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馆、中医科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中医馆、中医科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XNCG-*******-2
发布时间:2016年8月 29 日
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休宁县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中医科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休宁县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中医科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含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内容,详见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采购预算:53.30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3.2投标人须是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货物。以下产品(中医综合评估系统(中医体质辨识系统)、多功能牵引设备、中频热疗仪、智能中药熏蒸机)如果不是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承诺在中标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针对本次招标的授权经销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3 其他要求:无。
3.4本项目需提供如下样品: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均可在http://www.xnztb.gov.cn/xnxweb网站新版网上招投标栏注册会员后缴纳工本费300元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注册会员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于2016年 9月6 日8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汇至:
户 名: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休宁支行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 9 月 6 日9时30分,地点: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休宁县海阳镇萝宁街107号(原财政局大楼)四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休宁县卫计委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36*****08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徽山路建林小区1幢
联系人:陈媛
电 话:133*****139
九、监督单位:
单位名称: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单位地址:休宁县海阳镇萝宁街107号
邮 编:2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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