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土建、球场停车场及公厕、生活污水雨水沟修建、自然村“三旁”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景观土建、球场停车场及公厕、生活污水雨水沟修建、自然村“三旁”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明)16101 |
开标时间:2016-09-22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沙县高砂镇龙慈村民委员会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庭坑自然村景观土建、球场停车场及公厕、生活污水雨水沟修建、自然村“三旁”绿化工程已由沙县库区移民开发局以沙政移[2016]基字15号、16号、17号和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县高砂镇龙慈村民委员会_,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沙县高砂镇龙慈村民委员会_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庭坑自然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庭坑自然村景观土建工程造价714428元(暂列金33000元),球场停车场及公厕造价286838元(暂列金10000元),生活污水雨水沟修建造价约为360868元(暂列金17000元),绿化工程造价425773元(暂列金20000元);工程总造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庭坑自然村景观土建、球场停车场及公厕、生活污水雨水沟修建、绿化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苗木养护期为12个月,绿化苗木成活率应达到100%,草坪、地被植物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福建省注册登记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08 月 29 日至 2016 年 09 月 0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5 时 3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其他资料需要购买者由招标代理机构三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件部门规定计取。 4.3. 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09月21日17时3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或按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的投标人应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写明“庭坑自然村景观土建、球场停车场及公厕、生活污水雨水沟修建、自然村“三旁”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 6.4. 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09月22日 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核验登记并全过程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2)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到场,授权委托人可以为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需携带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签名报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沙县高砂镇龙慈村民委员会 ; 地址:高砂镇龙慈村, 电话:****-*******, 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徐碧一村50幢(名扬大厦)二楼,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721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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