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南六街坊帝苑商厦-1、1、2层三门峡市不动产权第号房产招标公告
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南六街坊帝苑商厦-1、1、2层三门峡市不动产权第号房产招标公告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项目名称 | 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南六街坊帝苑商厦-1、1、2层(三门峡市不动产权第**********号)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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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A2024ZC****** | 监测编号 | GR2024HA******* |
转让底价 | 1450 万元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9-18 |
项目概述 | 本次转让标的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中段46号帝苑大厦-1、1、2层,总建筑面积5281.90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项目视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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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vr |
标的坐落 | 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南六街坊帝苑商厦 | 产权证号 | 豫(2018)三门峡市不动产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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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5281.9平方米 | 楼层 | -1、1、2层 |
房屋用途 | 商业服务 | 土地用途 |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终止日期 | ||
是否存在租赁 | 是 | 租赁期至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他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居住权 | 是 |
配套设施 |
评估机构名称 | 河南大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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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8-13 | 评估基准日 | 2024-04-15 |
评估价格(万元) | 1445.86 | 账面净值(万元) | 731.61 |
转让方名称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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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69******F | 所在地区 | 河南省/郑州市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是否国资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注册地(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中环路10号 | 经营规模 | 中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注册资本(万元) | ******.68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曹卫东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其他金融业 | 金融分类 | 其他金融机构/其他金融类机构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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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拍卖 | |||
交易方式说明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会同转让方审核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金额 | 200 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易所初审后)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价款支付要求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 | 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或分期支付(分期支付时间不超过6个月,首期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首期款项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或分期支付(分期支付时间不超过6个月,首期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首期款项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3、本次转让资产于2005年4月被乌鲁木齐公安局查封,后委托上海天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解封提供了服务,并于2018年完成了解封。因此,本次转让完成后,受让方须承担另外向上海天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价格5%(高于230万元的按230万计算)的服务费用。4、本次转让资产现由三门峡客香来餐饮有限公司承租,租赁期至2030年12月31日,受让方受让成功后有义务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如需解除租赁合同的,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为总租金的25%。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与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由受让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5、因本次转让资产属国有资产,有别于其他房产转让,转让方不保证房产过户登记的完成时间。6、本次交易允许联合受让。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2、由于受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 (3)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由于联合体内任一成员原因造成交易失败的;(4)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5)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6)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7)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8)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10)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3、房屋产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及相关手续费、交易费用,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由受让方及转让方各自承担。4、意向受让方应详细了解并确认自身符合国家、三门峡市现行有效的购房资格等相关政策,同时应承担购房政策变化所导致的相关风险。5、移交以及过户标准以现有房产状态为标准,在交易条件全部满足后60天内将房屋钥匙交于受让方,过户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提供必要协助。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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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秦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199*****709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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