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节水办《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修订》法律机构服务购买计划

昆明市节水办《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修订》法律机构服务购买计划

《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已被列入2024年拟预备审查的地方性法规,为加快推进项目立法进程,现将昆明市节水办法律机构服务项目购买计划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法律机构服务

二、 项目预算资金:经费控制在11万元以内,所需经费从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预算中列支。

三、 服务内容

(一)收集整理国家层面和外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二)协助开展有关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整理意见,形成调研报告;

(三)协助组织有关论证会、听证会、公平竞争审查等,整理各方意见建议,拟定论证报告、听证报告等;

(四)起草条例修订草案、条文依据对照表、起草说明等立法修订报送材料,并配合做好有关立法送审工作;

(五)立法服务其他工作。

四、 服务要求

律师事务所选派的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熟悉政府行政管理,熟悉水源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提供的立法修订文本、材料质量符合国家、云南省、昆明市立法技术规范要求。法律服务采用包干价,服务至《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完成。

五、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有承担过地方立法经验的供应商优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选派的服务团队成员应具有法律顾问服务相关的工作经验,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报名方式

有意承接者请于8月27日前与昆明市节水办水源扶持处联系,并提交密封的比选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报价、资质文件、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情况、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类似业绩等)4套。

联系人:樊老师 0871-********

邮 箱:syb*******@126.com



*******.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shuiwu.km.gov.cn/c/2024-08-20/*******.s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机构 水库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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