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店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草店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2016]256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随县草店镇中心学校的委托,拟就其草店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名称:草店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建设工程项目

二、 采购内容:清单内容

三、 供应商条件:

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投标时间内,拟派相应专业一、二级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磋商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4、2013、2014年度或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反映状态良好。

5、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规定,须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由申请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函,查询时间为2014年8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02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磋商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出售。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08日15:30时,地点: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2、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经理并且开标当天为同一人不得更换,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附法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报名;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相应专业的一、二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和五大员证书及身份证、社保证明;⑥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4年8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⑦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2015年度的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⑧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七、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八、磋商地点: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九、采购人:随县草店镇中心学校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189*****117

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宿舍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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