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里(西)边坡支护勘察招标公告
港里(西)边坡支护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里(西)边坡支护勘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2)建设规模:投资概算约15万元,本工程约45孔,具体以设计条件为准。
3)勘察费用:工程勘察费按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并下浮50%计取,工程量按实结算(具体详见投标须知第12条)。
4)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地质勘察、施工期现场指导、监督、后续服务及签署有关文件等,本次招标含地质勘察,地质勘察内容须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地形资料进行勘察,且符合国家工程勘察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5)勘察周期:勘察周期为60天(包含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和补充,不包括招标人组织图纸评审的时间及施工期服务时间),并保证: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审查合格后的地质勘察报告供招标人进行施工图设计,中标人对中间报告的成果准确性负责;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供全部勘察成果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1000元向招标人缴纳误期违约金,工期起算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进度要求提供满足工程施工设计深度要求的勘察成果文件;中标人必须负责无条件按时修改设计图纸,直至经有关部门审查或审批通过。
6)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结算及材料存档。
7)工程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若质量评定不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中标人除返工至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中标人应负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莆田市勘察设计企业名录库内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选应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质证书。
3) 本招标项目体投不接受联合标;
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非莆田市注册的企业已承接莆田市辖区内通过公开招标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勘察项目数量少于3个。(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图纸审查,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6年8月30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及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ptfwzx.gov.cn)网及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及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莆田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整,以现金形式开标会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7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邮编:/;
电话:136*****131,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邮编:/;
电话:188*****901,传真:/ ;
联系人: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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