约定标准收取货款;
(3)本合同产品生产地为【 】,制造商为【 】,不得将产品转让给第三方生产;
(4)在安装及质保期应对甲方及物业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5)保证标的质量符合国家及地区相关现行质量检测规定规范,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条款。
(6)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 3 】天内到现场对土建结构进行测量核实,结合甲方提供的建筑和结构施工图绘制电梯设备安装图,该安装图应明确全部的安装要求和尺寸,经甲、乙双方签章确认后各自备案,并据此生产和安装电梯;对此,乙方不得以土建施工误差造成电梯设备生产调整等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经济补偿;如乙方未进行现场土建结构测量核实,则视为土建施工误差完全满足电梯设备的生产和安装要求,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因电梯设备安装图错误或缺漏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 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电梯预埋件清单,并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并提供咨询服务。若甲方电梯井道已施工完毕,则乙方须自行负责井道的预埋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8) 合同生效后7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六套):布置方案图、井道尺寸剖面图及井道预留孔位置尺寸,发货同时提供系统图、设计图、电路图、接续图、装配图以及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文件和技术资料。
(9)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二条中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组织电梯设备的生产,并按合同约定时间组织运输至合同约定地点进行交货。货到现场初验合格后,乙方负责对电梯设备及相关设备的进行保管及电梯设备正式移交前发生的毁损、灭失、丢失责任。
(10)负责产品成品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及时向甲方办理验收申请手续。
(11)服从监理单位的各项管理。
(1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必须履行的其他义务。
(13)乙方委派【 】作为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负责电梯设备销售服务、证照办理、验收交接等工作。
(14)乙方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相关工作,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调换或退货,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确认乙方无法保证质量或按期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5)如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有责任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处理完毕,如乙方无法处理和解决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如货款已付,合同解除后,乙方需无条件退还。
(16)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如“运行次数限制”等电梯锁定程序限制电梯正常情况下正常运行,如出现,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九条 技术资料
1、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六套)
(1)《电梯技术规格表》;
(2)《电梯土建布置图》(其中包括井道尺寸剖面图及井道预留孔位置尺寸);
(3)甲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并经甲方审查认可。
2、乙方在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和项目属地城建档案馆提供以下资料
(1)装箱单:设备生产完毕后应向甲方发出设备装箱单,装箱单内容应保证与设备包装内容完全相符且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产品出厂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
(3)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标准功能表);
(4)安装说明书;
(5)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监督检验机构进行的型式试验);
(6)易损件及常用品清单;
(7)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进口部件需提供原产地证书和海关报关单或商检合格证书;
(8)制造商的资质证书;
(9)测试记录,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测记录和准用证;
(10) 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及乙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
(11) 满足电梯竣工备案、交付使用所须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乙方提供的产品设备及构配件未能达到合同约定设备质量标准、包装标准、安装质量标准,乙方每天向甲方支付该产品价款(计量单位台)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超过20天仍未到货,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同时可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工期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产品设备,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清理出场,如未及时清退,每发生一次乙方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经甲方核实工程师证实签字认可即可生效),并依法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误期时间从乙方接到甲方供货单内要求的供货日期起至实际经甲方验收通过之日止的天数(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项费用或以其他方式收回此款,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免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3、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出现严重违约或无法定、约定事由单方面终止合同,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除支付守约方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外,还须依法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
4、如提供产品与合同约定不符,由乙方负完全责任。除按本合同 第十.1 条内容支付违约金外,乙方应同意甲方按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依法承担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2)根据产品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直接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产品的价格;
3)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和设备,或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应承担费用和风险,并承担甲方所发生的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5、质保期内乙方应免费修补合同产品缺陷或消除不符合合同约定之处,如果不能于承诺响应时间内派人员到场,甲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之处(甲方的维修公司须有厂家的维保授权书),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于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6、任何一方(包括甲方、乙方以及其他第三方等)均不得使用未取得政府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验收合格证的电梯,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赔偿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7、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战争、灾害、罢工等)致使供方或需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依法减免责任。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其他法院无权管辖;
2、乙方须按甲方的变更签证管理制度办理工程变更及签证,产生的费用应进入该批次电梯结算款,否则甲方不予确认该变更签证产生的费用。
本合同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签证。设计变更由甲方发出;签证统一由乙方填写,明确原因及提出单位,上报甲方审核确认,违反本要求的签证视为无效签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提出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
所有变更均要有甲方代表签字和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所有设计变更均要有设计单位、甲方盖章的设计变更图纸方为有效。
每份变更单只涉及一项变更事项,涉及多项事项的无效。
每个结算节点结算同期的变更,过期不予结算。
结算时,乙方须提交变更审批原件方可列入结算,否则不予认可。
3、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以甲方、乙方书面往来的相关文件为依据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1)本合同内容出现重大变更;
(2)本合同内容规定范围外的新增项目;
(3)合同超期续约;
(4)变更签证累计额度超过合同额的3%或者单项变更签证超过200万元时。
