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选择公开招标公告

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选择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选择
品目

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其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

采购单位 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伊吾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10: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7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写字楼3420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10:30
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厅(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515标书送达室)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凯
项目联系电话 150*****980
采购单位 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世轮 0902-*******
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凯 150*****980
附件:
附件1 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选择投标报名表.pdf

项目概况

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选择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写字楼342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TZZXXJB-********

项目名称: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选择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内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由中标特许经营者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移交至政府指定机构。

是否成立项目公司: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项目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61万元。各阶段总投资构成如下。本项目一阶段估算总投资*****.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05万元,其他工程费用5233.83万元,预备费2246.09万元,建设期利息744.8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9.17万元,土地取得费42.80万元。相应资金由特许经营者和项目公司筹集。本项目二阶段估算总投资******.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万元,其他工程费用8911.26万元,预备费4626.18万元,建设期利息2474.6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39.28万元,土地取得费79.20万元。相应资金由特许经营者和项目公司筹集。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和厂外管道两部分工程内容,污水处理厂包括污水处理段、再生水回用段、浓水处理段及分盐零排段,配套建设厂外污水管道、蒸汽管道及再生水回用管道。

最高限价: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不超过6%。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5家(含联合体牵头方)。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一阶段特许经营期限为19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8年;二阶段特许经营期限为19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7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主体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任意成员具有至少一项工业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或建设或运营项目经验。(4)信誉要求4.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来在经济活动中无行贿犯罪不良记录,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5.1具有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5.3具有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行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其他要求6.1伊吾县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6.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17号令)要求,项目公司中民营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占比不低于35%。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活动;6.4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成员组成、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写字楼3420室

方式: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以联合体参加公开招标的,由牵头方提供上述资料)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厅(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515标书送达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张世轮 0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12层            

联系方式:陈凯 150*****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凯

电 话:  150*****980

 

标签: 理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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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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