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法医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仪陇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法医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仪陇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法医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511*****240*****
项目名称:仪陇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法医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27,42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时间:2024年08月17日至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华丰村1社
联系方式:151*****590
名称: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段
联系方式:0817-*******
项目联系人:刘警官
电话:151*****590
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8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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