4、 电梯设备安装工程完工后,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及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电梯安装单位将该批电梯的所有相关证件及资料正式移交甲方后,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函 。
5、 电梯运行期间,因设备机械、电器等质量原因造成人员或财产的损失,乙方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6、甲方所做出的一切通知、报告、会议纪要、设计变更、签证、洽商变更等来往文件必须由甲方工程师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
7、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应确保为甲方的合格供应商,如经甲方评审为不合格供应商,尚未开始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正在履行的合同应履完毕或双方协商处理。
8、关于增值税的有关约定:
(1)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符合国家税务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及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须于【7】天内送达甲方授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人;
(2)如乙方开具的发票错误、不规范、不能通过税务机认证等情况,乙方须配合甲方于【3】天内完成换票工作。
(3)如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等情况,乙方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发包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甲方授权【姓名:XXX、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XXX】为本合同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人;乙方须授权【姓名:XXX、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XXX】为本合同传递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人;每次交接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双方指定负责人均须互相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如遇有授权人员发生变更,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函告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5)如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涉及重大信息变更,如公司名称、税务登记变更等,应在变更前【7】天书面预通知对方拟变更事项,在完成变更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变更后的书面资料。
(6)发生以下列事项乙方应依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甲方违约,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索赔费。
9、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毕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后自动失效。
附件:
附件:保廉合同
附件:电梯采购及安装技术标准
附件:电梯维保承诺书
附件:电梯价格清单表
附件:合同谈判记录
附件:电梯设备安装施工协议
附件:电梯维护保养协议
签署页无正文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邮:【 】 电邮:【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帐号:【 】 帐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附件:
保 廉 合 同
甲方名称:【 】
乙方名称:【 】
为确保【 】合同编号:【 】双方能够勤政廉洁地履行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二、双方本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
三、双方要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
四、加强相互监督,对违反合同(协议)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卡)和物品;不得在乙方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借本人及家庭婚丧嫁娶、住房装修、子女就学等时机,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劳务、财务帮助。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安排亲友、子女到乙方单位工作或分包工程。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国内外观光旅游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多算业务量、多结业务款,不按合同(协议)规定规格、质量等要求进行验收和监督管理,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乙方拒绝合同外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计量、结算、支付等职权,故意刁难乙方以谋取私利。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品或有价证券(卡)。
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邀请和资助甲方工作人员及家属外出旅游、参观、学习。
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由甲方上级纪检组织监察部门给予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建议调离原岗位,不再从事相关工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单位赔偿乙方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0元违约金;情节较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并取消乙方在甲方的经济业务投标或承揽经济业务的资格。
第五条 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1 、本合同由【 】负责监督,举报电话:【 】;由【 】负责本合同的验收。
2 、双方其他约定: 在履约过程中,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发布的廉政规定、办法均须严格执行。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一部分,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与 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合同份数同【 】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附件:
电梯采购及安装技术标准
【根据项目要求及工程内容自行添加】
附件:
电梯维保承诺书
(一)服务总则
1、乙方必须在【 】市设有维保点,并具备24小时服务和承担所有维修服务的能力。维修人员接到维修电话后须在 1 小时内赶到现场,并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维修需求
2、电梯安装完成后,乙方必须设立专职的驻场维保人员(大于30台以上),无偿协助甲方完成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工作,质保期间,发生电梯关人事故在接到甲方通知30分钟内到现场,一般事故在接到甲方通知1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须在24小时内维护维修至合格,重大问题须在7个日历天内维修至合格。如果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委派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从质量保证金中双倍直接扣除。在36个月的质保期(免费保修保养期)满后,提供电梯终身有偿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
3、电梯质量保修期为取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准运证件之日起36个月。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本工程进行免费维修和免费保养,并负责电梯政府相关部门的年检及年检费。
4、维修包括对所有升降机装置作系统和定期检查、调校和润滑。
5、当有需要时乙方须修理或更换升降机装置的电力和机械的部件。
6、在缺陷保修期结束时,须由一合格工程师对升降机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缺陷必须由乙方自费修理。
7、保修期,乙方的例行维护保养单台次数不少于4次/年,并出具维护报告,交甲方人员签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提供为期36个月的免费质量保证及维修服务,包括每周的检查、加油、润滑、调校等,并处理所有服务召唤,该服务须是24小时提供的,如以下的“维修目录”所详述。
2、修理所有缺陷,无论是在每周服务或当处理服务召唤时所发现的缺陷,均须处理。
3、服务并包括把整套升降机及电扶梯系统时常维持在甲级运作状态所需的一切事宜。
4、在缺陷保修期间,乙方必须提供足够应急的和消耗的备件,并且负责把备件空运(或其它运输)至乙方设置于现场的备件库内,把因修理设备而造成的停机时间减至最低,一切发生缺陷的部件,包括指示器灯(非厂家供货的除外)的替换,必须在缺陷保修期内得到替换,不得向甲方另收费用,除非那部分是被人蓄意地破坏和不可抗力造成。
5、修理必须持续进行,一星期七天,每天24小时,直至故障修妥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乙方必须雇用足以胜任本工作的人员负责所有维修工作,并承担一切支出。
6、在主要修理之后,或因系统或装置发生同样故障,使服务重复地中断之后;或当建筑师/机电工程师要求之时,必须立即发给建筑师/机电工程师一式两份报告。报告必须包括需要修理的原因,服务中断的理由,补救行动、完成修理和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替换装置表必须附加在报告内。日常巡视的卑劣不需要的,只有不能在日常巡视作修补的毛病,则必须报告使人注意。日常和应召唤的巡视记录,详细的工作或行动,必须填写在记录表上,记录表由乙方提供,并放置在建筑师/机电工程师指定的位置上。
7、年重大故障超过 三 次的电梯,质保期顺延 一 年。
