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政府招待所餐厅、大会议厅经营权承租招标公告

清徐县政府招待所餐厅、大会议厅经营权承租招标公告

清徐县政府招待所餐厅、大会议厅经营权承租谈判公告

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清徐县政府招待所的委托就清徐县政府招待所餐厅、大会议厅经营权承租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2016-C04-JT-022

二、项目名称:清徐县政府招待所餐厅、大会议厅经营权承租

三、项目概况:

清徐县政府招待所餐厅、大会议厅位于清徐县城美锦大街90号(县委、县政府对面)。招待所餐厅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后厨设备齐全,可同时容纳400人就餐;大会议厅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最多可容纳400人大型会议。要求整体报价。

用途及要求:保留原有的餐厅和会议厅功能,承接县大型会议及公务接待,也可对外经营。

承租年限:20年。

租金底价:60万元/年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公司或个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酒店餐饮经营管理方面有品牌效应、有社会影响的直营店或加盟店优先;

7.报价人认为和本次谈判有关的其他资质证件及相关材料。

五、谈判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2015年9月5日

(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报价人领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参加本次谈判的报价人应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带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次谈判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报价人从其账户将谈判保证金全额汇入谈判文件指定的账户(汇款单上的付款人名称必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汇款单备注栏注明“采购管理中心谈判保证金”字样。谈判保证金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三日前进账,没有进账的投标无效(以收款人银行进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名称:清徐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清徐县农村商业银行清源支行

行号:********3077

帐号:****************04673

六、现场勘察和谈判答疑会

1.时间:2016年9月6日9时

2.地点: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现场勘查后由采购管理中心会同采购单位组织答疑会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19日9时前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清徐县文源路东段盛地小区政务中心三楼(清徐县电业局对面))。

八、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1.谈判时间:2014年9月19日9时整

2.谈判地点: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徐县政府招待所

联系人:潘慧强

联系电话:130*****333****-*******,传真:****-*******

地址:清徐县美锦大街90号,县政府招待所208室

集采机构: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仰红 张静

联系电话:0351–*******

地址:清徐县文源路东段盛地小区政务中心三楼(清徐县电业局对面))。


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16年08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承租 经营权 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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