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实验高级中学2024年中层干部公开竞聘实施方案
六合区实验高级中学2024年中层干部公开竞聘实施方案
六合区实验高级中学2024年中层干部公开竞聘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加速干部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现代化,将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乐于奉献、讲团结、善协作、群众基础好、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充实到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素质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依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对我校中层干部全面实行新一轮公开竞聘上岗,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学校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鼓励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守职责、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师德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正的干部队伍,为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管理支撑。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严明纪律、依法办事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认真细致地抓好各个工作环节,确保竞聘工作顺利进行,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经研究学校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
1.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陆敏
副组长: 李宗见
成员: 王小强、杨莉莉、潘文龙
2.成立竞聘考评小组,考评小组成员由外聘专家、教育局有关领导、校领导组成。
四、拟聘岗位及职数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本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拟公开选拔中层干部20名(不确定具体岗位),待拟聘任人员确定后,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岗相宜的原则,根据个人实际和学校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岗位分工。
具体如下:
高一年级主任1人(1正)、高二年级主任1人(1正)、高三年级主任1人(1正);党政办公室3人(1正2副);教务处2人(1正1副);德育处3人(1正2副);总务处3人(1正2副);信息中心2人(1正1副);教科室1人(1正);安全处1人(1正);工会1人(1副);团委书记1人(1副)。
五、竞聘范围
符合竞聘条件的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六、竟聘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政治思想坚定,服从组织安排。师德师风表现一贯优秀,具有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秉公办事,作风正派,能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政治合格。
2.具有相应岗位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
3.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工作思路清晰。任职中层正职,应有两年及以上中层任职经历。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二及以上职称,工作满三年及以上,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吃苦耐劳。
6.依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有中层干部任职经历的竞聘者年龄不超过52周岁(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没有中层干部任职经历的竞聘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或者工作岗位特殊需要的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七、竞聘程序
1.公布方案:8月20日在校园网上和学校考勤室公布经区教育局审批的竞聘方案,并发校讯通告知全体教职工。
2.自主报名及提交材料:符合中层干部竞聘条件、有意向报名的教职工须在规定期限内到李宗见副校长处领取、填写、上交报名登记表及待资格审查的相关材料。时间自8月20日起至8月21日下午17:00止。
3.资格审查:8月22日上午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
4.民主测评:8月22日下午在学校体育馆报告厅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全体教职工对参加公开竞聘的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
5.面试答辩:由外聘专家、区教育局相关领导组成评委小组于8月23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竞聘人员进行现场面试答辩。
6.综合考评: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8月23日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20分)、校长办公会测评(15分)、工作实绩评定(15分)、面试答辩(50分)四项得分进行统计汇总。
7.组织考察、纪监审查、确定人选。
8.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行文任职,并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备。
10.聘任岗位:8月30日学校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按照人岗相宜的原则,根据个人实际和学校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岗位分工。
八、管理及待遇
1.对于竞聘上岗人员按照新聘任岗位的管理权限履行职责,聘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任职期间享受相关岗位职务待遇。
2.在此次中层干部竞聘中,现任中层干部未参加本轮竞聘或因各种原因落聘的原岗位职务自然免去,原中层干部任满两届及以上离开中层干部岗位后,第一学年可享受原岗位职级待遇,第二学年享受原岗位职级的1/2待遇,以后不再享受中层相应待遇。
3.对于被聘任人员按照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考核,原则上一年考核一次。
4.在聘任期内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结果情况对所聘中层干部及岗位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5.竞聘上岗中层干部必须接受岗前培训,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并签订履职承诺书。
九、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对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在聘期内可以解聘。
1.任期内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出现严重损害学校声誉事件的。
2.任期内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不服从学校岗位安排或调整的,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十、其它
1.对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由学校党政领导对其进行任前谈话,明确工作职责,提出工作要求。
2.本次竞聘因职数限制等原因而未能上岗的优秀人员,列入学校中层后备干部加以培养。
3.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今后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新的中层干部选用政策,学校将执行新政策。
六合区实验高级中学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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