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抚顺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抚顺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抚顺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抚顺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72,134.00
最高限价(元):18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抚顺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具体需求:本项目为抚顺市持证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采购人数约为*****人(以最终实际发生保单人数为准),18元/人,预算金额*******元。
4.保障项目:
(1)身故:保障金额5.0万元,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的,保险人一次性给付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终止;
(2)伤残:保障金额5.0万元,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的,保险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赔付限额最高5.0万元;
(3)医疗费用:保障金额1.0万元,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意外门急诊、意外住院医疗、医药费用,保险人按约定赔付保险金。赔付限额最高1.0万元;
(4)意外住院津贴:保障金额:0.54万元,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按照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每天30元,最高支付180天。
5.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保障服务期满后经甲方评估服务质量及残疾人满意度合格并在财政预算保证的前提下可进行续签,每年一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6.投保方式:由市残联(县区残联配合)通过残疾人证管理系统核准持证人数,统一组织全市持证残疾人以团体方式投保。
7.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提供保单且保单生效后,保持单价不变,按照当年实际发生保单人数结算保险费,按年度一次性支付当年保险费。(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支付要件:按合同出具保险单、全额保险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保障服务期满后经甲方评估服务质量及残疾人满意度合格并在财政预算保证的前提下可进行续签,每年一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27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提交和备份投标文件现场(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⑴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⑵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17.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如采用普通U盘需将文件加密),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备份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及有关人员应与备份文件中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仅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因未按时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⑶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⑷投标/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400-128-8588。
⑹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新城路西段7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开户行: 抚顺银行汇金支行
账户名称: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