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县永曲乡至朵那村公路等7条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聂荣县永曲乡至朵那村公路等7条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聂荣县永曲乡至朵那村公路等7条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聂荣县永曲乡至朵那村公路等7条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聂荣县永曲乡至朵那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23】2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X617 线至聂荣县永曲乡加日尼瓦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23】4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关于G345线至聂荣县当木江乡多那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24】2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关于G345线至S506线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24】2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G345线查当乡色古龙巴村岔口至X617线永曲乡帮米嘎布村岔口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24】2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聂荣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按照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90%和市级配套资金5%、县级配套资金5%(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按照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90%和市级配套资金5%、县级配套资金5%,招标人为聂荣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聂荣县永曲乡至朵那村公路等7条路改建工程(工程名称)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1)聂荣县永曲乡至朵那村公路改建工程:该工程位于聂荣县境内,起于永曲乡,止于朵那村村委会,路线全长 29.965 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4.5米,路面宽度3.5米,土路肩 2x0.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4cm厚SBR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 20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 厚天然砂砾底基层)。新建1-Ф1.0m 钢波纹管涵 464.5/59道,1-Ф1.5m钢波纹管涵 16.5m/2道,1-Ф2.0m钢波纹管涵 13m/2道,1-2*2.5m盖板涵62.5米/9道,1-4*2.5m盖板涵17.5米/2道。新建桥梁82米/3座。(2)、X617 线至聂荣县永曲乡加日尼瓦村公路改建工程:该工程位于聂荣县境内。路线全长 17.751 公里。本项目起点位于X617 线至加日尼瓦村的三叉路口,沿既有老路布线,终点位于永曲乡加日尼瓦村村委会。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4.5米,路面宽度3.5米,硬化路肩2x0.25米,土路肩 2x0.2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5cm厚SBR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20cm5%水泥稳定砂砾+20cm 天然砂砾)。新建1-Ф1.0m钢波纹管涵303米/42 道,盖板涵28米/4道。新建桥梁21米/1 座。(3)、G345线至聂荣县当木江乡多那村公路改建工程:该工程位于聂荣县境内。路线全长19.34公里。项目起点位于玛布村村委会,终点止于多那村村委会。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4.5米,路面宽度3.5米,土路肩 2x0.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20cm厚天然砂砾底基层+20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5cm厚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新建1-1.0m波纹管涵7米/1道;1-1.5m波纹管涵219米/30道;1-2.0m波纹管涵49米/7道;盖板涵72米/10道。新建桥梁61米/2座。(4)、 G345线至S506线公路改建工程:该工程位于聂荣县境内。路线全长13.989公里。1条主线和3条支线,项目主线起点位于X617线K10+980处相接,终点止于聂荣县赛马场,主线长9.105公里,3条支线长4.884公里,其中A线路线起点接B线K1+215,终点桩号K1+085.560路线长1.086公里。B线起点接主线K5+940,终点桩号K1+869.902,路线长1.87公里。C线起点接主线K7+280,终点桩号 K1+928.592,路线长1.929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4.5米,路面宽度3.5米,土路肩 2x0.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15cm厚天然砂砾底基层+20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5cm厚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新建1-1.0m 波纹管涵64.2米/11道;盖板涵13.5米/3道。新建桥梁157.08米/1座。 (5) G345线查当乡色古龙巴村岔口至X617线永曲乡帮米布村岔口公路改建工程:该工程位于聂荣县境内:项目起于G345线至色古龙巴村的三叉路口,沿既有老路布线,经过色古龙巴村村委会,顺沟而下,跨过当曲,沿索曲左岸布线,止于X617线永曲乡帮米嘎布村岔口,路线全长43.872km(其中主线长43.260km,支线长0.612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采用4.5m,路面宽度3.5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6)聂荣县当木江乡拔卓村至多那村公路改建工程:该工程位于聂荣县境内;项目起于当木江乡拔卓村村委会,沿既有老路布线,止于多那村村委会,路线全长32.******km,长链0.****** 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采用4.5m,路面宽度3.5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7)X617线至聂荣县桑荣乡绰雄村公路改建工程:本项目起点K0+000与X617道路顺接,终点K28+500接绰雄村新村委会规划处,路线全长32.574Km(其中主线长 28.50Km,支线长 4.074Km)。支线起点与主线 K9+422岔口顺接,终点至康巴随自然村。
2.2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设计变更)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期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双拖欠”、信访、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按照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90%和市级配套资金5%、县级配套资金5%,己落实;
2.4建设地点:那曲市聂荣县;
2.5标段划分:监理分为一个标段;
2.6施工工期:18个月;
2.7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如下: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如下: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信息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若同时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业绩的,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竣工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最低要求如下: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如下: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如下:需至少拟派1名监理员,具有监理员培训证书。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
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 1 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 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开标现场随机确定。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
3.3.1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组投标,最多可中2个标段;
3.3.2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投2个标段,最多可中1个标段;
3.3.3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的投标人最多可投1个标段,可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投标时,为满足第 3.4 款的规定,可能出现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8 月 20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08 月 26 日23时59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35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组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但必须递交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聂荣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懋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聂荣县 地址:拉萨市海亮世纪新城B区63栋1单元11楼
联系人:索朗加才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4*****188 电话:133*****460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2024年 8 月 19 日
标签: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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