8、故障响应时间:维修电话后 1 小时内赶到现场,超过时延长该台电梯免费维保期 一 个月;对于一般故障承诺 4 小时内修复,超过一次延长该台电梯免费维保期 一 个月;对于重大故障承诺 24 小时内修复。
9、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故障,乙方需在接到甲方或物业管理机构通知之日起 1 小时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每延迟一次,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若由此造成对甲方或物业管理机构索赔的,概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凡因乙方产品运输、安装及使用过程中缺陷造成乘梯人(含电梯司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概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服务内容目录
1、依照上述三十六个月缺陷保修期的维修要求,这目录规定了这时期的服务和维修工作范围,为设计和维修提供了基本的指示,这目录的内容,不会妨碍建筑师/机电工程师随时提出额外检查和服务的需求。
2、服务内容目录
(1)定期服务, 须安排每星期作定期检查和清洁,工作范围须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
a、洁门导轨、槛、吊勾,并检查门锁和紧急开锁设备,使操作安全,在有需要时须加以滑润。
b、检查所有梯厅和轿厢召唤按钮、指示器。
c、检查控制器,检验断路器或总开关、接触点、接触器等。
d、检查紧急电池供应组和照明。
e、检查轿厢顶部控制站。
f、检查电动机/变频器/变压器/励磁转向器和滑环。
g、检查轿厢内安全缘边、警钟、对讲系统、轿厢内部情况。
h、清洁和检查超速调节器。
i、检查位于上下端的导靴和导轨。在有需要的调校和清洁。
j、检查调平准确度、乘车舒适度,有需要时重新调校。
k、检查所有井道开关、极限开关、开关发动结构、楼层选择器、感应器板。
(2)每月服务
a、有上述(1)a略述的事项。
b、检查机器齿轮箱和轴承。
c、检查制动器耦合和磨损补垫。
d、检查滑车轮、滑轮、钢缆、槽和轴承。
e、检查核心控制系统元器件。
(四)免费保修范围不包括
1、任何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
2、因需方二次装修电梯而造成的损坏;
3、不可抗力。
(五)保养标准(应由投标单位根据电梯不同进行适当调整,此表仅为格式)
保 养 标 准
编号 | 保养周期 | 保 养 内 容 | |
机 房 | 机身及井道 | ||
1 | 2周 | 1.巡查机组设备运转情况(主机之震动、异声、异温、漏油) 2.控制屏内部除尘及主要接触器、继电器动作,接线检查及机房环境卫生及辅助设备检查(如排气、空调) 3.抱闸检查(行程及动作灵活性) 4.曳引机齿箱油量检查,加油 5.限速器活动部件润滑 6.测速发电机连接及限速器光电开关检查 | 1. 门机系统的清扫、检查、调整、润滑 2. 各樘门、滚轮、偏心轮、自动关门套件,门链条、门轨等检查清洁及润滑 3. 各门锁及安全触板开关的检查及调整 4. 各门地坎、层门、轿门、轿厢清洁 5. 运行情况的检查(起动、运行、加减速及停车平稳性、震动、噪音、平层) 6. 轿顶清扫及各开关的有效确认 7. 各信号指示及指令灯检查、更换 8. 各油杯油量检查及补充 9. 检查电梯故障密码与急修记录 |
2 | 1月 | 1.电动机、曳引机、曳引轮、导向轮的清洁、加油 2.控制屏、变频器、电脑、调速装置、接触器、变压器工作状态检查及清洁 3.抱闸瓦磨损及工作状态检查 4.电机风扇检查 | 1.蓄电池、应急灯、电话、警铃、对讲机、语音报站、故障通信等检查 2.内外部门的啮合装置检查、清扫、注油(门刀及传动装置) 3.安全触板、门光电、光幕开关及线路检查 4.各限位开关、强迫减速开关位置检查、清洁加油及调整 5.井道底坑各设备检查、清扫、加油(极限开关、涨紧轮及开关、缓冲器及开关、检修开关盒) 6.吊顶、轿厢壁、风扇叶孔的清洁 |
3 | 3月 | 1. 电动机冷却风扇的清洁、主机轴承、导向轴承加油 2. 电源总开关检查 3. 各控制屏大清扫、各线螺丝紧固、各保险丝及过滤开关检查 | 1.各轴承补油 2.轿顶、轿底螺丝紧固 3.轿顶接线盒、门电机、门机板的检查、清扫(重点接点清洁、引线接点紧固) 4.门机各机械部分的检查、清扫、注油(张力测量) 5.各导靴、安全钳装置清洗及间隙检查 6.各钢丝绳磨损情况和张力均衡、伸长程序检查 7.安全钳于检修速度下行测试、效能确认、安全钳开关检查 8.液压梯漏油情况检查及油管检查 |
4 | 1年 | 1.曳引机齿油更换、蜗杆、蜗轮前后位位置检验 2.各种润滑油及轴承油更换(曳引机、限速器、电动机) 3.电动机锭子、转子间间隙测量 4.曳引轮、导向轮线槽磨损情况检查 5.抱闸组合详细检查线圈电压测定 6.测试限速器动作速度 | 1.曳引力、(载重量)行车速度、平层误差、补偿装置等测量及检查 2.控制屏控制屏各接线柱螺丝紧固 3.主电缆、补偿链检查 4.中间接线箱、轿厢接线盒线柱螺丝紧固 5.底坑油压缓冲器清洗、换油有效动作确认 6.底坑、井道卫生大检查 7.劳动局复检前自检工作(电梯周年大检查) 8.所有电脑调校工作重做一次 9.清洗油阀、检查及调校油压压力 |
(六)备件供应
乙方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在电梯设备调试、试运行、指导安装、质保期满前所需的辅助材料、润滑剂、油等均需含在投标报价中,确保质保期内的使用量。在此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收取该项费用。
供货人(公章):
附件:
电梯主要部件价格表
供货人承诺,在维保期内按以下价格供应因采购人原因损坏的电梯主要部件,如有超价供应,采购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超价部分
序号 | 配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价格 |
1 | 主机(曳引机) | 【 】 | 【 】 | 【 】 |
2 | 微电脑控制(主板) | 【 】 | 【 】 | 【 】 |
3 | 电脑变频器 | 【 】 | 【 】 | 【 】 |
4 | 门机系统 | 【 】 | 【 】 | 【 】 |
5 | 光幕保护系统 | 【 】 | 【 】 | 【 】 |
6 | 限速器 | 【 】 | 【 】 | 【 】 |
7 | 安全钳 | 【 】 | 【 】 | 【 】 |
8 | 轿厢操作盘控制主板 | 【 】 | 【 】 | 【 】 |
9 | 门机控制系统 | 【 】 | 【 】 | 【 】 |
10 | 随行电缆 | 【 】 | 【 】 | 【 】 |
11 | 导轨 | 【 】 | 【 】 | 【 】 |
12 | 锁紧装置 | 【 】 | 【 】 | 【 】 |
13 | 极限保护装置 | 【 】 | 【 】 | 【 】 |
14 | 缓冲器 | 【 】 | 【 】 | 【 】 |
15 | 光幕 | 【 】 | 【 】 | 【 】 |
16 | 对重 | 【 】 | 【 】 | 【 】 |
17 | 位置速度检测系统 | 【 】 | 【 】 | 【 】 |
18 | 开关门微动开关 | 【 】 | 【 】 | 【 】 |
19 | 呼梯按钮 | 【 】 | 【 】 | 【 】 |
20 | 控制中心五方对讲主机 | 【 】 | 【 】 | 【 】 |
(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补充) |
供货人(公章):
附件
合同谈判记录
【 】
【 项目】
电梯设备安装施工协议
合同编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发 包 人:【 】
承 包 人:【 】
签订日期:【 】年 【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 】电梯安装各项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工程承包范围
1、电梯数量:【30】台。
2、承包人与其它工程工作界面划分:
(1)强电工程:发包人按施工图纸在机房内安装完成电梯供电电源箱,从电梯供电电源箱出线口起为承包人完成工程, 其中扶梯与人行道梯电源埋设至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设备的机房内;
(2)土建工程:土建施工单位按承包人绘制的电梯—土建配合图预留孔洞、埋设预埋件及井道内结构梁、墙的施工,对电梯前室安装的门套与门槛进行塞缝抹灰;承包人负责以上土建工程的验收交接,电梯机房设备基础警示色的涂刷;
(3)施工总承包提供的服务:在屋面提供临时用电接口,施工及调试电费由承包人负担;
(4)智能化工程:承包人完成机房、底坑、轿厢内及轿厢顶的四方通话、视频监控随行电缆的安装,在电梯控制柜内提供与控制中心五方对讲、视频监控及消防的接线端子并进行汉字标注。从机房控制柜到控制中心的第五方对讲、视频监控及消防的缆线施工由发包人另行委托;
(5)临时电梯
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发包人每单元预留一台电梯作为施工电梯,内容详见《临时电梯维护协议》的相关要求。
(6)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投保,由乙方购买,该费用含于合同价款中,不另行计取。乙方必须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该费用包含于合同价款中,不另行计取。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甲方和乙方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乙方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其它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其现场施工与相关人员、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团体意外险、意外伤害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等保险,该费用包含于合同价款中,不另行计取。
2、本条款约定的增值税率为承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本条款约定的增值税额为按国家增值税相关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税额,此税额不代表本合同执行中承包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如因承包人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益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实际税率根据国家最新文件进行动态调整。
3、本合同约定的税率为合同签订时国家实行的税率,实际税率应根据国家最新文件进行动态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动导致本合同约定的税率发生变化的,应根据国家规定调整相应税率;不含税总价保持不变,将税额及合同含税金额按照最新税法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
4.1质量标准:合格。
4.2 质量要求:执行GB/T 7588-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
4.3质量保修期(简称“质保期”):各批次电梯质量保证期为三十六(36)个月,自该批次电梯安装调试完成,通过项目采购合同所指向项目所在城市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特种设备检验所)验收并取得电梯准运证件之日起算。移交之前的保修责任由分包人承担,但不列入保修时效计算。如非分包人原因不能于交付该批次电梯后6个月内开始安装,或者非分包人原因,不能于该批次电梯安装完成后3个月内按时报验的,则保修期自发包人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42个月后失效。如设备及部件自带有保修书,保修期超过3年的,以保修书中约定的保修期限为准,保修期不足3年的,保修期为3年。
