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政厅委托第三方开展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比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民政厅委托第三方开展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比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202*****608
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开展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
需求详情:

重点围绕民政部、财政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关于“第三方评估”的内容开展评估,主要包含5项具体工作内容,分别为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无应保未保、应退未退等情况、加强社会救助热线值守和公开公示、调查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和社会救助工作满意度等。这些指标能够较为客观、全面反映出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执行情况、群众受益程度和社会满意度。 拟对全省13个市本级(各抽2个区)、67个县(市)和省对区直接拨付资金的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黑河市爱辉区、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共计96家单位开展第三方评估。经咨询测算,拟在每个区县抽取2-4个乡镇(街道)、16名救助对象、7名社会公众、2名工作人员,共计2400个样本,含项目方案设计、问卷设计、实地调查劳务费、数据分析及报告撰写、材料印刷和装订。

服务周期: 9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8-20 14:23
报名结束时间:2024-08-23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民政厅
联系人: 于东亮
联系电话: 133*****163
联系座机: 0451-********
四、参与项目

标签: 绩效评价 第三方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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