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5国道K993++802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徐州市205国道K993++802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徐州市205国道(K993+829-K995+802)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G205XFYH-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205国道(K993+829-K995+802)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苏交公养〔2024〕8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4〕185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205(双向K993+829~K995+802段),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六车道,车道里程10.938km(不含收费站150m水泥混凝土站场)。施工招标内容如下:
铣刨行车道沥青面层、基层,处治损坏下承层,回铺18cm厂拌再生水稳下基层+18cm抗裂水稳上基层+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4cm改性沥青SMA-13。灯控交叉口范围回铺抗裂水稳(在影响交通组织、需要快速开放交通条件下,可在灯控口被交道路宽度范围内采用ATB-25,分层摊铺碾压))+8cm改性沥青SUP-25(掺NRP改性剂)+4cm改性沥青SMA-13。
对标线等附属设施进行恢复。
2.2 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即G205XFYH-SG标段。
招标内容为上述标段范围工程概况中的路基路面(具体以各标段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施工过程中环保措施应满足大气污染防控治理要求。
2.3 计划施工工期:60 日历天(暂定2024年9月17日开工,2024年11月16日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4 G205XFYH-SG标段工程费用约243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须含路面工程或路面养护工程)的施工项目。
3.1.3 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C级或以上级别。无评定等级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B级确定。
3.1.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 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须含路面工程或路面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
(4) 拟投入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 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
(5)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
(6) 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3.1.5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1)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须含路面工程或路面养护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副职)职务;
(4) 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 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
(5)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无在岗项目。
注:
A、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 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 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 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 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 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 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 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6 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 ”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 ·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7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
3.8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则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3.9 关于拟投入主要人员在以往业绩中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 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 ”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3.10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申请人自有人员,应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 101.234.2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江苏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徐州市王陵路68号
联系人:陈平 电 话:05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领海办公楼5#19层1903室
联 系 人:殷慧慧 电话:0516-********、136*****615
E-mail:jszjgc@126.com
8.其他
8.1 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8月19日17时,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6日17时。
8.4 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9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时30分,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9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6 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8.7 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 PC 端、安卓系统、IOS 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8.8 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8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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