4.4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供货电梯结算价的3%,如在质保期内电梯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须按附件《电梯维保承诺书》要求处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自行维修(维修公司须有厂家的维保授权),维修所发生费用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如金额超出该批次质量保证金,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索,但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4.5维保服务质量要求:详见附件《电梯维保承诺书》并提供驻场维保人员。
4.6电梯功能、配置及装饰要求:详见附件《电梯采购及安装技术标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中标或入围通知书;
(2)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书及其附件、招标过程中往来函件、合同谈判记录;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承包人提供的深化图纸;
(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承包人绘制的电梯—土建配合图及电梯参数作为合同附件,承包人对其中内容的正确性负责,出现错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签署页(此页无正文)
发 包 人 | : | 承 包 人 | : | |||
(盖章) |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 : | 法定代表人 | : | |||
(签字) | (签字) | |||||
签约代表 | : | 签约代表 | : | |||
(签字) | (签字) | |||||
联络地址 | : | 联络地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帐 号 | : | 帐 号 | : |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
附件:
安装单位名录
【 (如有) 】
(质保期版)
甲方(委托方) | 乙方(受托方) | |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名称:(章) |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法人委托人: | 保养部门:X限公司分公司 | |
联系人: | 地址: | |
电话: | 电话:邮政编码: | |
传真: | 急修电话:传真: | |
邮政编码: | 法人委托人: | |
休息日: | 联系人: | |
户名: | 户名:X限公司分公司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签约地点: | 签订日期:年月日 |
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修理的有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的前提情况下生效。
二、本合同内所述及的“电梯设备”是指在本合同中列出的、由甲方委托乙方保养的、已经政府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允许使用的各类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甲方设备的总称。
三、服务对象
甲方委托乙方对于年月安装的、位于地址的名为
建筑物内的共计台电梯设备提供维保、维修和紧急救援服务。(电梯设备的具体规格详见本合同条款:“八、电梯设备规格和服务费用”中表一/表二所列,每台电梯对应的梯号、特种设备编号、年检日期等信息应另行附件)。
四、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36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电梯产品质保期约定结束时间。当本项目下电梯分多批通过政府部门验收的,分批按政府部门验收之日起个月,作为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保养截止时间。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有偿保养阶段的服务合同。
五、服务时间
1 本合同提供的保养服务,确定在待命时间内(周一至周日0:00——23:59)进行,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24小时内安排保养服务人员到场。
2 本合同所保养的电梯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且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配合项目进行故障排除。
3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乙方的工艺要求对电梯设备进行保养。(年度保养作业计划详见附件1)。
六、乙方的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本项目电梯采购协议约定,确认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保养服务。乙方在质保期内提供的保养服务内容(包含竣工交付前进行保养一次),除了按照《电梯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要求的15日、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日常保养作业记录(详见附件2)之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 电梯轿厢、机房、井道等各部位、部件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
2 电梯曳引钢丝绳、补偿钢丝绳、补偿链、限速器钢丝绳的清洁和张力调整。
3 自动扶梯上下部机房、安全装置、扶手驱动装置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
4 对于下列不属于产品质保范围项目,按照甲乙方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价格和工时提供有偿修理服务:
4.1. 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部件损坏。
4.2. 不可抗力造成的部件损坏。
5对于政府法规约定范围内的改造和大修项目,按要求签订相关合同申报开工后实施。
6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7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的运行安全和运行质量的检查,并在检测结束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
8 电梯竣工交付前进行保养一次,交付前如需使用需派人员对电梯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七、双方责任
乙方的责任
1对于新签约项目,签约前乙方应对电梯的现状进行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由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电梯的现状记录在案。根据电梯的现状,乙方提出具体的电梯保养要求和方案供甲方参考,并根据双方约定提供新签项目初期电梯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
2 严格按照附件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并按照《产品保养年度作业计划表》所列的项目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保养工作。提供本合同电梯保养的全年维护保养计划和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
3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养服务内容,提供确保整机正常和安全的运行所需的备品配件。
4 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有效服务期内的电梯设备实施年检,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涉及乙方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项目,及时进行免费整改。
5 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有效服务期内,对存在的非保养责任故障,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存在的故障可能严重影响电梯设备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暂时停止使用该电梯设备。
6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乙方保证,委派至甲方项目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人员应为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7 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8、当需要完成合同之外所需的重大维修项目之前,乙方应及时将相关工程内容和报价提供给甲方。
9、建立服务质量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10、协助甲方相关电梯管理人员完善电梯的技术档案,提供完整的电梯随机文件。
11、乙方负责全年365天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XXXXXXXX、XXXXXXXX。
12、驻场:乙方(□是□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
在提供服务时,当甲方保证提供实施服务条件的前提下,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有关驻场作业人员职责如下:
1)服从甲方的相关现场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a)维修保养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牌。
b)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
c)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打闹。
d)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带人进入小区及电梯机房。
e)应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
f)不留长发、胡须、大鬓角、染发或做怪异发型。
g)不得侮辱、谩骂他人。
h)不损坏公物,不做有损甲方及业户的事情。
I)进出甲方项目,佩戴甲方要求的相关出入证件。
