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河镇晨光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喜河镇晨光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喜河镇晨光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30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2024-08-06
项目名称:喜河镇晨光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16,521.8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喜河镇晨光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16,521.8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16,521.8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1处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116,521.83 | 1,116,521.8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喜河镇晨光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喜河镇晨光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合法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应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并提供技术负责人(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和资料员,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证书C证);
(5)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证明等);社会保险证明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且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述材料及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供应商须使用捆绑 CA 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线上投标确认与线下投标确认需同时进行,线上投标确认成功后请携带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经办人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复印件加盖鲜章到建信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环城路72号)进行线下投标确认,线上与线下投标确认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投标确认无效,未在规定获取时间登记的,报名无效;
(3)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谈判文件,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逾期无法下载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完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具体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喜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泉县喜河集镇社区街道
联系方式:139*****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信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路79号广丰国际大厦II区906室
联系方式:0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915-*******
建信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标签: 食用菌种植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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