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土地交易中心展棚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市土地交易中心展棚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庄河市土地交易中心的委托,对庄河市土地交易中心展棚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ZH-2016-153)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展棚租赁服务机构 1家。
(具体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
备注:本次采购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有自2013年8月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合同为准);
(3)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截至2016年9月4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领取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5:00北京时间),报名供应商须将下列资质证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qq.com),并标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自2013年8月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原件(以项目合同为准);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外地供应商须提供);
7.售后服务机构委托协议原件(外地供应商须提供)。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供应商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放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经报名登记后的供应商可直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备注:供应商前来参加评审会议时,必须携带下列原件, 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合同为准)。
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6年9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询(竞)价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庄河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孙波吉
联系电话:155*****667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张文秋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qq.com
七、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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