J)电梯修理中的损坏部件带出小区时,需事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2)承担二十四小时现场困人紧急救援工作。
3)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中的电梯保养工作内容。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履行电梯使用单位的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经获得并知晓该《特种设备安全法》。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
2 负责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设备日常管理的法规、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管理,对乙方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进行确认。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3乙方提供保养服务期间,负责给乙方合理和充分的停梯时间并协助和管理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 在有效服务期内,甲方若需对本合同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实施,因非乙方实施的上述工程而影响到乙方保养电梯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电梯发生故障时,甲方应统一拨打梯用户服务中心全国急修热线:修。
6 属甲方管理、使用不当、人为损坏、不可抗力或非保养范围内的原因,而导致电梯设备需要修理、更换的,应由甲方负责。在甲方与乙方签订《产品修理合同》后,由乙方实施修理、更换。
7 如甲方电梯项目台数具备一定规模,根据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乙方提供驻点服务,甲方则需负责为乙方提供值班场所和其他相应便利条件。
8 承担合同期限内甲方负责的政府年检费用,以及政府规定由维保单位实施,由使用单位承担的相关费用。
八、电梯设备规格
免费保养期内由乙方提供免费维保服务,电梯规格及数量如下表:
表一:
管理编号 | 买卖合同号 | 梯号 | 型号 | 速度 (m/s) | 层站 (站/门) | 数量 (台) | 服务期 (月) |
表二:
管理编号 | 买卖合同号 | 梯号 | 型号 | 提升高度 (m) | 长度 (m) | 扶手带间距 (mm) | 数量 (台) | 服务期 (月) |
九、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 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圈梁、井道防水、机房(主)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维修等工作。
2 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所述内容之外的其他项目。
十、违约责任
1在乙方保养有效期内电梯设备发生事故、停止使用而给甲方带来损失并书面提出赔偿要求的,由政府主管部门介入并做出鉴定结论。若判定由乙方保养责任所致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按照鉴定结果及法律规定对甲方作相应赔偿。
2任何一方若在合同生效后无故解除合同或以实际行动表示不履行合同的,则需根据有偿服务期内的保养价格对所有实际服务期结清保养费,且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保养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3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5 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定期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6 除紧急修理的情况之外,若存在除乙方以外,或非经乙方作为厂家授权的第三方维保单位,对电梯实施修理/改造的,由此造成的涉及电梯后续故障及运行安全隐患责任概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就此事提出书面函告并报送双方总部层面协调解决。协调无果的,乙方有权就本项目有权提出保养合同终止。
十一、其他
1 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设备功能和改变性能时,或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对电梯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在另行签订《产品改造合同》后实施。
2 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负责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更换下的零配件,属于甲方财产,由甲方负责处置。对于印板类部件,在甲方相关部门专业工程师的监督下双方共同销毁、拍照存档,乙方可取回有部件号的部分作为销毁凭证备案。
4 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时,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 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签“合同修改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产品保养年度作业计划表”、“产品保养作业单”等其他与本合同有关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上述的文件一经签署和确定,均取代之前的口头或其他书面的约定。
7本合同届满前三个月,双方应就合同是否续签进行协商,并不迟于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签订后续的有偿保养合同。
8若本合同服务期满后,双方暂未及时续签《产品保养服务合同》,并且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保养服务的,甲方需书面函告乙方暂按原合同条款执行有偿保养服务一个月,并以此作为本合同的延续执行期,直至新的《产品保养服务合同》生效。若延续执行期届满时双方仍未续签,则本合同终止,且甲方应在乙方提供延期保养正式发票后七日内,按服务期内双方总部约定的保养价格标准,付清延期保养服务费用。
8 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的,本合同终止之日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电梯设备的全部资料,维修工作记录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甲方提出公证要求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前述材料进行公证。乙方的撤离人员不得对电梯设备的硬件作任何损毁、拆除、改造,亦不得拷贝、修改、删除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操作系统的操作程序和命令。
9若在保养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由政府主管部门介入并作出事故鉴定结论,或在政府主管部门不介入之时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权威监测机构作鉴定。双方的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划分。
10 本合同与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2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
附件:1、年度保养作业计划
2、月度保养作业任务单
附件1 :电梯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2 |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 接触良好 |
3 | 制动器铁芯(柱塞) |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 |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
5 |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 符合标准 |
6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每 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 工作正常 |
7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8 |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 紧固 |
9 |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 | 固定,无松动 |
10 |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 | 清洁,压板牢固 |
11 | 随行电缆 | 无损伤 |
12 | 层门装置和地坎 |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
13 | 轿厢称重装置 | 准确有效 |
14 | 安全钳钳座 | 固定,无松动 |
15 | 轿底各安装螺栓 | 紧固 |
16 | 缓冲器 | 固定,无松动 |
1
附表二:电梯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3 | 曳引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动作灵活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
6 | 编码器 | 清洁,安装牢固 |
7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8 | 轿顶 | 清洁,防护拦安全可靠 |
9 | 轿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10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11 | 对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12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13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工作正常 |
14 | 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15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工作正常 |
16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 | 齐全、有效 |
17 | 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 | 功能有效 |
