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博物馆航空器特种设备保护展示可行性方案及其标准规范研究项目公开招采公告

民航博物馆航空器特种设备保护展示可行性方案及其标准规范研究项目公开招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航空器特种设备保护展示可行性方案及其标准规范研究

研究范围包括:

(1)室外航空器12架:里-2飞机(2架)、C-46飞机、BAe146-100飞机、三叉戟飞机、空客A310飞机、运-5飞机、运-7飞机(2架)、运-11飞机、歼教5飞机、奖状-Ⅵ飞机

(2)室内航空器8架:伊尔-14飞机、运-5飞机、运-11飞机、米-8直升机、TB-20飞机、TB-20飞机(吊挂)、初教6飞机(吊挂)、“前进号”滑翔机(吊挂)

(3)室外特种车和设备18件:机场塔台指挥车、友谊牌机动客梯车(2辆)、苏制加油车、南京牌滑油保障车、福特750型配餐车(2辆)、东风牌加油车、解放牌加油车、机场摆渡车(2辆)、货物行李牵引车、电动巡逻车、救护车、行李传送车、国航客梯车、轧土跑道碾子、土跑道刮平机

2.采购用途:满足航空器特种设备保护展示需要,并出台航空器特种设备保护展示的标准和规范。

3.采购语言:中文

二、项目预算

最高控制价含税金额15万元(超过限价投标无效)。

三、采购范围及形式

国内公开采购。

四、采购单位

民航博物馆

五、服务要求

航空器特种设备保护展示可行性方案及其标准规范研究项目服务商须有资质与能力完成如下事宜:

1.检查每件航空器、特种设备现状,包括检查腐蚀损坏程度、缺失零部件、航空器结构安全等,形成检查报告。

2.根据每件航空器、特种设备现状和特点,出具保护、展示可行性方案报告。

3.结合博物馆实际,制定航空器特种设备保护展示的规范标准。

4.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之内完成研究工作,并向博物馆提交最终工作成果。

5.其他要求:

(1)投标价应包含全部费用,博物馆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投标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

(3)其他未尽事宜以现场踏勘情况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证明(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事业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4.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5.属于小微企业的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七、公告期限及报名方式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至2024年8月26日)。

2.报名方式:请在本公告期限内,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报名。

八、现场踏勘安排

1.踏勘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10:00;

2.踏勘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辅路200号民航博物馆。

注意事项:2024年8月27日上午9:50前,所有踏勘供应商集中在民航博物馆大门口处签到,踏勘供应商进馆时须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每家公司不超1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服务商自行承担。

九、投递文件要求

1.投递文件截止时间:8月30日16:30。

2.投递文件形式:竞标文件至少一正一副,应采用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邮寄,并在信封外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

3.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辅路200号民航博物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10-********

传 真:010-********


民航博物馆

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研究项目 特种设备 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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