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速递部同城配送业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速递部同城配送业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速递部同城配送业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速递部同城配送业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ZB*********),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竞争性磋商。
1.1采购内容:全市范围内经销商门店配送水果、蔬菜等食品,在约定的时间将货物安全、妥当地交付于收货人或者代收人。配送范围为连云港市全区(一市四县),包括乡镇偏远地区门店。
1.2合同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3项目总预算:约376.59万元(含税)。价格含车辆、人员、装卸、耗材、税费等所有费用。
1.4项目设置限价:供应商的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门店 | 按业务量分档测算(门店数) | 区间件均限价(含税)(元/门店) | 占比(%) | 总占比(%) | ||
水果门店 | 辖区内 | 区间 1 | 月日均业务量≤60 | 35.085 | 15.51% | 29.41% |
区间 2 | 60<月日均业务量≤100 | 34.305 | 52.44% | |||
区间 3 | 月日均业务量>100 | 31.576 | 32.05% | |||
辖区外 | 区间 1 | 月日均业务量≤20 | 70.116 | 16.22% | 19.07% | |
区间 2 | 20<月日均业务量≤30 | 62.325 | 50.27% | |||
区间 3 | 月日均业务量>30 | 58.43 | 33.51% | |||
蔬菜门店 | 辖区内 | 区间 1 | 月日均业务量≤32 | 72.362 | 17.91% | 29.86% |
区间 2 | 32<月日均业务量≤45 | 68.61 | 52.03% | |||
区间 3 | 月日均业务量>45 | 66.796 | 30.06% | |||
辖区外 | 区间 1 | 月日均业务量≤11 | 124.308 | 16.70% | 21.66% | |
区间 2 | 11<月日均业务量≤19 | 113.949 | 50.30% | |||
区间 3 | 月日均业务量>19 | 108.523 | 33.00% |
注:(1)供应商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2)实际结算时按照当月日均处理量落档区间对应单价进行结算。
(3)辖区内指连云港市海州区主城区,辖区外指除连云港市海州区主城区之外的地区。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行下一步的评审,其响应文件不退还。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能够提供业务外包类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6%。(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证明资料或者开具过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8月1日以来,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配送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请提供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及结算发票须带到开标现场,原件备查)
10)供应商需承诺为本项目配置4.2米厢车至少16辆(使用年限8年以内),符合运输生鲜食品的标准,业务量旺期提供备用车辆。驾驶人员熟练驾驶相关机动车,并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证(厢车C照及以上)。(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9号304办公室)现场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除报名资料外还须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9:3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江苏省连云港市南极南路9号304办公室)。
响应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磋商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磋商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9号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188*****857
电子邮箱:**********@qq.com">**********@qq.com
2024 年 8月 19 日
标签: 同城配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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