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频谱分析仪等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全景频谱分析仪等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全景频谱分析仪等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VDZBDD-W4007
三、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需要,采购全景频谱分析仪、非线性节点探测器、手机信号探测仪(伪基站)、红外热成像仪各1台,项目总预算:******元。

技术要求:所有技术要求为关键性技术指标参数,均为“★”号技术条款,需提供技术支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规格表、产品宣传彩页、技术白皮书、制造商官方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说明书等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单价(元)

1

全景频谱分析仪

快速检测100kHz-24GHz内所有无线信号,

扫描速度不小于24GHz/秒(分辨率带宽25kHz),

内存≥128MB,解调信号制式(可解调包含但不限于FSK、AM、FM),

支持FM视频解调还原功能,可通过USB外接存储介质,

集成触摸屏,支持背景比对功能,连续工作2.5小时以上。

1台

******

2

非线性结点

探测器

可探测所有隐藏式的带有晶体管的窃听窃视装置。

发射频率大于2 GHz,自动搜索空闲频段,发射功率可调,

能够接收二次、三次谐波,接受灵敏度≤-125dBm,

探测深度≥40厘米,运行环境满足-20℃至50℃,

外箱便于外出携带,连续工作2.5小时以上。

1台

*****

3

手机信号

探测仪

(伪基站)

可根据周围基站环境自动扫频,及时发现检测区域内全制式(2G、3G、4G、5G)移动通信终端,

并对其IMSI等特征信息进行采集,单通道发射功率小于23dbm,

功率调节范围20dm,覆盖半径≥20米,设置黑白名单。

具备目标移动通信终端定位功能,支持同时工作频点数≥8段,

定位精度≤0.5米,重量≤3500g,运行环境满足-20℃至50℃,连续工作2.5小时以上。

1台

******

4

红外热成像仪

快速查找远距离、低温差、小目标的物体。

聚焦距离≥0.2m,支持点、线、框测温,测温范围:-20℃至150℃,测温精度:±2℃,

支持热成像与可见光双光融合,重量≤650g,连续工作3小时以上。

1台

*****

备注

所有设备需为市面成熟在用型号。全景频谱分析仪为核心产品。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7:00
(三)投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四)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或采用快递方式邮寄,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请投递后发送短信告知,以确认是否送达。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9:00
(二)开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3.交货方式:由供应商按照要求安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

设备包装完好,供应商将设备自行运送至甲方规定交货地点。

(三)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4个月。报价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报价供应商应当承诺提供该物资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系统软件升级换代;超出售后免费服务期后,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3.报价供应商应当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24小时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72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报价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物资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材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

(五)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应当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物资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应当退回履约保证金,也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转为质量保证金5%,质量保证金一般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可以在合同最终支付结算时,一并办理履约保证金返还。

第二、安全保密措施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报价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

第三、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物资进行唯一报价,且各分项物资报价不得超过分项物资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单递交时间以我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拒收。

(三)递交和邮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点获取方式:参与供应商于8月24日16时前向电子邮箱153*****788@163.com发送邮件获取,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获取递交和邮寄地点,工作人员通过邮箱回复告知)。

(四)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宋先生,153*****788

(五)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或采用快递方式邮寄,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请投递后发送短信告知,以确认是否送达。

(六)密封要求:所有资料采用A4幅面纸打印,按要求签字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密封在1个包封内,包封封面标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第四、成交规则

本项目通过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组织评审,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我部将在组织核实报价单内容合规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直接比价,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预成交供应商(多家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相同的,由同品牌型号所有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参加后续评审)。最低报价有多家供应商时,现场将采取电话形式要求相关供应商第二次报价,确定最低报价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确认的报价应在24小时内将报价文件扫描件反馈至我部,纸质报价单随后邮寄。签订合同事宜另行协商。

第五、技术参数的澄清与修改

供应商对询价公告的技术参数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方(将询问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153*****788@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单位全称+疑问(澄清)事宜,同时向153*****788发送短信确认,发送短信内容为:项目编号+单位全称+已向指定邮箱发送疑问(澄清)事宜,请查收。我方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来源情况下,我方可将答复内容发布补充公告。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53*****788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53*****934
,北京市,海淀区

标签: 频谱分析仪 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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