18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 ,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19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20 | 轿厢平层精度 | 符合标准 |
21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22 | 层门地坎 | 清洁 |
23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 |
24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25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 ,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6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 7mm |
27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28 | 底坑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1、 货物具体技术参数
参数表、装修配置要求等。详见附件“招标参数及配置需求表(二标段)”;
1
电梯功能要求:(仅供参考,最终以项目电梯设计图纸及业主要求为准。)
电梯功能:
开门时间自动调整功能 | 超载报警功能 | 超速机械保护功能 |
门过载保护功能 | 抗电磁干扰功能 | 抱闸动作的双安全检测功 能 |
停车在非门区报警功能 | 泊梯功能:1层 | 故障自动检测功能 |
开门时间自动控制功能 | 对讲机通讯功能 | 底坑对讲机通讯功能 |
轿顶检修操作功能 | 开关门时间超常保护功能 | 门停止运行功能 |
开门异常自动选层功能 | 起动补偿功能 | 位置异常自动校正功能 |
同步电机磁极码静态测试 功能 | 超速电气保护功能 | 待机定期自检功能 |
运行次数显示功能 | 消防迫降功能:1层 | 轿内慢速运行功能 |
无效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 | 轿内照明自动控制功能 | 满载直驶运行功能 |
反向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 | 停电应急照明功能 | 电动机空转保护功能 |
轿内通风自动控制功能 | 电动机过载保护功能 | 故障低速自救运行功能 |
超载保护功能 | 警铃报警功能 | 故障自动存储功能 |
层高自测定功能 | 智能光幕保护功能 | 五方通话功能 |
消防员专用功能 | 预留视频电缆 | 轿内误指令取消功能 |
残疾人操纵箱(无障碍电梯) | 盲文按钮(无障碍电梯) | 轿内语音报站(无障碍电梯) |
(根据招投标文件、合同洽谈情况编写)
1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2-******
大兴2-002A地块项目
电梯(含安装)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必须填写,并以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项目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填写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生产制造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 | ||
必须持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提供整机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单位公章。 | |||
代理商 | 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投标产品的制造企业须满足第1条 “电梯生产制造企业”和第6条“电梯品牌”的全部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 ||
提供厂家唯一授权。一个经销(代理)商只能选择一个制造企业的产品进行投标,并不得和制造企业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企业只能授权一个经销(代理)商参与投标。 | |||
提供近三年(2020-至今)内不少于一个单项合同在1000万以上或50台以上供货合同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制造厂家或代理商的业绩均可。 | |||
有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正常。 | |||
不存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 |||
电梯品牌:合资品牌。 | |||
非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 | 细项 | 评标标准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
1 | 技术部分 | 1基本技术要求 |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整体质量和性能更优或提出更合理的优化建议时,每项加1分。 | |
2主要零部件原厂原品牌 | 投标产品的曳引机(采用永磁同步电机)、控制柜、门锁、门电机、限速器、安全钳、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缓冲器采用电梯原厂原品牌的得4分,每一项0.5分,每缺一项扣0.5分(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或委托检验报告扫描件,制造商与整机制造商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可视为原产原品牌)。 | |||
3零部件产品质量 | 1、门机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次数不少于600万次的,最优得2分,依次扣减0.5分,最低的0.5分。 2、按钮的寿命不少于400万次,最优得2分,依次扣减0.5分,最低0.5分。 3、信号系统防水等级最优得2分,依次扣减0.5分,最低得0.5分。 (以上零部件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提供不得分) | |||
4节能环保性 | 1、电梯具有节能系统或能源再生系统,获得省级政府部门或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相关功能证书的得2分;获得国务院相关部委办(含内设机构)颁发的相关功能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所投垂直电梯型号具有A+++++级能效认证(ISO *****)的得2分,A++++级能效认证(ISO *****)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5安全稳定性 | 1、轿厢速度及位置的控制影响轿厢的稳定, 平层保持精度≤±15mm,最优得1分,依次扣减0.2分,最低不得分。采用无线射频技术平层系统与马达编码器两套独立系统控制轿厢位置和速度,得1分,采用传统平层技术与马达编码器控制轿厢位置和速度,得0.5分。 2、须有开关门时间可调功能,可调时间范围最大得2分,依次扣减0.5分,最低得0.5分,无此功能不得分。 3、恒加速度区域内的垂直振动峰值不高于30cm/s2,水平振动峰值不高于20cm/s2,最优2分,依次扣减0.5分,最低0.5分。 *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厂家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
6施工组织方案 | 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保证措施(0-2分) 施工过程中安全、环保管理措施(0-2分) 施工过程中与其它单位或分包方的配合方案(0-2分) 具体合理的施工、调试方案(0-2分) 施工过程中紧急情况处理方案(0-2分)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施工方案各项分别评分,方案优秀的1.5-2分,方案一般的0.5-1分,方案较差不得分) | |||
7噪声 | 所投型号产品机房噪音≤80分贝,轿厢噪音≤55分贝,开关门噪音≤65分贝;噪声低于此标准最优者得4分,依次扣减0.5分,最低得2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不提供不得分)。 | |||
2 | 商务部分 | 1企业荣誉 | 获得过国家级一个及以上质量类奖的得 3分;获得过省级一个及以上质量类奖的得1 分;获得过市级一个及以上质量类奖的得 0.5分。同一企业按最高奖项得分,不得 累计得分,最高3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
2体系认证 | 制造商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 或 ISO*****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齐全得 3 分。每少一项扣 0.5 分,最低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 |||
3 类似业绩 | 2021年1月至今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不少于50台电梯销售及安装业绩只有一个不得分。 业绩(以所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数量为评标依据)提供最优得4分,依次扣减0.5分,最低得2分。 (提供供货及安装合同盖章页、台量、金额页扫描件) | |||
4售后机构营业执照 | 投标品牌制造商设立项目地分公司并有独立的安装维修资质的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提供投标品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资质证书扫描件)。 | |||
5售后服务方案 |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响应时间、服务措施、增值服务、应急方案等)详细及全面程度、可行性、对本项目的针对性等。(优:2 分;良:1 分;其余不得分) | |||
6企业实力 | 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反映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达到30 亿得 1分,超过 60亿得 2 分,超过 100亿得3分,最高不超过3分。(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 |||
7商务部分偏差 | 根据横向综合比较评审,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0 分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
目 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招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及对应页码索引。
