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期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开遴选公告
南宁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期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开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南宁市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南宁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南宁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期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母基金”)现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
一、遴选范围
本次拟遴选以下产业相关的子基金管理人:
(一)南宁市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子基金:围绕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智能座舱、零配件等,储能及动力电池产业链的配套产业开展投资。
(二)南宁市电子信息产业子基金:围绕半导体材料、半导体设备、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封测、模组终端应用(LED模组、OLED模组、存储芯片、光电子器件、微处理器、功率器件、汽车电子、工业电子、移动通信)领域开展投资。
(三)南宁市铝精深加工产业子基金:围绕铝产业链中游铝精深加工产业,即铝箔、铝板材、电池箔及其上下游配套产业开展投资。
(四)南宁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子基金(拟投资行业范围可涵盖上述第1-3点相关产业)。
本次公开遴选,以上每个行业子基金确定的子基金管理人不超过2名,合计不超过8名。
二、对子基金管理机构及拟设子基金的要求
(一)子基金管理机构原则上应指派专门团队对子基金进行专职管理;明确在管基金与本次申报子基金关系的处理原则,隔离多支基金之间关联交易的风险,对在管基金与该子基金间的利益冲突作出合理安排。
(二)子基金管理机构应依法依规做好子基金组建设立和投资运营工作,建立并完善相关风控制度,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明确遴选条件、管理要求、遴选程序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申报受理时间为自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90天。
(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机构于2024年11月19日前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机构应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逾期或未按规定的格式、数量和形式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递交时间按收到申报材料时间计算,超出上述截止日期未收到申报材料的,则不予受理。
(三)组织开展评审。评审工作按照“集中评审—尽职调查—评审决策”的程序依次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1.集中评审。母基金管理人组织集中评审,对申报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遴选要求进行审查。
2.尽职调查。申报材料审议通过的,由母基金管理人组织团队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子基金管理机构候选人开展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若尽职调查发现候选机构不符合要求,则取消候选资格。
3.评审决策。母基金管理人根据集中评审和尽职调查情况,形成投资决策意见。
4.投资实施。母基金投委会审议通过后启动投资实施工作,包括签署协议、出资等。
四、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申报机构应按申报材料样本(详见附件2)要求依序编制申报材料,分别列出目录并附相关证明。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版材料应一式五份,并根据要求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规范打印,左侧胶装,并由机构加盖骑缝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提交或邮寄至南宁产投合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58号产投大厦17层,秦女士177*****505/杨先生185*****573)。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Nnctmjjlx@163.com)应包含全部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文档)和可编辑文档(WPS、WORD、EXCEL等格式),邮件请以“参加南宁市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南宁市电子信息产业/南宁市铝精深加工产业/南宁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四选一)子基金管理人遴选”命名。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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