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分局购买五个营区食堂餐饮管理及工作用餐服务的计划年度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分局购买五个营区食堂餐饮管理及工作用餐服务的计划年度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下称“轨道分局”)2023年“五个营区食堂餐饮管理及工作用餐服务项目”合同期限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现合同即将到期,为确保昆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保障轨道公安警务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购买轨道交通治安综合管理用房、昆明北站派出所、东风广场站派出所、广卫站派出所、宝丰站派出所五个营区及昆明地铁开通运营站点警务室、屯警点民警、辅警食堂餐饮管理及工作用餐服务,服务期限一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轨道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4年“五个营区食堂餐饮管理及工作用餐服务”采购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五个营区食堂餐饮管理及工作用餐服务采购项目(目录代码B1105项“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后勤服务-餐饮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
三、项目概况
提供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轨道交通治安综合管理用房、昆明北站派出所、东风广场站派出所、广卫站派出所、宝丰站派出所五个营区食堂餐饮管理及昆明地铁112个(含10个转乘和共用站点)站点警务室、沿线屯警点民警辅警早中晚工作用餐服务,以及特殊勤务用餐保障。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40万元。
(二)资金来源:食堂餐饮及工作用餐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费。
五、承接标准
承接方具有餐饮管理、集体用餐配送等相关资质,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服务合同要求,认真负责组织轨道交通治安综合管理用房、昆明北站派出所、东风广场站派出所、广卫站派出所、宝丰站派出所五个营区食堂餐饮服务相关工作。按合同约定,为民警、辅警及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工作餐服务,同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昆明地铁开通运营的112个(含10个转乘和共用站点)站点警务室、沿线屯警点工作用餐服务。负责自行招聘的食堂员工,签定劳务合同,支付工资费用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购买保险。负责食堂一切运行费用(包含食品原材料费、低值易耗品费)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用及经营期间产生的燃气、燃油费。负责食堂日常运行、工作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做好食堂就餐管理、卫生保洁、设备维护,负责食堂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操作安全等管理工作。由于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交通分局的工作特性,要求中标企业具备提供365天的四餐服务能力。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
八、资金支付和联系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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