致: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大兴2-002A地块项目电梯(含安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 元)的投标总报价,税率:电梯安装调试检测及技术服务费用税率为3%,电梯设备及材料、工具等其它税率为13%(其中设备价大写 元,税率 %;安装价大写 元,税率 %)。投标品牌为 ,设备交货地点为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地2-002A地块,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招标文件。
4、随同本招标函提交招标保证金或保函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招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投标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中采用复印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招标保函,格式如下:
致: (采购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采购项目的招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本保函在招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1、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 ||||||||
生产厂家/代理商 | 所属集团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
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生产厂家 /代理商基本情况 | 名称 | 地址 | ||||||
年生产能力 | 职工人数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经营范围: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资产负债率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2、生产制造厂家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4、安装单位资格证明文件
5、产品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6、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7、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
8、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9、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10、拟投入的安装、调试、维保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
11、拟投入的安装机具清单及来源证明
12、其他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书(格式参考可自拟)
致:采购人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企业,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的唯一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设备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招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招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投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1、法人代表身份信息证明文件:
2、授权代表身份信息证明文件: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符合资格条件(含生产厂家)的业绩汇总表
序号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2 | ||||||
3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五、报 价
1、报价汇总
序号 | 内容 | 价格 | 备注 |
1 | 设备费 | ||
2 | 安装费 | ||
3 | 36月维护费 | ||
4 | 其它 | ||
…… | |||
总计: | 金额填入招标函中 | ||
税率: | |||
注:报价说明:
(1) 报价表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2)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4) 投标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将按投标须知中有关规定执行。
(5) 报价为货物从工厂运至规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
(6) 本次招标项目为固定价,合同价格包括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各种费用、税金、利润和风险、增值税等一切成本,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
(7) 投标报价应包括制造和组装货物过程中所有部件或材料已付和应付的增值税及其他税费。
(8) 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报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投标人在填写投标报价表的同时应提交投标报价表编制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
2.1设备材料费报价表
楼号 | 电梯编号 | 电梯种类 | 台数 | 载重量 | 速度 | 设备含税单价 | 安装含税单价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总计: | |||||||||
设备税率为13% |
注:
1、 以上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含电梯出厂价格、首层及其余层门套材料、电梯轿厢内临时防护材料、五方对讲系统、轿厢摄像头、电梯井道照明及插座配管、配线电梯检验及测试、安装调试、验收保险费、运输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以及应考虑其他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交货验收前发生的一切费用,本表综合单价通过计算后保留两位小数;
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多项设备组合可增加此表。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3 随机备品备件(价格包含在设备材料费中)汇总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主机(曳引机) | ||||||
2 | 微电脑控制(主板) | ||||||
3 | 电脑变频器 | ||||||
4 | 门机系统 | ||||||
5 | 光幕保护系统 | ||||||
6 | 限速器 | ||||||
7 | 安全钳 | ||||||
8 | 轿厢操作盘控制主板 | ||||||
9 | 门机控制系统 | ||||||
10 | 随行电缆 | ||||||
11 | 导轨 | ||||||
12 | 锁紧装置 | ||||||
13 | 极限保护装置 | ||||||
14 | 缓冲器 | ||||||
15 | 光幕 | ||||||
16 | 对重 | ||||||
17 | 位置速度检测系统 | ||||||
18 | 开关门微动开关 | ||||||
19 | 呼梯按钮 | ||||||
20 | 控制中心五方对讲主机 | ||||||
…… | |||||||
合计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5 拟提供专用工器具(价格包含在安装服务费中)汇总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
2 | |||||||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6 电梯易损件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1 | |||||||
2 | |||||||
…… | |||||||
合计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7 其它有偿售后服务项目(不计入投标总价)报价表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费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1 | |||||
2 | |||||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本项可不申报。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招标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投标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 | 说明 |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投标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条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序号 | 名称 | 主要参数 | 数量 | 制造商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1.表中应包括报价表中的所有设备、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和易耗品等;
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包含投标电梯的标准配置说明、主要部件配置及电梯功能表等资料,清单及表格格式由投标人提供。
序号 |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值 | 投标保证值 | 偏差 |
1 | ||||
2 | ||||
3 | ||||
…… |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
一、 总需求表
序号 | 名称 | 主要技术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完工日期 | 备注 |
1 | 客梯兼消防电梯、担架客梯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套 | 30 |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满足施工图纸及本项目验收规范等 |
说明: 1、投标报价设备及材料、工器具、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费等含一票制13%增值专用税发票价格。 2、按照安装顺序和施工要求,一次性或分批次到货。 3、担架客梯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载重量为准。 |
