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巨灾防范工程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二次议标公告
宁夏巨灾防范工程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二次议标公告
宁夏巨灾防范工程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于2024年8月13日发布第一次议标公告,8月19日17时响应文件资料递交时间截止,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按照《宁夏地震局招标与采购实施细则》规定,现发布第二次议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巨灾防范工程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内容:宁夏巨灾防范工程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服务内容见附件1)
采购需求: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巨灾防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以及落实《网络安全法》、《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公(网安)通[2021]42号文的要求,本项目对门户网站、统一办公平台(含档案系统)、综合业务系统、地震灾害防御体系信息系统等四个信息系统开展等保测评工作。
等级保护测评主要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基本要求》(GB/T*****-2019)对信息系统进行标准符合性测评,以衡量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营业范围应符合本次采购服务要求);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响应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3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等保测评资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2.8具有良好的信用;提供信用证明材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2.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控股关系查询记录)
三、议标规则
本次议标采取两轮报价,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议标现场单独商谈后给出第二轮报价,根据第二轮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成交。评分细则: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21日
邮箱报名:********@qq.com">********@qq.com;电话:0951-*******
报名信息: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7时
响应文件要求:须胶装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参考格式见附件2
递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244号宁夏地震局1楼108室
开标地点:宁夏地震局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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