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础设施配套招标公告
高新区基础设施配套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高新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长治市城区财政局和长治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长高经发【2016】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治高新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LXCZGC-2016-020
2.2建设地点:长治市高新区科技工业园
2.3建设规模:Ⅰ标段德式工业园绿化
Ⅱ标段星星园绿化
Ⅲ标段科技园绿化
Ⅳ标段星星园大门改造
Ⅴ标段北二环路灯改造、星星园路灯
Ⅵ标段星星园防水
2.4工 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按六个标段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1第Ⅰ、Ⅱ、Ⅲ标段须具备营林绿化或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或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2第Ⅳ、Ⅵ标段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第Ⅴ标段须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提供的路灯设施能满足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第Ⅰ、Ⅱ、Ⅲ标段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中级以上)、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二套,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
4.1.2第Ⅳ、Ⅵ标段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规费费率标准告知单、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二套,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
4.1.3第Ⅴ标段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二套,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
以上六个标段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29 日至2016年 9月 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前往山西蓝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4.2报名合格的投标人于2016年 8 月 29 日至2016年 9 月 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前往山西蓝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高新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大众
联系电话:155*****59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蓝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佳美绿洲24号楼2单元1002室
联 系 人:李晓杰
电 话:****-******* 158*****865
传 真:****-*******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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