二、电梯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质量要求
1、电梯品牌选择:合资品牌;
2、投标的电梯规格型号必须选用技术先进、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故障率低、市场认可度高并投入市场使用不低于2年的优质电梯。
3、满足本招标合同附件一:技术规定及要求
三、电梯装潢要求(报价单位提供有关说明资料)
四、其它须满足的要求(仅供参考,最终以项目电梯设计图纸及地方政府相关验收要求为准)。
(1)所有电梯不低于出厂标准配置并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配置要求。
(2)客梯兼消防电梯必须同时满足当地客梯和消防电梯的验收标准。
(3)无障碍电梯要求配置无障碍功能,满足规范要求。担架电梯轿厢要满足国家及项目地验收标准。
(4)所有电梯质量标准满足当地验收要求。
(5)开门尺寸为净尺寸,中标单位提供电梯门洞的深化设计图,最终由原设计审核后确认。
(7)曳引机系统(整机)、控制系统(整件)、门机系统采用招标文件规定品牌,要求原厂原品牌。
(8)轿厢返绳轮与曳引机返绳轮采用铸铁材质,不允许采用易磨损尼龙材质;
(9)标配功能中增加防捣乱功能;增加双击取消错误迭层按钮功能;
(10)外观包装:适合运输和场内转运,保证设备安全。
第七章 技术规范7.1.1 本次招标的电梯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维保及质量保证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7.1.2本技术附件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提供符合工业标准、国家标准和本规范书的优质产品。对于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及规定,必须满足其要求。
7.1.3 所有文件、图纸采用中文,相互间的通讯、谈判、合同及签约后的联络和服务等均使用中文。
7.1.4 技术附件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使用国际标准单位制(SI)。
7.1.5投标方应对全部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的供货、检验和质量等负全部责任,包括外购的设备和零部件;外购的产品制造商必须征得招标方的认可。投标方所采用的零部件等,必须是技术和工艺先进,并经过两年以上运行实践已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优质产品。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7.1.6投标方在投标前,应进行现场勘查,搜集完善完整的原始资料,对现场条件进行核实,以获取对本项目进行所需的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相关资料。招标方向投标方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方现有的、客观的、真实的,是能够被投标方投标使用的资料。招标方对投标方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方充分考虑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对系统设计、配备设备和布置等进行优化,选取最适合的方案。
7.1.7投标方用于本工程中的进口产品必须提供进口件原产地证明、报关单以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自动技术和自动人行道 TSG T7005-2012
液压电梯 TSG T7004-2012
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6465-2011
防爆电梯 TSG T7003-2011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23
仅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5856-2010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
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251942010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8-2023
电梯试验方法 GB/T10059-2023
电梯曳引机 GB/T24478-2009
电梯远程报警系统GB/T24475-2009
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GB/T24477-2009
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1739-2008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7025.12008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7025.22008
电梯T型导轨 GBT22562-2008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212402007
电梯用钢丝绳 GB8903-201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2020
电梯维修规范 GB/T18775-2009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1997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10060-2011
电梯电缆 GB5013.4-2008
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310-2002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14050-2008
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 GB/T 30560-2014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1-2022
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细则TSG T7016-2005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T7017-2005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13955-2017
7.3其它要求
1、电梯参考厂家提供参数进行设计,并依此确定电梯井道的平、剖面尺寸。电梯安装需在工程施工前与设计单位进行图纸配合方可施工。
2、电扶梯的各种装修及设备配制的选型,供应方应提供所有可配制的选型清单,包括标配及选配等所有内容,由甲方与设计方共同商定,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变更。经建设单位选型并确认后,再由专业厂家深化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施工设计图应交设计单位复核后方可施工。电扶梯供应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设计提供的土建尺寸及设计要求进行复核,如有矛盾和不符应及时与设计方沟通,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电梯详图的土建设计暂按电梯顾问提供的参数进行设计,具体应以最终电梯厂家施工详图为准;电梯厂家深化设计图纸应经设计单位加盖图纸审核章方为有效施工文件,电梯井道周围的墙体定位及电梯构件的墙体留洞应依据设计单位盖章确认过的电梯深化设计图纸进行砌筑。电扶梯土建施工的所有设计要求应根据最后确定的供应方提供的土建技术条件图进行调整,并由供应方提供施工指导,由甲方及设计方确认后方可施工。应由土建施工方或甲方完成的施工内容(如电梯机房预留洞、梯门预埋件、电梯井道的导轨预埋件、电梯机房预埋工字钢、顶层高度、梯坑深度等),供应方应施工前提出并指导到位,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剔凿等修改。电梯厂商在设计安装电梯时采取减震装置:在曳引机底盘下面和承重梁之间设置减震装置并在电梯导轨和电梯井壁之间设置减震垫等措施。
3、项目选用的电梯为智能电梯,具有节能控制模式,能够实现轿厢无人自动关灯、驱动器休眠、电梯带断电自动平层功能。当一个楼栋单元设有两部及以上电梯时,应选用具有节能运行控制模式的电梯系统。
4、电梯工程需严格按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相关规定执行。电梯井道内壁垂直平整,井道施工偏差不得超过规范相应要求。凡电梯底坑底面下有人行通道或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处,其上部的电梯对重(或平衡重)应设有安全钳装置或在对重位置下方设置混凝土柱至结构底板。电梯及扶梯底坑内增加1.5厚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
5、电梯层门具有防火性能,其耐火极限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6-2014(2018版相关要求;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实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27903相关规定。
6、电梯门洞尺寸及其他留洞尺寸、门洞周边埋件、按钮及其他土建条件定位需按照最终电梯厂家提供图纸施工,并经由设计单位认可确认。井道圈梁位置密切与电梯厂家配合;电梯井道照明设计及电梯基坑钢爬梯由电梯厂家负责。
7、电梯井道四周均采取隔声减噪措施,详见装修材料做法表-内墙05A.
8、消防电梯控制面板具有防水性能,轿厢增设视频监控系统的终端设备,电梯井基坑下单独设置消防排水设施,其消防排水集水池应低于电梯基础,且不应安装在电梯的正下方,消防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消防电梯集水坑位置详见电梯详图。
9、首层的消防电梯外壁上应设置供消防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消防电梯轿厢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且内部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10、非消防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采用不燃烧材料,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满足消防电梯防火性能电梯,所有设备管线按消防电梯设置;兼做担架电梯需要满足担架电梯的相关要求,轿厢尺寸满足1.5mx1.6m深,载重为1000kg,轿厢门洞净宽为900mm。
11、电梯机房内设置挡鼠板及排气扇洞口防鼠网,10*10*1不锈钢丝防鼠网.电梯门口做1%反坡,防止梯井进水,靠门一侧比外侧高15-20mm。
12、本招标文件要求供货厂商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应的性能指标要求,投标文件应附有最新投标产品的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13、附件:相关施工图纸(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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