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香河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香河县新开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顾明利****-*******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震****-********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数量 : 采购用途 : A包:智能收集车采购;B包:单臂吊垃圾车采购;C包:三轮车、电动保洁车、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采购;D包: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 :香河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C包: 1、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生产或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违法及不良记录(具有检察机关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6、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应具有(智能收集车、三轮车、电动保洁车、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生产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7、若生产厂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商不参加投标的,同一品牌同一产品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报名) 8、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应保证能够办理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它必要手续。 B、D包: 1、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违法及不良记录(具有检察机关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应保证能够办理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它必要手续。 ●有意的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生产厂商投标报名时提供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代理商投标报名时提供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生产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说明:有意参加投标报名的投标人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人民币/包,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08-2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09-02 时刻说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6-09-23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一、项目名称:香河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车采购二、项目编号:HBAT********4-CG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四、联系方式: 李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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